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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预案】舒城县干汊河镇应急总预案

发布时间:2024-05-14 15:33 信息来源:舒城县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干汊河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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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 - 5 -

二、防汛重点...................................................................................................... - 5 -

三、应急准备...................................................................................................... - 7 -

四、组织保证...................................................................................................... - 8 -

森林防火预案.................................................... - 9 -

一、指导原则...................................................................................................... - 9 -

二、预案启动条件.............................................................................................. - 9 -

三、预案的启动.................................................................................................. - 9 -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 - 10 -

五、火灾报告程序............................................................................................ - 12 -

六、火灾应急.................................................................................................... - 12 -

七、奖励和处罚................................................................................................ - 14 -

校园安全应急预案............................................... - 15 -

一、适用范围.................................................................................................... - 15 -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 16 -

三、工作原则.................................................................................................... - 19 -

四、预防与预警机制........................................................................................ - 20 -

治安刑事案件应急处置预案....................................... - 22 -

.总则............................................................................................................... - 22 -

.组织机构与职责........................................................................................... - 23 -

三、预测、预警................................................................................................ - 25 -

.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 28 -

.后期处置....................................................................................................... - 29 -

.保障措施....................................................................................................... - 30 -

.附则............................................................................................................... - 31 -

精神病人肇事肇祸应急预案....................................... - 33 -

一、适用范围.................................................................................................... - 33 -

二、组织体系.................................................................................................... - 34 -

三、部门职责.................................................................................................... - 34 -

四、突发事件防控与报告................................................................................ - 35 -

五、应急处置程序............................................................................................ - 35 -

六、其他事项.................................................................................................... - 37 -

突发疫情应急预案............................................... - 38 -

1总则................................................................................................................. - 38 -

2应急组织体系................................................................................................. - 40 -

3监测、预警与报告......................................................................................... - 41 -

4应急响应和终止............................................................................................. - 43 -

5善后处理......................................................................................................... - 48 -

6应急处置的保障............................................................................................. - 49 -

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 52 -

一、总则............................................................................................................ - 52 -

二、组织领导.................................................................................................... - 52 -

三、应急处置工作............................................................................................ - 53 -

四、应急保障.................................................................................................... - 54 -

五、监督管理.................................................................................................... - 57 -

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58 -

一、总则............................................................................................................ - 58 -

二、应急预案.................................................................................................... - 59 -

三、预防和预警................................................................................................ - 60 -

四、应急响应.................................................................................................... - 61 -

五、应急处理.................................................................................................... - 62 -

六、应急保障.................................................................................................... - 62 -

七、后期处置.................................................................................................... - 63 -

环境保护应急预案............................................... - 65 -

一、指导思想.................................................................................................... - 65 -

二、适用范围.................................................................................................... - 65 -

三、基本原则.................................................................................................... - 66 -

四、处置程序.................................................................................................... - 66 -

五、应急终止.................................................................................................... - 67 -

六、环境保护应急预案领导机构及职责........................................................ - 68 -

地震应急预案................................................... - 71 -

一、地震应急机构体系.................................................................................... - 71 -

二、一般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 75 -

三、中等级严重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 - 76 -

四、临震应急反应............................................................................................ - 76 -

五、其他地震事件的处置................................................................................ - 76 -

六、其他事项.................................................................................................... - 77 -

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78 -

一、适用范围及工作原则................................................................................ - 78 -

二、事故类别及处置措施................................................................................ - 79 -

三、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 - 79 -

四、应急响应.................................................................................................... - 80 -

五、现场救援专业组的建立及职责................................................................ - 81 -

六、附则............................................................................................................ - 82 -

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 83 -

一、应急预案领导机构.................................................................................... - 83 -

二、预案适合范围及启动条件........................................................................ - 84 -

三、安全事故责任及处理程序........................................................................ - 84 -

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 84 -

五、工作要求和纪律........................................................................................ - 86 -

六、其它突发性安全事故按照本预案第三条规定处理。............................ - 86 -

七、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 86 -

八、本预案由镇政府负责解释。.................................................................... - 86 -

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预案......................................... - 87 -

1、总则.............................................................................................................. - 87 -

2、组织指挥体系与应急联动体系.................................................................. - 88 -

3.应急联动机制................................................................................................. - 92 -

4.责任追究......................................................................................................... - 92 -

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 - 93 -

一、总则............................................................................................................ - 93 -

二、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 94 -

三、预防机制.................................................................................................... - 95 -

四、紧急处置.................................................................................................... - 96 -

五、医疗卫生救助............................................................................................ - 96 -

六、群众的安全防护........................................................................................ - 96 -

七、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 - 97 -

八、后期处置.................................................................................................... - 97 -

九、保障措施.................................................................................................... - 97 -

十、附则............................................................................................................ - 99 -

 

 

 

 

     

为防治洪水、防御和减轻洪涝灾害,维护我镇经济发展,切实有效地动员和组织全镇干群积极做好防大汛抗大灾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水法》、《防洪法》、《防汛条例》、《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干汊河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

干汊河镇位于舒城西南部,距县城9公里,土地总面积80.4平方公里,县最大河流坑埠河自西向东横穿我镇中部,将我镇划为南北两大部分,南部为丘陵地带,西北部为丘岗区,中东部为圩畈区,境内地貌类型多样,丘岗塘坝较多,丘陵沟壑跌宕,圩畈区河流纵横交错,渠系星罗密布,县两大干渠舒庐干渠、杭北干渠平行杭埠河贯穿我镇,所以我镇地理位置特殊,水系地形复杂,基础设施脆弱,防汛任务较重。

