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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舒城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1-2025)》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12-11 15:48 信息来源:舒城县山七镇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统筹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现将编制背景、起草过程、主要内容、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相关事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1.背景:“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期,是舒城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建设现代化美好舒城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新进步的第一个五年,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关键五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重大机遇和挑战。《舒城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结合县域实际,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基础上,以实现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生态服务功能稳定恢复、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初步形成,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初步实现为目标,是指导今后五年舒城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依据。

2.依据:根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依据《舒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安徽大别山革命老区“十四五”振兴发展规划》《六安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委托合肥蔚蓝东方生态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本《规划》

二、编制意义和总体考虑

全面总结了“十三五”时期舒城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和问题,重点突出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阶段性特征,把握新常态,把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落实到《规划》上;聚集舒城县重大战略需求,在重点领域和关键任务部署上注重把握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发展趋势,结合实际,提出可操作性的任务和项目;凸显宏观统筹和顶层设计,既包括“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重要政策和重点项目,又涵盖主要部门和重点行业的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规划》于2021年9月启动,经过前期研判、集中编制、征求意见3个阶段,最终形成《规划》文稿。

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组织机制,组建了由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相关负责人为组长的《规划》编制领导小组,成立了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对规划进行指导和评审。同时编制了工作方案,明确了规划编制工作的目标、任务、进度和组织保障。《规划》编制坚持上连“天线”下接“地气”,准确把握好省、市情况和舒城县情况,尤其注重与《六安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框架、内容相协调,积极谋划符合舒城县实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发展目标、任务和方向。坚持开门编规划的理念,向县发改委、统计局、林业局、水利局自然资源规划局、农业农村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收集“十四五”期间《规划》编制所需资料。2022年3月,通过函询的形式,向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农业农村局、司法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山七镇人民政府等单位征求《规划》建议,收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农业农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个部门反馈意见6条均采纳;2022年3月11日,组织各部门和专家评审组对《规划》进行专家评审,根据各部门和专家意见再次进行了修改完善。2022年6月,组织社会各方代表召开《规划》编制工作座谈会。

四、工作目标

到 2025 年,舒城县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森林、湿地质量持续改善,地表水国控断面达到或优于 III类比例达 10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保持 100%,万佛湖水质保持地表水Ⅱ类,杭埠河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丰乐河水质满足地表水Ⅲ类;大气环境质量稳定改善,城市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到 87%;受污染地块指标维持零增长。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稳定恢复,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量、主要污染物排放减少量、耕地保有量达到市下达的约束性指标要求。加快推进“两山”基地创建工作。全方位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五、主要内容

《规划》总结了十三五”期间舒城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分析了“十四五”期间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明确了生态环境保护指标体系。为保障各项指标任务顺利完成,《规划》谋划确定了大主要任务。

一是全面推动绿色转型发展,深化产业、能源、交通和用地结构调整,以绿色低碳和节能环保为导向,推动战略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发展,全方位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

二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以碳减排、碳达峰行动为重点,践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理念,加快鼓励清洁能源替代,完善公共交通和现代物流体系,推广低碳生活方式。

三是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以污染防治攻坚战为重点,推动生态环境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整体治理,推进大气环境质量达标及持续改善,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三水”治理,协同推进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深化噪声污染综合防控,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力度。

四是强化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构建生态安全格局。强化重点自然保护区区域保护以及优化整合工作,推动形成科学适度有序的国土空间布局体系。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加强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努力让舒城“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景更美、生态更和谐”。

五是加强风险意识,加强重金属、危化品、核与辐射等领域的安全监管。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制度,提高环境风险防控能力。

六、重点任务

(一)全面推动绿色转型发展。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导向,围绕经济生态化、生态经济化、低碳清洁化,全方位全过程推动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调整,坚决遏制“两高”项目,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设备。积极推广应用清洁生产技术、节能环保技术,推动战略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全方位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

(二)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积极参与二氧化碳减排及达峰行动。启动温室气体清单、“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碳达峰行动方案编制,加强碳排放核查和温室气体报告监管。建立健全碳排放管理控制系统,强化项目准入机制。加强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控制。加强森林、农田、湿地、矿山等区域生态修复和保护,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功能。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三)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围绕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三水统筹”,深化“五水共治”碧水行动,推动水环境质量全面稳定向好,水生态环境逐步恢复。二是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聚焦挥发性工业废气、机动车尾气、秸秆焚烧废气、建筑和道路扬尘、餐饮油烟等问题,强化减污和降碳协同推进、PM2.5和O3协同控制、VOCs 和 NOx 协同减排,推动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持续稳步改善。三是加强土壤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风险防控。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治,确保“吃得放心、住得安心”。四是持续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力度。全面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废物和农业废弃物等各类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治理能力提升,实现固体废物全过程闭环管理。五是深入实施噪声污染监管与治理。优化城市功能布局,推动商业区、科教文卫区、居住区、工业区分离,优化调整现有营业性娱乐场所布局,引导房地产开发远离主干道。加强道路规划,强化道路建设噪声污染防治。继续实施“退二进三”战略,推进工业企业逐步搬离居民集中区,合理布局工业区与居住区,保证工厂企业等噪声源与居民住宅的有效隔离,避免城市发展过程中出现新的厂居混住矛盾。六是加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深入开展“三大革命”,持续开展农村环境治理,提升人居环境质量,促进乡村生态振兴。

(四)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坚持底线思维,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边界和城市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红线,形成科学适度有序的国土空间布局体系。推进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工作,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构建稳定生态安全格局。

(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环境治理企业责任、环境治理全民行动责任和环境治理监管责任等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

七、创新举措

一是聚焦重点领域。在指标设置上,统筹考虑水、土壤、大气、固废等环境要素,更加注重高质量绿色低碳发展和高水平生态保护修复,围绕生态环境质量、排放总量控制、应对气候变化、生态保护、农村综合治理四个重点领域设置19项指标。

二是延续性和创新性。19项指标中有部分指标是“十三五”规划沿用的指标,新增加了单位 GDP 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比例、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和农村黑臭水体消除比例等指标,突出了“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的新方向和新要求。

三是突出引导和约束。指标分为预期性和约束性指标,预期性重点突出引导性,是期望的发展目标;约束性指标更多反应工作刚性要求,具有强制力。《规划》设置的19项指标中,有6项是预期性指标,13项为约束性指标。

八、保障措施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建立健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党政组织领导,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定规划实施方案,落实各项目标任务。二是优化生态环保投资工作机制,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建立政府投资稳定增长机制,加大对绿色发展、污染治理、环境风险管控、生态修复、环境基础能力建设和环境治理体系建立等重点工作的投入力度。三是围绕生态保护修复重点领域和环境污染治理重要问题,加快生态环境核心技术和创新管理研究。四是建立规划实施评估考核机制,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开展对规划指标、政策措施和重大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分析,增强规划考核的客观性。五是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环境保护志愿者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

九、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解读人:张洪泉

咨询电话:0564-867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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