山办〔2022〕98号
关于印发《山七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红黑榜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街):
现将《山七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红黑榜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山七镇党政与社会事务办公室
2022年7月7日
山七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红黑榜”
制度实施方案
为建立健全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常态化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激发农民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人人参与整治的良好氛围,切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红黑榜”制度落实,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红黑榜”制度,以正面激励与反面警示相结合的方式,宣传表彰先进、鞭策督促后进,进一步激发群众参与环境整治的内生动力,持续巩固提升整治成效,改变农民群众不良生活习惯,形成积极向上的新风尚,提高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实施办法
山七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红黑榜”制度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 评定标准:
(一) “红榜”标准
1.爱护家园,自行做好“门前三包” ,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2.每天打扫庭院、房前屋后卫生,保持整洁;
3.定期清理厕所和畜禽粪污,用做农家肥;
4.维护村庄公共环境卫生,爱护公共设施;
5.不乱扔垃圾,不乱排污水,不乱搭乱建;
6.遵守村规民约的各项规定。
(二) “黑榜” 标准
1.门前三包落实不到位,房前屋后卫生死角不整治,有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或垃圾分类工作不到位;
2.房前屋后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经劝导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整治;
3.农户生活污水直排,散养家禽家畜;
4.未遵守村规民约的各项规定。
二、 评选程序
根据“红黑榜” 评定标准,各村每月组织各村民小组长将联系户每月检查结果上报,每个村民组每月至少上报1人上“红榜”或“黑榜”,由村委会负责汇总、核实和审定。
针对上榜户数的确定,每月各村红榜上榜总人数应在10户左右,黑榜上榜总人数应在5户左右,各村可根据辖区居民户数以及实地查看情况适量增减。在红榜上榜人员中,各村应选择3户家庭环境卫生、房前屋后干净整洁、爱护环境意识强的农户作为环境卫生“光荣户”。
三、 评定时间
每月进行评定一次,每月 25日前完成评定。
四 、奖惩措施
每月将评定的“红黑榜” 户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对于上“红榜”的农户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其中对“光荣户”赠予价值10元左右的小礼物,并在村民大会上进行公开表扬;对红榜其他上榜人员赠予价值5元左右的小礼物,并给予口头鼓励;对于“黑榜”上榜户,要劝导督促农户做好整改,对连续两次以上进入“黑榜”、屡教不改的,除在村民代表大会公开点名批评外,还应取消其农户产业扶持、助学贴息贷款等帮扶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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