二、防汛重点

1、杭埠河。杭埠河流经我镇18华里,沿河村有七门堰、九龙塘、洪宕、瑜城、乌羊、严冲、朝阳、复元、正安九个村,沿河土地肥沃,经济发达,由于杭埠河内大量采砂,河床下降,河床坡降起伏不稳定,迎流顶冲段堤防崩塌严重,不少堤段堤埂单薄,松元麻塘段散浸渗漏,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新街大砂坝护岸悬吊,瑜城村大闸段毛狗洞穴,复元金跃石段堤脚崩塌形成深潭等重点地段我们必须严阵以待。

2、渠道防汛。我镇处在万佛湖下游,是灌区枢纽中心地带,舒庐干渠、杭北干渠两大干渠居高临下,多为高填方,战线长,险工险段多,东支渠、西支渠多年未整修,渠底淤高,渠埂单薄,工程不配套,余家宕、汪家宕闸等建筑物老化失修,存在的隐患大,必须引起足够重视。

3、内河防汛。我镇流域和影响范围较大,容易形成洪灾的主要内河有三条,一是朝阳河,发源于春秋山流经泉堰、春塘、朝阳、复元,容易出问题的是:河道中段春塘、朝阳段,主要是张湾山嘴转湾段受山嘴断面弯窄影响形成壅高水位,容易造成春塘段漫堤。二是靠山小河,发源于刘院、棠树,集水面积20多平方公里,来水面积大,无调节泄洪工程,一下大雨就形成洪水,尤其是沙家宕闸的控制运行,稍有疏忽,就会造成沙家宕溃堤和沿靠山小河的莲墩、靠山、龙山三村交界低洼田受淹。三是豹子湾闸至黑虎段又弯又窄,泄水渠崩塌淤塞,一下大雨就形成壅高涨水,导致迎新中心排水渠排水不畅,产生大面积内涝,同时也影响干陶路通行。

4、塘坝。我镇蓄水量万方以上的大塘有80多口,部分塘蓄水量超过小(二型)水库,大部分蓄水塘地处偏僻,居高临下,工程老化失修,管理粗放,安全隐患多,其中险情较重的3座为:正安黑洼水库,九龙塘的大山水库和高洋塘,存在主要问题:一是坝坡过陡,坝体渗漏,二是溢洪道过窄泄洪能力弱,三是放水涵渗漏,断裂。2012年我镇扩挖塘坝10口,头一年蓄水坝体、放水涵没有经过洪水考验,必须确定专人管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应急准备

1、认真进行汛前检查。一是对圩堤全面检查,重点是检查圩堤险工险段,砂场路口有降低圩堤标准的,发现情况立即采取补救措施。二是对蓄水量较大的山塘、塘坝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定专人看管,确保安全度汛。三是对干支渠道和大型涵闸的检查,划段包干,责任到人。

2、防汛物资的筹备。沿河沿渠的村,每村民组要筹集35根木桩,每村不少于100根,圩段长的不少于150200根,每村民组500斤稻草,每户不少于35条编织袋,每村不少于3000条,以村集中存放、备用,其余村每村不少于1000条编织袋,沿河村还要备足防汛用土,备齐锯子、斧头(或对咀)、铅丝等。

3、落实防汛队伍。镇政府成立防汛抢险应急分队30人随时应对突发情况处置。各村要将在家的农村青壮年劳力组织起来,登记造册,编成运输队和抢险队,保证防汛民工的数量和质量,沿河沿渠村每村要组建不少于100200人防汛队伍(各村防汛抢险人员花名册于413日前报镇防汛办)。

4、人力不可抗拒的洪灾的撤退方案:为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杭埠河91年最大洪峰流量达1500立方米/秒,按照县防办测算,达到1000立方米/秒立即通知各抢险队、运输队、支援队和各分工单位上堤观察,及时处理出现的渗漏,排除隐患,日夜防守;达到1500立方米/秒,根据雨情和指挥部的通知精神,全镇进入防汛临战状态,超过91年洪水水位时,启动有组织地组织群众撤往高势地带,保证不死人、不伤人,但防汛队伍仍要坚守一线死看硬守,把损失降到最低,最大限度地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5、坚持防汛抗旱工作两手抓。在立足防大汛工作的同时,要增强抗旱意识。希望原有的提水站抗旱机械要加以维修和检查,有蓄水塘坝的,平时要确定专人蓄水和管理,防止空塘空坝。

四、组织保证

防汛抗旱,事关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重大。各村要相应建立组织,掌握辖区内的堤防、渠段、塘坝的险工险段险坝情况,明确应急方案,落实责任制。包村镇干负责联系村的防汛协调工作。镇直各单位要按照分工堤段,汛前要到岗到位,熟悉地段帮助联系点检查落实防汛准备工作,所有防汛抗旱责任者都应随汛情和旱情的发展及时进入岗位,深入抗灾第一第,组织指导抗灾,履行自身职责,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

严明纪律,依法防洪。要加大《防洪法》的宣传力度,依法抓好防汛抗洪工作,提高防洪管理水平。认真查处违法案件,维护依法防洪、治水的良好秩序,科学指挥调度防汛抗旱工作,对上级颁布的各项命令、决定要坚决执行,要严明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努力夺取今年防汛抗旱工作的全面胜利。

