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棚镇人民政府印发了《河棚镇2024年度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秋季清障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为减少架空电力线路跳闸事件发生,杜绝因树竹障等原因造成大范围停电,保障全县电网安全、可靠、稳定运行,以及舒电保办印发《关于舒城县2024年度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秋季清障专项行动方案》〔2024〕5号文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开展河棚镇2024年度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树竹秋季清障专项行动,特出台该行动方案。
二、出台意义及总体考量
制定出台《河棚镇2024年度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秋季清障专项行动方案》旨在积极落实上级部门对全县电力安全保障工作的要求,同时也有利于河棚镇本级电力安全工作的良好开展,该行动方案的出台及实施对镇辖区内电力安全保障工作长效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河棚镇根据舒电保办印发的《关于舒城县2024年度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秋季清障专项行动方案》〔2024〕5号文件,在2024年7月经过调查了解、全面摸底的基础上,研判全镇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实际情况,于2024年9月制定实施方案。
四、工作目标
河棚镇政府旨在通过该专项行动,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长效机制,及时消除危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树竹障等隐患,确保不发生电力线路跳闸断线等安全事故。此次专项行动清理0.4千伏至110千伏输配电线路保护区内及临近树竹障隐患。
五、主要内容
《方案》根据前期对河棚镇范围内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的调查了解,制定了严密的组织安排,强化职责分工,严格按照时间规划做出了工作安排。
职责分工方面:
以镇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为责任主体,全面落实电力线路保护区秋季清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宣传发动和协调联动,牵头组织供电、公安、林业、综治、应急等部门以及各村;
镇林业站负责指导电力线路保护区树竹障的修剪、移栽、改种、采伐等工作,及时依法办理林木采伐手续,指导林权权利人进行移栽或改种低矮树种;
镇供电所负责积极配合镇政府和村开展电力线路走廊树竹障清理工作,在配合镇政府和村落实清理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电力安全相关规程,采取防触电、防倒覆等安全措施,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
各村负责辖区内架空电力线路、农业打水专线通道树竹隐患清理。
时间规划方面:
一是动员部署阶段(8月31日前),各村(社区)进行动员部署,明确专项行动的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全面部署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清障工作。
二是调查摸底阶段(9月1日-9月15日),各村(社区)对辖区内树竹障隐患展开全方位、拉网式排查并建立台账;镇电保办会同镇供电所,对各调查摸底阶段工作进行督查,查看隐患台账,并对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重大隐患,督促有关单位立即整治。
三是集中清理阶段(9月26日-10月31日),各村(社区)结合工作实际,多方动员,形成合力,制定清障计划,重点清理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树竹障、建(构)筑物、塑料大棚及漂浮物等各类隐患,为专项行动提供根本保障;按照“清早清小、应清必清”的原则,对隐患台账中的树竹障隐患进行集中清理。
六、重点举措
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作业,树竹障清理整治点多面广,形态各异、地形复杂,困难较多,需要做好事前规划,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一要事前勘察。清障前制定树竹障清理方案及措施,要根据现场情况,确定清障现场是否需要停电,明确监护人员和实施方法,严禁冒险作业。
二要安全防护。做好清障过程中的安全防护需要注意以下几点:砍剪树竹障时,手、脚要放在适当位置,防止被斧、锯划伤;使用油锯、电锯等作业时,要检查所锯范围内有无铁钉等金属物件,以防金属物体飞出伤人,要熟悉其操作方法,避免使用不当造成人身伤害;上树时,不得攀抓脆弱和枯死的树枝,安全带不得系在砍剪树枝的断口附近或以上;使用梯子时,角度要适当,并有专人扶梯,不得攀登已经砍过的未断树木;砍伐时,不得多人在同一处对向砍伐,或在安全距离不足的相邻处砍伐,作业全过程应设专人监护;大风等恶劣天气禁止作业。
三要严防触电。为防止树木(树枝)倒落在导线上,应用绝缘绳索将其拉向导线相反的方向。绝缘绳应有足够长度,以免拉绳的人员被倒落的树木砸伤,并防止树木弹跳接近导线,防止发生触电伤亡事件。待砍剪的树木倒树范围内不得有人逗留,防止砸伤行人。
四要加大宣传。镇直相关单位、各村、供电所要利用多种途径,通过广播、宣传车、宣传栏以及向群众散发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电力设施保护法律法规,取得群众对清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提高保护电力设施的责任意识、自觉意识。
七、相关保障性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电保监管力量,各村要成立相应领导组织,负责推进电力设施保护监管网络建设工作,按照方案的时间节点完成村级监管网络建设工作。根据季节特点,常态开展电力线路树竹障清理工作。
二是完善考核机制。将电力设施保护监管网络建设工作和工作成果纳入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对工作扎实、成绩显著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因工作不到位、监管不严、措施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
三是加强树竹障清理执法力度。在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树竹障清理工作中,对拒不清除违章树木的单位和个人,由政府依法依规强制执行,对因拒绝清障造成的电力设施受损,由树、竹产权人承担,对阻碍清障造成后果的,将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将依法处理。
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河棚镇党政办
解读人:陈俊杰
政策咨询电话:0564-8289222
政策咨询联系地址: 河棚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