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河棚镇2021年重点工作责任分解

发布时间:2021-03-31 15:39 信息来源:舒城县河棚镇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1.巩固脱贫攻坚成效。

按照一村一方案,一户一措施的原则,着力解决“一兜了之”和少数贫困人口“等靠要”问题,增强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

责任领导 :王秀英

责任单位:扶贫工作站、各村、镇直各单位

 任 人:王磊、各村及镇直单位负责人

 完成期限:2021年12月前

2.加快培育主导产业

1)引导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农业全面转型升级,建设高效生态的现代农业。

责任领导:杨勇

责任单位:农综中心、经发办、各村

 任 人:王伦、王兆斌、各村负责人

 完成期限:2021年12月前

(2)大力发展乡村新型服务业,重点突出农业生产性服务和城乡居民生活性服务业培育,加快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把休闲度假、农业体验与种、养、加产业一体化打造,融合发展。

责任领导:杨勇

责任单位:农综中心、经发办、相关村

 任 人:王伦、王兆斌、相关村负责人

 完成期限:2021年12月前

3)不断壮大电商经营主体,继续推动镇域农产品电商化,强化电商企业与小农户、家庭农场、家庭工场、农民合作社等产销对接。

责任领导:杨勇

责任单位:经发办、相关村

 任 人:王兆斌、相关村负责人

 完成期限:2021年12月前

3.全面整治乡村环境

1)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持续推进厕所、垃圾、污水“三大革命”,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向纵深推进,推动农村环境治理长效化。

责任领导:杨勇

责任单位:村镇建设所、城管执法中队、相关村

 任 人:叶建勋、卢红建、相关村负责人

 完成期限:2021年12月前

2)扎实推进“林长制”,稳步推动“河长制”,加强河流水环境治理,建设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镇域环境。打好生态环境保卫战。

责任领导:杨涛

责任单位:林业站、水利站、各村(街)

 任 人:杨雪梅、胡成益、各村(街)负责人

 完成期限:2021年12月前

3)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责任领导:杨勇

责任单位:农经站、各村

 任 人:叶绍华、各村负责人  

 完成期限:2021年12月前

4)加强乡风文明建设,推动文化惠民工程提质升级,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工作,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大的精神动力。

责任领导:赵复权

责任单位:社事中心、宣传办、各村(街)

 任 人:沈业忠、廖荣芳、各村(街)负责人

 完成期限:2021年12月前

4.深入推进“四送一服”双千工程。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创优“四最”营商环境的相关要求, 规范部门办事流程,努力创造最高办事效率,全力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积极打造基层最优营商环境。

责任领导:傅晶晶

责任单位:经发办

 任 人:王兆斌

 完成期限:2021年12月前

5.扎实推进民生工程。继续加大民生工程投入,着力解决群众的所需所盼,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

责任领导:杨勇

责任单位:财政所、相关村

 任 人:谭永红、相关村负责人

 完成期限:2021年12月前

6.做好社会保障工作。继续开展民政、残联等救济救助工作,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实现全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业有助的社会保障目标。

责任领导:花申东

责任单位:民政办、人社所、卫生院

 任 人:高传文、董桧、张健

 完成期限:2021年12月前

7.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身边好人、最美家庭、道德模范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责任领导:赵复权

责任单位:社事中心、宣传办、各村(街)、镇直各单位

 任 人:沈业忠、廖荣芳、各村(街)及镇直单位负责人

 完成期限:2021年12月前

8.继续做好人口和优生优育工作。

责任领导:花申东

责任单位:计生办、各村(街)

 任 人:潘建年、各村(街)负责人及计生专干

 完成期限:2021年12月前

9.积极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以推进源头预防社会矛盾为根本,严密防控社会稳定风险,强化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排查调处,重点做好危旧房改造、民生保障等领域信访维稳工作,强化责任意识,妥善解决信访积案,维护群众合理诉求。

责任领导:张德斌

责任单位: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各村(街)

 任 人:高传文、黄勇、黄祖国、各村(街)负责人及营长

      完成期限:2021年12月前

10.加强新形势下军人管理登记、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做好征兵工作。

责任领导:张德斌、石防

责任单位: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站、人武办、各村(街)

 任 人:方周杨、石防、各村(街)负责人及营长

 完成期限:2021年12月前

11.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巡查整治,强化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责任领导:傅晶晶

责任单位:安监所

 任 人:王兆斌

 完成期限:2021年12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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