 

 

 

森林防火预案

为了有效防范森林火灾的发生,切实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按照“强化责任意识、强化管理、强化落实”的要求,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明确职责,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原则

有序地组织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明确职责,有效防范森林火灾的发生;采取科学的扑救方案,快速调动扑火力量,实现最快、有效的扑灭森林火灾。

二、预案启动条件

凡属以下森林防火条件,均适用本预案。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全权指挥,镇村两级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按预案组织实施。

(一)、进入森林防火期;

(二)、森林火险等级四级以上;

(三)、发现野外用火和有明火在林地内燃烧

(四)、燃烧时间在半小时以上,火势难以控制的,本辖区扑救无效,需请求上级支援。

三、预案的启动

(一)、出现上述第(一)、(二)条的,各村自行启动本预案;

(二)、出现上述第(三)、(四)条的,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本预案。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其职责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由镇长束永胜担任,镇人大主席徐亮,人武部长张志江任副指挥长,林业站韩太聪任主任,谭月芹任副主任,各责任片负责人、为成员。

工作职责:

1、制定预案,明确职责。

2、启动森林防火预案。

3、实施各项应急措施,排查隐患。

4、发布森林防火命令、指示、通知和通告。

5、统一调度人员、设备、物资进行火灾防范和扑救。

6、向上级及时报告灾情。

7、做好受灾群众思想工作及善后处理工作。

(二)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林业站办公室。

工作职责:

1、及时掌握全镇森林防火情况,排查隐患;;

2、督促各村完善森林防火预案和措施;

3、贯彻执行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森林防火的各项工作决策;

4、布置全镇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5、组建镇村两级扑火队伍;

6、负责处理有关森林防火的日常工作。

(三)镇包村干部及其职责

镇包村干部包村村情况按镇党委、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工作职责:

1、及时掌握所包村村森林防火情况,排查隐患。

2、督促和检查所包村森林防火预案的制定和措施的落实情况。

3、检查村森林防火宣传和值班的落实情况。

(五)村委会及其职责

村委会负责本村范围内森林防火工作。

工作职责:

1、执行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森林防火的各项工作决策,排查隐患。

2、组织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定森林防火村规民约。

3、抓好本村森林防火宣传和值班工作。

4、及时启动本预案,在森林火险等级二级以上组织人员进行野外用火巡查,发现野外用火及时处罚和上报,发生火灾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扑救。

5、组织人员对重点路段、重点日期、重点人员的看守。

6、组建村级巡查和扑火队伍。

7、督促村护林员抓好本村森林防火工作。

五、火灾报告程序

(一)、各村发生火警、火灾和火情时,应严格按照火警、火灾报告制度由村干部逐级上报,必须在10分钟内向镇值班人员报告。

(二)、镇政府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立即快速了解和掌握具体情况,在30分钟内立即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做记录。

(三)、根据火灾程度,需请求县级支援,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六、火灾应急

(一)、设立前指: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接到值班员报告后,详细了解火场态势,做好应急措施准备,必要时立即成立前线指挥部,以便加强火场指挥,协助督察火场扑救工作。

(二)、扑火力量的调动:了解火场态势后,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制定扑火方案及扑救措施。一是下发通知召集镇干部。镇干部家住县城的,必须在30分钟内赶到镇政府,家住在其他地方的,必须在60分钟内赶到镇政府,确有原因不能赶到的,必须及时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说明。二是根据火场态势镇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达扑火命令,协调各村扑火力量,组织调动扑火力量和扑火物资。各村扑火队伍在森防期间要处于备战状态,一旦有令,立即出击。三是参加扑火人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准各行其事。四是对参加扑救森林火灾有功单位和个人,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于违抗命令,敷衍了事,拖拖拉拉的,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三)、扑火原则及安全保障:精心组织,全面部署,周密安排,讲究战术,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立足“打早、打小、打了”。各扑火小分队指派一名有经验的人员到一线指挥扑火,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严禁老、弱、病、残、妇、幼人员参加扑火。

(四)、后勤保障:①镇政府配备专车,拨出专款用于防火宣传及添置各种防火、灭火器具;②扑救森林火灾期间,镇政府综合办由女镇干部轮流值班,负责人为徐家娟;③镇村两级做好扑火战斗的后勤保障计划,保证扑救火灾的需要。④各村要协同作战,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⑤林业站及时查处森林火灾案件;⑥卫生院要做好医疗救护工作。

(五)、善后处理:森林火灾扑灭后,除部分人员看守火场外,要及时组织扑火队伍撤离火灾现场。扑救工作结束后,由镇政府组织林业站进行调查,核实受灾损失,核算扑火费用,提出对火灾肇事者的处理意见等善后处理工作,写出调查报告,上报镇政府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做好扑救火灾的总结工作,表彰对扑救火灾有突出贡献和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处理有关责任人员。

七、奖励和处罚

(一)、严格遵守《舒城县森林防火责任及追究制度》。镇、村负责人在责任区内工作得力,宣传到位未发生森林火灾的,由镇政府给予适当的物资奖励,并优先评优评先;若因发生森林火灾未及时赶到现场或造成重大损失,情节严重的,取消年终奖金和评优评先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二)、护林员严格执行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在责任区管护期间无森林火灾发生,预防和扑救措施得力的,由镇政府给予适当的物资奖励;若责任区内出现违章用火未及时制止,或出现森林火灾未及时赶到现场组织扑救,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校园安全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各中小学(幼儿园)应对各类校园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的校园安全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安全事件:包括学校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

