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简介

发布时间:2017-03-24 00:00 信息来源:舒城县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简介

我县自2006年开始施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这项制度的扶助对象为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主要包括独生子女家庭和双女家庭),旨在为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父母年满60周岁后给予适当扶助,帮助这些家庭更好的生活,提高计生家庭幸福指数。 

一、四个基本条件。 

1.户口:本人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户口为本乡镇; 

2.生育: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 

3.子女: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年龄: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资格确认的详细政策口径问题可咨询当地计生办。 

二、申报程序 

新增对象坚持“本人申报、村级评议、乡级审核、县级确认、公开公示”的规范程序。每年的申报时间为当年的元月1日后,申报地点是户籍所在村(社区)的村(居)委会。 

三、扶助标准 

独女家庭父母1200元/人/年,双女或独男家庭父母96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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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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