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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河棚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0 20:16 信息来源:舒城县河棚镇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202422

     


     

    各村街、单位:

    为全面加强青少年儿童预防溺水安全教育和管理,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根据省市有关工作部署,现将《河棚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河棚镇党政与社会事务办公室  

     2024510日        

     

    河棚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

     

    根据省市有关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严格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关于防溺水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群防群治、源头治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坚持上下协同、部门联动、严管长抓、常态长效,全面压实青少年儿童预防溺水安全教育、管理、监护责任,织密织牢社会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防护网络,坚决遏制溺亡事件发生。

    二、工作重点

    建立健全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防溺水工作体系,构建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筑牢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屏障。突出预防,切实看牢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及困境儿童等重点人群;把牢5月至10月天气炎热、暑期及冬季水域结冰等溺水事件高发时段;守牢易发生溺水事件的河湖、溪流、池塘、坑坝、水库等危险水域。切实做到“宣传教育、排查整改、联防联控、巡查防范”四个全覆盖

    三、工作安排

    专项行动20244开始,202412结束,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4下旬)。

    村街、各单位中心学校要根据工作安排,迅速行动,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召开会议部署落实具体任务。按照重点群体有人监管、重点时段有人值守、重点水域有警示标识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措施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村街要积极与宣传、教育、公安、民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应急管理等部门以及共青、妇等群团组织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履职尽责,加强对危险水域的警示监管及防护,健全完善预防溺水专项治理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宣传教育、排查整改阶段(20248月底前完成)。

    1宣传教育全覆盖。村街、各单位中心学校要把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教育向家庭和假期延伸,做到校内校外、学校与家庭、学期与假期无缝衔接、有效对接。一要加强校内安全教育。学校要建立健全校内安全教育提醒制度,利用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节假日前30分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防溺水提醒,通过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十个一”活动,即:上一堂预防溺水专题教育课;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组织一次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知识竞赛或知识展板等宣传活动;印发一份游泳安全和预防溺水宣传册页;召开一次家长会;开展一次家长专访活动;印发一份致家长一封信;布置一篇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业;建立每周一次专题教育制度(假前);建立每日一次安全提醒制度。切实提高青少年儿童和家长(监护人)的警惕性和自觉性,使学生切实做到“六不”,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二要延伸宣传教育触角。村街、各单位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宣传车电子屏、广播和“两微一端”等,开展全方位、高频次的防溺水宣传增强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在人群密集场所张贴悬挂一批防溺水安全宣传标语,做到宣传全覆盖。三要强化救护技能培训。中心学校要把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为基础性、常态化工作抓紧抓实,切实提高学生对潜在危险的认知和应急避险自防互救能力;定期组织“预防溺水自己自护”宣传培训,帮助青少年儿童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护常识;要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入教学规划,加强排查干预,建立心理危机转介诊疗机制,确保及时诊断、及时治疗。

    2排查整改全覆盖。一要开展一次排查起底。村街、各单位要对辖区内重点水域开展常态化、全覆盖、拉网式排查。摸清河流、水库、塘坝、机井、建筑工地水池、废弃矿坑、景区内水体等水域的具体情况,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分级建立安全隐患台账,确立清单管理、认领包保责任,确保底数清、情况明。二要开展一次整改管控。要对排查出的隐患地段和水域,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原则,建立清单化、闭环式管理,逐一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对短期内能够排除风险隐患的,要立即整改到位,坚决消除风险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要有阶段性目标,最大限度防止发生溺亡事故。三要开展一次维护修缮。村街、各单位进一步完善各类水域防溺水“三个一”设施的设置,包括悬挂一幅防溺水宣传标语,设置一个防溺水警示牌,配备一套简易救生设备(包括带长绳的泳圈、长竹竿、竹梯等)。落实“一线一栏”,在临水岸边喷涂黄色警戒线,在公共活动水域设置防护围栏,定期巡查、及时维护、及时修缮,做到安全警示到位、隔离防护到位。

    3联防联控全覆盖。中心学校组织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中小学生防溺水知识和自救施救技能。民政办要指导各村街加强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防溺水安全教育,摸清辖区各类水体的底子,配备安全员和义务监督员,加强辖区危险区域的巡查;住建部门要加强建筑工地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相关业主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并及时回填。应急要完善溺水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一发生险情或溺水事件,能够全力开展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溺亡事件。自然资源管理所要加强对采砂、取土、取石形成的水域监管措施,督促及时填埋废弃矿坑。社事中心要加强青少年儿童安全和防溺水公益宣传及警示教育。

    4巡查防范全覆盖。镇党委政府对各村街辖区内所有水域进行责任划分,结合河(湖)长制确定每一片水域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责任人督促水域主体责任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加强日常巡查。各村街、单位要在节假日、暑假期间和高温天气等重点时段,落实全天候值守巡查,确保每一段、每一片水域都有巡查值守责任人,并做好巡查值守记录。对青少年儿童经常嬉水、游泳的重点区域,要重点巡查,认真做好劝阻,坚决防止私自下水。要充分发挥镇、村河(湖)长作用和包干部熟悉水域、熟悉地形、熟悉情况的优势,因地制宜设立专兼职巡逻队伍,重点时段要开展不间断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劝离嬉水、游泳人员。公安派出所要加强救生装备配备,确保能够快速高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三)总结提升、建章立制阶段(2024 12月底前)。

    加大对专项行动的总结和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积极调动各村街、各单位中心学校抓工作落实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制度创新,标本兼治,制定预防溺水工作严管长抓、常态长效机制。

    镇党委政府适时对各地各校开展的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进行全面督导、检查验收,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村街、各单位中心学校要成立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要确定专人,具体负责,把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民生工程落实落细。

    (二)强化应急值守。村街、各单位中心学校要建立健全防溺水应急值守工作制度,坚持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一旦发生青少年儿童溺水等安全事故,第一时间组织开展救援,第一时间向主管部门报告加强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

    (三)加强督导检查。镇各职能部门中心学校要经常到学校、重点水域检查指导,并建立检查台账。要结合自身职责任务开展督导检查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各水域落实防溺水措施、防护设施建设、隐患排查整改、应急值守等情况,逐项逐环节开展督查,建立问题台账,实行跟踪督办。

    (四)严肃追责问责。建立健全溺水事件一事一报和责任倒查机制,对责任落实、防护设施建设、巡查值守、隐患排查、宣传教育不到位,导致发生青少年儿童溺水死亡事故的,以及迟报、瞒报、漏报溺水死亡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河棚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

          2.“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水域安全隐患排查汇总表

          3.“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水域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清单

     

     

     

    河棚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

    工作领导组

     

          长:  然(党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  骅(党委副书记、镇长)

        长:  勇(人大主席)

                陈保存(政协工委主任)

                陈光东(党委副书记)

                胡巧生(党委副书记)

                王祚林(副镇长)

                张朋成(副镇长)

                张德斌(政法委员)

                王  磊(宣传统战委员、人武部长)

                潘建年(纪委书记)

                黄  勇(挂职副镇长、公安派出所长)

                王兆斌(组织委员)

                王坤东(人大副主席)

           :邹元伟(党政办主任)

                潘  丽(纪委副书记、计生办主任)

                张  建(卫生院长)

                罗港森(中心校长)

                沈业忠(社会事业中心主任)

                郭昌跃(自然资源管理所长)

                凌晓伟(团委书记、人社所长)

                高传文(综治办主任)

                朱玲玲(妇联主席、组织干事)

                吴  磊(经发办主任、首席统计员)

                周  淋(财政所所长)

                方周杨(水利站站长)

                叶建勋(城管中队长)

                各村街党支部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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