2、公共卫生事件:包括学校内发生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校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突发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或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事故灾害事件:包括学校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气等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灾难事故等。

4、自然灾害事件:包括洪水、气象灾害、地震灾害等各种自然灾害。

5、影响学校安全与社会稳定的其它突发公共事件。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镇政府成立校园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校园安全突发事件的统一指挥和协调。

  长:束永胜(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徐  亮(人大主席)

王焕然(党委副书记)

丁建中(副镇长)

汪广华(政法委员)

  员:童  昊(派出所所长)

王明仓(司法所所长)

王为健(工商所所长)

程真凯(卫生院院长)

张大忠(中心校校长)

邓道田(综治办主任)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心校,张大忠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4个工作组。

1、治安保卫组:主要由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等部门组成,负责校园周边安全治理工作,严密防范涉校恶性暴力案件发生,负责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校园内外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及治安的情况;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相关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交通秩序,密切掌握现场动态,控制事态发展并做好调查取证工作;按照领导小组下达的指令,配合做好现场的有关处置工作;保护案发现场,侦破校园内发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2、政治教育组:主要由宣传委员、教办室、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组成,负责做好有关师生的思想工作,加强师生的思想政治、法制教育和安全培训,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能力和法制观念,做到防患于未然;组织各有关政治工作队伍以及相关学校政教人员、管理人员等深入学校师生之中,了解思想动态,稳定师生情绪;对师生提出的合理要求,要尽快提出解决办法并抓好落实,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说明情况,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研究落实化解方法和加强防范的具体措施。

3、后勤保障组:主要由财政所、卫生院、供电所等部门组织,负责督促有关学校加强食堂安全管理,严格伙食质量,保证饮食安全;指导有关学校加强后勤服务检查和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后勤服务条件;保证处置校园安全事件特别是群体性事件期间供电、供水和通讯正常。

4、医疗救护组:主要由卫生院、教办室等部门组织,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及时救治受伤人员;监测学校人群的健康状况,并根据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或提出处理意见;督促有关学校开展健康教育;负责学校常见病和传染病的防治;对影响学校人群健康的有害因素实施医务监督,并提供咨询和技术指导。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中心校:负责校园安全事件的日常应急管理工作,落实、管理学校安保人员,配全警用器械,督促各中小学认真落实内部防范措施和值班、巡逻、安全检查等各项制度和预防措施,提高防范犯罪、制止犯罪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严防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校园;并定期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开展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演练、抗灾自救,妥善安置受灾师生,稳定师生思想情绪,帮助学校恢复正常教学秩序;组织编写师生公共安全知识和应急防护知识教材,并开展宣传教育。

2、派出所:密切关注社会动态,搞好矛盾纠纷排查,对刑事解教人员、上访老户、精神病人员进行详细排查,监控到位;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维持校园周边良好环境;指导、督促学校做好校园保卫、交通和消防等安全工作;依法妥善处置相关的校园安全事件;保障应急车辆的运行畅通,依法落实各项强制隔离措施。

3、综治办:积极做好辖区内信访案件处置工作,参与处置因信访问题引起的校园师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4、财政所:负责应急处置资金的保障及管理工作。

5、民政办:负责协调做好受灾师生的临时救助和死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6、卫生院:组织医疗机构对受伤人员进行医治和救护,及时向指挥部报告人员抢救情况;对学校卫生防疫和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做好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防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对校园周边饮食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

7、经济发展办:负责学校安全检查工作;指导和协调涉及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8、工商所:负责查处、取缔校园周边无证经营的商店、饮食摊点。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本,及时控制。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立足于防范,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排查、整改和调处机制,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究,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突发公共事件控制在基层,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社会秩序失控和混乱。

2、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发生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后,按属地管理原则,各中小学校要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3、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后,应急领导小组要组织人员及时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快速形成各级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4、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引导师生和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5、加强保障,重点建设。从法规上、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经费保障、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四、预防与预警机制

(一)预测预警

各有关部门和各级各学校要把安全稳定工作的重点放到安全防范上,切实做好预防工作。要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一线,经常开展安全大检查,特别是校园周边安全、校车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危房改造检查,实地督促、指导尽快解决存在的问题,消除各种隐患,预防校园犯罪、恶性中毒、火灾事故的发生;加强对学校周边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严格执行值班巡逻和门卫制度,做好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各学校要建立和完善预警预防机制,收集、分析有关信息,及时发现可能引发校园安全事件的苗头,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其他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校园安全事件的监测和预警,及时通报有关信息,指导学校做好预防工作。

(二)应急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校园安全突发事件的学校或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不得隐瞒、谎报或者拖延不报,违者将追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三)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3、事发学校、当地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已采取的措施;

4、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5、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6、需要报送的其它事项。

(四)预防预警行动

1、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各部门及中小学校必须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要结合工作分工,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人员,明确责任,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2、各中小学校要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定期对各种可能引发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对存在的隐患及时联系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治安刑事案件应急处置预案

.总则

()目的

为规范全镇社会治安刑事案件工作,提高处置能力,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建立健全突发社会治安刑事案件应急处置体系和运行机制,快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各项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国家财产损失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坚持执政为民,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维护稳定原则。完善防范和处置机制,严厉打击、严密防范破坏社会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维护社会稳定。

