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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舒城县殡葬管理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12-27 15:48 信息来源:舒城县山七镇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根据《安徽省殡葬管理办法》要求,我县殡葬领域还存在“推行火葬不到位”、“公益性公墓建设未实现全覆盖”、“公益性公墓用地手续不齐全”的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推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安徽省殡葬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上级工作要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推进我县殡葬改革工作。通过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全力整治殡葬领域违规土葬、公益性公墓建设不足及手续不全等问题,发挥党员干部在殡葬改革中的带头作用,强化相关部门职责,落实监管执法责任,倡导移风易俗,推动殡葬改革长效机制建设,促进殡葬改革持续健康发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为进一步征求广大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县民政局于2022年11月16日至2022年12月16日。将《舒城县殡葬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在舒城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一个月,公示期间县民政局未收到任何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传真。同时开展座谈会广泛征求人民群众意见,通过政府OA办公平台向有关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发放《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书》书面征求意见建议,并召开专家评审会评估风险。

四、工作目标

实现城乡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全覆盖,杜绝二次装棺土葬的现象,提高土地利用率,减轻群众办理丧事费用。倡导移风易俗,推动殡葬改革长效机制建设,促进殡葬改革持续健康发展。

五、主要内容

《舒城县殡葬管理实施办法》共计十六条,主要分为六个方面的内容。

1.《舒城县殡葬管理实施办法》就加强殡葬管理,规范殡葬行为提出了总体要求。 

制定是以国家、省、市有关法规、文件为依据,并充分考虑了本县实际情况而修订的。修订明确了全县一律实行火化,倡导节地生态安葬,破除传统的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 

2.《舒城县殡葬管理实施办法》对殡葬设施建设与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 

县级政府负责建设城市公益性公墓,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至少建设1座公益性公墓,鼓励有条件的行政村建设公益性公墓。墓穴面积、墓碑高度不得超过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 

县民政部门负责全县殡葬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殡葬管理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应积极配合。 

县政府对殡葬管理实行任期目标考核。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员应加强对殡葬工作的领导,成立工作专班,落实殡葬工作各项任务。

3.《舒城县殡葬管理实施办法》就遗体处理和丧事活动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

在本县范围内的死亡人员一律实行火化。对违反规定私自土葬的,由县级民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执行的,依法强制执行。

乡镇(开发区)遗体接运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凡在医疗机构死亡的遗体,一律由医疗机构通知殡仪服务单位接运遗体。经政府部门处理的非正常死亡的遗体,凭公安部门出具证明火化。对患有传染病死亡的遗体以及高度腐烂遗体,须经消毒处理并严密包扎,及时送殡仪馆火化。

禁止在丧葬中进行各种封建迷信活动,倡导丧事简办。加大骨灰安葬管理力度,倡导节地生态葬和进公益性公墓安葬。

4.《舒城县殡葬管理实施办法》对丧葬用品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

在全县境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土葬提供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罚:买卖、出租、转让墓地或高价出售墓穴的;制作、经营棺木及其他土葬用品和丧葬迷信品的。

经营殡葬用品的单位和个人,须到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后,亮照经营;无照经营,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5.《舒城县殡葬管理实施办法》对殡葬管理的法律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 

对煽动闹事、侮辱殴打殡葬管理人员、打砸殡仪车辆、偷运或强运遗体,阻挠殡葬管理工作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6.《舒城县殡葬管理实施办法》就附则中涉及的特殊群体作出了明确规定。

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自愿改革丧葬习俗的,他人不得干涉。

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包括集体所有制单位)干部、职工死亡后,拒不实行火葬的,除按第三条执行外,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直至给予必要的党纪、政务处分。

党员干部要带头实行殡葬改革,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全县要把改革旧的丧葬习俗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并作为评选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和先进模范人物的条件。

六、创新举措

新修订的《舒城县殡葬管理实施办法》将全县划为火葬区域,在本县范围内的死亡人员一律实行火化。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自愿改革丧葬习俗的,他人不得干涉。党员干部要带头实行殡葬改革,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全县要把改革旧的丧葬习俗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并作为评选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和先进模范人物的条件。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殡葬改革领导组要进一步完善领导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充分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殡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决同违规土葬等殡葬领域乱象作斗争。

(二)压紧压实责任。乡镇党委、政府,开发区工委、管委要主动担责,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清单任务分工,相互配合,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三)讲究方式方法。要坚持稳字当头,既要态度坚决、依法整治,又要稳扎稳打,确保平稳有序推进问题整改。要注意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思想宣传等多种手段,确保科学高效推进问题整改。

(四) 做好舆论引导。各地各单位要加强相关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要加强舆情监测、风险研判和矛盾化解等工作。要加大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的力度,消除误解误读和不必要疑虑,激发其参与治理的积极性。积极与主流媒体沟通协作,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为整改工作营造健康的舆论氛围。 

八、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舒城县民政局

解读人:邵正育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64-866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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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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