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快实施2017年度第一批危房改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7 00:00 信息来源:舒城县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关于尽快实施2017年度第一批

危房改造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17年35日会议精神,为确保我县2017年度脱贫攻坚任务顺利完成,在省市今年第一批危改指标尚未下达的情况下,请各乡镇抓紧组织实施2017年度计划脱贫的在册贫困户进行危房改造,具体要求如下:

1、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各乡镇、开发区要根据今年3月上旬报送我局的危改计划,尽快组织实施。要按照危改《导则》要求,落实经办人员、办公场所和工作经费,加强检查力度,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对象审核、信息录入、技术指导、质量管理、信息公开等工作,确保415日前全面开工,8月中旬全面竣工。

2、进一步精准改造对象、严格遵守危改程序。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瞄准重点人群,精准识别改造对象。要严格认定程序,坚持“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逐级公示”制度。档案资料一定要有专人负责,实行一户一档,实行全过程留痕管理。对识别不精准、危房等级认定不准确等需要微调的危改户或者富余指标,月底前汇总报送住建局。

3、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要执行最低建设要求,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原则上,改造后住房面积要达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农户(含3人)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

4、进一步核实需要县财政追加补助的贫困户情况。从进村入户了解的情况看,乡镇在认定需要县财政追加补助的在册贫困户存在问题较多,请各乡镇按照今年危改计划的25%左右重新确定补助对象,然后由我局派员逐户核实,最终确定追加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

    5、严肃纪律,严格督查。今年的危房改造,是脱贫攻坚工作的一项重要载体,事关广大特困群众的居住安全,事关脱贫攻坚工作的成败,不仅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大家务必提高认识,全力做好。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我局将不间断的进村入户进行全方位 、地毯式检查,发现违纪违规现象,不仅要收回补助资金,酌情扣减以后批次危改指标,情节严重的还要报请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017年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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