3.依法妥善处置原则。正确运用法律法规,依法采取措施,快速反应,及时妥善处置,尽快平息事态,恢复秩序。

4.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原则。处置社会治安刑事案件必须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重要情况、重大举措和重大行动必须向党委、政府汇报,听从指挥,服从命令。

5.严格依法办事原则。处置过程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区别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并依法及时取证;参与处置工作人员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防止滥用职权和处置失当,导致扩大事态,造成负面影响。

6.部门密切配合原则。各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全力配合主管部门做好工作,形成合力,快速、高效、有序处置。

(三)编制依据

制订本预案的依据是《宪法》、《集会游行示威法》、《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关于妥善处置集体上访引发群体性治安事件工作预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预防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通知》及有关社会安全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等。

(四)适用范围

在我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大刑事案件、经济安全事件、民族宗教事件、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适用本预案。

.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镇突发时间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突发社会治安刑事案件处置工作。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然担任,副组长由政法委员张广春,派出所长郭军担任。成员由镇综治办、党政办、派出所、司法所、经发办、财政所、供电所、卫生院等部门担任。

(二)应急组织机构办公室职责

镇突发社会治安刑事案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由政法委员张广春同志任主任,成员由胡建军、杨德泉、章兴陆等同志组成。其职责是:

1.及时传达、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政府关于处置社会治安工作意见、措施和上级领导关于处置工作的指示、要求;

2.定期召开会议,分析有关社会治安方面的新形势、新问题,研究提出对策;

3.保持与镇处置社会治安刑事案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及时沟通情况,互通信息;

4.负责社会治安有关重大情况、处置措施和预警信息、现场采集信息的上报下达和反馈;

5.负责镇突发社会治安刑事案件应急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应急组织机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镇综治办:做好信息上传下达工作;组织、协调镇政府各部门联动配合;做好后勤保障。

派出所:负责组织突发治安刑事案件的侦察、调查、取证,全面搜集有关线索和情报,尽快查清事件起因、过程和违法犯罪事实,迅速侦破案件,抓捕犯罪分子;对打砸抢烧及煽动闹事的骨干分子,适时依法严厉打击;维护现场秩序,必要时实施现场管制和交通管制;教育、疏导、劝阻违法人员终止不法活动,迅速平息事态;参与抢险救援,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承担镇突发社会治安刑事案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镇党政办:协调邮政、供电、卫生、学校、等有关企事业单位应急处置突发社会治安刑事案件。

镇财政所:为突发社会治安刑事案件处置工作提供经费支持。安排处置工作的支出预算,拨付应急处置资金,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镇卫生院:组织专家对社会安治安刑事案件人员伤亡状况进行综合评估;组建临时医疗队,抢救、转运和医治伤病员,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

供电所:指导、组织抢修和恢复电力设施,保障电力供应。

镇经发办、派出所:对涉及国计民生的供电、供水、供气、金融、通讯以及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品管理部门,武器弹药、大型物质仓库等,要深入查找安全漏洞和事故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彻底消除隐患。加大危险物品清剿力度,全面打击私藏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等违法犯罪活动。

三、预测、预警

(一)预警信息的收集

1.建立情报信息网络,及时获取预警性、内幕性的情报信息。

2.公安、安全、信访、民族宗教以及公共卫生、防疫、水利、旅游、金融、供电、供水、公共通讯等部门和单位,建立健全预测、预警机制,及时获取苗头性、预警性信息,并向镇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通报。

3.预警信息收集的范围

1)暴力恐怖分子、邪教、会道门以及其他非法组织活动的情况和线索;

2)可能攻击党政机关、城市标志性建筑、公众聚集场所、重要基础设施和重点工程、民生设施等情报和线索;

3)黑社会组织、恶势力及有组织犯罪的情况和线索;

4)预谋实施爆炸、劫持公共交通工具及杀人、放火、抢劫、投毒等严重危害社会安全的犯罪活动情况和线索;

5)可能铤而走险、制造事端的危险人员情况;

6)社会对国内外重大事件、热点问题的反应;

7)可能引发暴乱、骚乱事件的线索和苗头;

8)可能引发群体性治安事件的线索及苗头;

9)可能引发涉外突发事件的线索及苗头;

10)可能引发经济安全案件的线索及苗头;

11)其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情报信息。

(二)预警信息的处理

1.镇突发社会治安刑事案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获取的预警信息及时汇总和分析评估,在可预见的领域加强防控,对可能发生的危机缜密布控,并做好应急准备或采取应急措施。

2.预警级别及发布。实施预警信息分级制度,按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根据发布程序,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发布,提醒群众和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三)信息的采集和传输

1.信息采集的内容:事件发生的时间、详细地点、涉及的范围、事件的规模、危害程度、背景、有关人员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和各级指挥员的名单及联系方式。

2.信息的采集方式和传输渠道:

1)一旦掌握发生突发社会治安事件征兆或发生突发社会治安刑事案件,应立即将有关信息报告镇突发社会治安刑事案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有关部门。

2)镇突发社会治安刑事案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有关部门依据相关预案,在展开应急准备和处置的同时,及时掌握、汇总和研判相关信息,通报参与处置的有关部门,重要信息迅速向镇党委、政府报告。

3)对发生的跨区域、跨行业突发社会治安事件,有关地方和部门要及时取得联系,相互沟通和协调,了解和掌握突发事件信息,重大情况迅速上报。

4)镇突发社会治安刑事案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毗邻地镇突发社会治安刑事案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建立信息通报、协调渠道。一旦突发社会治安刑事案件涉及或影响范围超出本镇行政区域,根据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及时通报、联系,协调有关处置工作。

.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一)应急响应的等级划分

参照《分级标准》,结合我镇实际,将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划分为两级:重大突发社会治安刑事案件为二级,特别重大突发社会治安刑事案件为一级。

(二)二级响应启动条件

发生以下重大突发社会治安刑事案件应立即启动二级应急响应。

1.突发重大刑事案件和恐怖袭击事件。指各种犯罪组织和犯罪分子采取暴力、恐怖或其他手段,有预谋地实施严重威胁国家安全或社会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或严重影响的案件、事件。主要有:(1)劫持船只、机动车辆的案件;(2)采用纵火、决水、爆炸、投毒等手段,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3)采用暴力或恐怖手段暗杀或劫持扣押人质的案件;(4)重大破坏交通设施和交通工具的案件;(5)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及危害国计民生的重大事件。

2.突发重大群体性事件。指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治安事件。主要有:(1)人数较多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2)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罢工、罢课、罢市;(3)聚众围堵、冲击党政机关以及其他要害部位或者单位;(4)聚众堵塞公共交通枢纽、交通干线、破坏公共交通秩序或非法占据公共场所;(5)在大型体育比赛、文娱、商贸、庆典等活动中出现的聚众滋事或者骚乱;(6)聚众哄抢重点工程物资以及其他公私财产;(7)较大规模的聚众械斗;(8)集体上访引发的重大群体性治安事件;(9)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社会秩序的其他群体性行为。

(三)二级应急响应

二级突发社会社会治安刑事案件发生后,由镇突发社会治安刑事案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组织协调处置工作,并视情况赶往事发地指导处置工作。

(四)一级应急响应

一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由镇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组织协调处置工作,并视情况赶往事发地指导处置工作。

.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1.突发社会治安刑事案件终止后,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应立即组织对事发现场进行认真清理或修复,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2.对有关人员妥善安置,必要时启动建设好的临时避难场所,并根据有关规定对有关人员给予补偿;对处置突发社会治安刑事案件所征用的物资和劳务应及时给予补偿。

(二)调查和总结

1.突发社会治安刑事案件终止后,由镇突发社会治安刑事案件应急领导小组牵头,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对事件进行全面、周密的调查和总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迅速查清、核实事件的起因、全过程、造成的后果和处置工作情况,并认真剖析事件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建设性意见,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写出书面报告。

2.必要时由镇突发社会治安刑事案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修改、完善。

.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镇突发社会治安刑事案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建立稳定、可靠、便捷、保密的通信手段,明确处置突发社会治安刑事案件参与部门的通讯方式,分级联系方式,并提供备用方案和通讯录,确保处置行动能够快速、有序展开。

(二)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1.建立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信息数据库,并明确其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等。

2.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调用等制度。

(三)应急队伍保障

1.建立专门处置突发社会治安刑事案件的专业应急队伍,主要包括处置恐怖袭击应急队伍、处置群体性事件应急队伍等,确保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能够迅速集结到位,及时参与处置工作。

2.在处置事件过程中,充分发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公益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的作用。

(四)交通运输保障

建立健全有关交通运输单位的保障制度,详细制定交通管制和线路规划等保障措施。

(五)医疗卫生保障

制定相应的应急准备措施、医疗卫生队伍和医疗卫生设备、物资调度等方案。

(六)物资保障

镇政府可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处置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物资储备仓库,集中存放各类装备、器材、器械等。

根据处置工作需要,镇政府、派出所和有关部门装备必要的防护、洗消和抢险救援器材,装配相应的检验、鉴定和监测设备,配备必要的特种武器、侦察技术装备、勘查设备和交通、通信工具。

(七)经费保障

镇政府应保障处置突发社会治安刑事案件所需的经费。

.附则

(一)预案管理

1.镇政府参照本预案,从实际出发,制定本地处置社会治安刑事案件应急预案,并备案。

2.随着社会突发安全事件形势的变化和应急工作的不断发展,以及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逐步确立,本预案将不断完善并定期进行修订。

(二)监督检查与奖惩

1.监督检查主体由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处置社会治安刑事案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监督检查方法:

监督检查实行过程监督检查与结果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法,监督检查结果作为衡量各部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过程监督检查主要是,对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看组织领导是否得力,工作机制是否完善,应急处置程序是否合理,人员、装备配置和应急处置措施是否到位等;结果监督检查主要是,看应急处置工作是否快速、及时、稳妥,是否把损失和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3.奖惩

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反应迅速、应对得当、措施扎实有效,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由镇政府进行表彰奖励。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应急处置工作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措施不落实导致重大问题发生,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精神病人肇事肇祸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处置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指导和规范精神病人监管、治疗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精神病人肇事肇祸对社会危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精神病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辖区区域内有精神病肇事肇祸倾向及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监管和处置。

肇事精神病人,是指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规定的行为之一的精神病人:

1、殴打他人造成伤害的;

2、寻衅滋事、侮辱妇女的;

3、妨碍交通安全的;

4、抢夺、损毁公私财物的;

5、其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肇祸精神病人是指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其他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精神病人:

1、杀人、强奸、伤害等严重侵害他人人身权利的;

2、放火、爆炸、投毒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3、以暴力等手段严重侵犯公私财产的;

4、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后果的;

5、其他违反刑法行为的。

对有肇事肇祸倾向精神病人参照以上条款管理。

二、组织体系

镇成立精神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镇分管副书记王焕然任组长,派出所所长童昊任副组长,综治办、党政办、卫生院、及各村(街)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应急办公室(设在综治办),邓道田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部门职责

应急办公室(综治办):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突发精神卫生事件处置和指导社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派出所:根据应急办的意见,负责采取强制和半强制措施,在社区的配合下,制服有肇事肇祸倾向或正在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落实车辆,并协助送往医院,办理相关入院手续。

村(街):摸排有肇事肇祸倾向重点病人,确定或调整监控对象;建立监管组织,落实监护人员,明确责任;联系医生,走访病人家庭,掌握病情动态;确定待送病人,做好亲属工作,必要时获取书面委托;组织力量,做好送医院工作。

卫生院:及时走访有肇事肇祸倾向重点病人家庭,掌握病情动态,调整用药量,提出是否送医院治疗意见,联系市、县相关医院,落实床位,做好病人亲属的劝送工作。

镇综治办:及时掌握并共同界定精神病人肇事肇祸倾向的不稳定因素,督促村(街)综治干部协助做好精神病人监管和运送工作。

四、突发事件防控与报告

(一)监控

建立镇、村(街)、家庭三级监控网络。镇一级以综治办、民政办、卫生院、公安派出所为主,掌控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病人;村(街)一级以村(街)党员、小组长骨干为主要力量,按照就近、逐个监控的原则,三人以上一组对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病人进行监控;家庭以落实监护责任为主,保护精神病患者,避免患者自伤,预防和制止患者危害他人和社会,及时向村(街)报告病人病情,根据医学建议,主动或协助村(街)做好送病人去医院接受治疗。

(二)报告

发现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或有肇事肇祸倾向,村(街)应在1小时内以电话形式向镇应急办报告,待查明肇事肇祸事件后,3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镇应急办。(镇应急办电话:8563859

五、应急处置程序

应急处置分为两级:一是有肇事肇祸倾向、未出现严重社会影响;二是已发生肇事肇祸行为或已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一)对有肇事肇祸倾向、未出现严重社会影响的精神病人的处置。

原则:

以村(街)处置为主,派出所、综治、民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部门配合。

程序:

1、村(街)提出处置意见,报镇应急办同意;

2、村(街)做好病人亲属劝送工作,或者获得书面委托;

3、落实费用,确因病人家庭困难,无力支付的,按照急事急办原则。

4、现场处置人员:镇应急办人员,主要领导、综治干部、民警。

6、护送人员:民警、病人亲属。运送车辆由公安派出所落实。

(二)对已发生肇事肇祸行为或已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精神病人处置。

原则:

以公安派出所处置为主,村()、综治、民政、卫生院等部门配合。

程序:

1、派出所对现场作出处置,村(街)提供情况并及时报告镇应急办;

2、村(街)协助公安、“120”做好病人抢救工作;

3、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等手段将病人送往指定医院,入院手续民政办负责;

4、落实费用,确因病人家庭困难,无力支付的,按照急事急办原则。;

5、现场处置人员:公安派出所民警、镇应急办人员,村(街)主要负责人、综治干部。

6、护送人员:民警、民政干部、病人亲属。运送车辆由公安派出所落实。

六、其他事项

1、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给他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依照法律和条例,应由其看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2、各村(街)应根据本预案,落实具体处置办法。

3、本预案由镇综治办负责解释。即下发之日起施行。

 

 

 

 

 

 

 

突发疫情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最大限度地减轻疫情造成的危害,保持养殖业的稳定,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确保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安徽省动物防疫条例》、《安徽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六安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六安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疫情分级

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和发展趋势,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划分为特别重大突发动物疫情(I级)、重大突发动物疫情(Ⅱ级)、较大突发动物疫情(Ⅲ级)和一般突发动物疫情(Ⅳ级)。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范围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畜牧业生产严重损失和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1.5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镇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本镇范围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本镇在县有关部门的指导和协助下,负责落实控制和扑灭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具体工作,各有关单位按照预案规定,按职责分工做好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各项工作。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实行分级管理。

2、快速反应,高效运转。镇农办、动监分所、畜牧兽医站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体系、应急反应机制和体制,提高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能力;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反应迅速,措施果断,及时控制和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

3、预防为主,群防群控。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防疫知识的宣传,提高全社会防范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并根据需要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开展疫情监测和预警预报,对可能引发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各种情况及时分析、预警,做到疫情早发现、快行动、严处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要依靠人民群众,全民防疫,动员一切资源,做到群防群控。

2应急组织体系

镇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组织体系由应急工作指挥机构、日常管理机构、技术组、应急预备队组成。

2.1镇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指挥机构

镇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负责对全镇范围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落实本镇范围内各项应急措施,成员包括镇农综中心、社会事务办、公安派出所、财政所、医院、执法中队、工商所单位。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农综中心,负责制定处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相关防控措施,具体组织、协调、处置全镇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督促、检查各有关单位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2.2日常管理机构

镇农综中心负责本镇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

2.3技术组

镇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技术组负责对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技术指导工作。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技术组成员由镇农综中心、畜牧兽医专业人员组成。

2.4应急预备队

镇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预备队,由镇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部分成员单位人员及各村(街)委会动物防疫员组成。具体实施疫区封锁、动物隔离、紧急免疫、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疫情处理工作。

3监测、预警与报告

3.1监测

镇农综中心、畜牧兽医人员要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工作及时、快速、高效。

3.2预警

预警信息分为特别严重、严重、较重和一般四个预警级别,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镇人民政府应按照预警信息,迅速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3.3报告

市县两级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为受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报告的法定机构,应设立并公开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受理电话,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我市市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受理电话设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我镇镇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受理电话设在镇农综中心,统一受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报告。各村(街)委会设立1名动物疫情报告观察员,负责向上级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及其隐患。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市县两级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及其隐患,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3.3.1报告形式

镇农综中心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报告疫情;其他报告单位和个人以电话或书面形式报告。

3.3.2报告时限和程序

发现可疑动物疫情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镇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镇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

3.3.3报告内容

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发病的动物种类和品种、动物来源、临床症状、发病数量、死亡数量、动物免疫接种情况、是否有人员感染、已采取的控制措施、疫情报告的单位和个人、联系方式等。

3.4临时控制

镇在监测或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可疑动物疫情或接到动物疫情报告后,要迅速组织防疫检疫人员对现场进行控制,实施临时封锁等控制措施。

3.5诊断认定

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本市重大动物疫情的现场诊断。经初步诊断认定为疑似重大动物疫病的,应立即按要求采集病料样品送市动物防疫监督总所实验室确诊,市动物防疫监督总所不能确诊的,按规定送省、国家参考实验室确诊。对重大动物疫病的诊断要及时、科学、准确。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采集、储藏、运送病料或病料样品。

4应急响应和终止

4.1应急响应的原则

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镇人民政府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应急响应。同时,要遵循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时调整预警和响应级别。要根据不同动物疫病的性质和特点,注重分析疫情的发展趋势,对势态和影响不断扩大的疫情,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提请提高预警和响应级别;对范围局限、不会进一步扩散的疫情,应相应降低响应和预警级别。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及时有效地控制和扑灭疫情。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地在其他镇街,在接到县人民政府的疫情通报后,我镇要组织做好人员、物资等应急准备工作,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在本镇内发生,并服从县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支援事发镇街的应急处理工作。

4.2应急响应

4.2.1特别重大突发动物疫情(I级)和重大突发动物疫情(Ⅱ级)的应急响应

特别重大突发动物疫情(I级)和重大突发动物疫情(Ⅱ级)的应急响应分别由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启动。我镇辖区范围内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动物疫情和重大突发动物疫情时,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在省人民政府或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控制措施,具体组织实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有关工作职责和工作措施参照较大和一般突发动物疫情的应急响应。

4.2.2较大突发动物疫情(Ⅲ级)和一般突发动物疫情(Ⅳ级)的应急响应

较大或一般突发动物疫情发生后,县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启动相应级别的动物疫情应急响应。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职责如下:

1)镇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

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有关部门参与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处理,调集本行政区域内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参加应急处理工作。

在接到县人民政府的封锁令后,迅速安排人员对疫区进行封锁,把守疫区出入口,禁止动物和动物产品进出疫区;在疫区各出入口建立临时消毒站,派出人员对疫点以及进出疫区的人员、车辆和有关物品进行消毒。限制或者停止疫区内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封闭被动物疫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必要时可采取临时征用房屋、场所、交通工具等紧急措施。

负责向参与扑灭疫情的工作人员发放防护用品。

组织人力对疫区内染疫、疑似染疫和易感染的动物及其同群动物进行扑杀,并对扑杀的畜禽数量进行清点并造册登记。对扑杀的动物及其排泄物、被污染的饲料、垫料、染疫或疑似染疫的动物产品等物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被污染的物品、用具、动物圈舍、场地进行严格消毒。

负责组织镇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对辖区范围内受威胁区的易感动物实行100%紧急免疫和预防用药。

落实重大动物疫情处理有关后勤工作。

组织居委会、村委会开展群防群控。

2)工商所

疫区封锁期间,镇工商所关闭疫区及受威胁区内的鲜活畜禽、易感动物交易市场及其产品交易场所,暂停鲜活畜禽和易感动物及其产品交易。

3)镇卫生院

指导疫区内与畜禽密切接触者和参与扑灭疫情的工作人员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医学观察和健康监测,对可疑感染者实施救治。

4)公安派出所

按照县、镇人民政府的封锁令,负责封锁期间的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协助做好疫区封锁和强制扑杀工作。严厉打击造谣传谣、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和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5)财政所

镇财政分局按省、市县的要求安排同级扑灭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基金,及时拨付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所需资金。

6)林业站

负责对野生易感动物保护区和栖息地的野生动物进行监测,并将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通报市农业局。

7)其他部门

按照各自的职能,协助做好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应急措施。

4.2.3非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镇街的应急响应

非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镇街应根据发生疫情地区的疫情性质、特点、发生区域和发展趋势,分析本地区受波及的可能性和程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密切保持与疫情发生地的联系,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2)组织做好本区域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

3)开展对养殖、运输、屠宰和市场环节的动物疫情监测和防控工作,防止疫病的发生、传入和扩散。

4)加强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停止从疫区国家或地区输入相关动物及其产品;加强对来自疫区运输工具的检疫和防疫消毒,防止疫病传入。

5)开展动物防疫知识宣传,提高公众防护能力和意识。

6)按规定做好公路、铁路、水运交通的检疫监督工作。

4.3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防护

要确保参与疫情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针对不同的重大动物疫病,特别是重大人畜共患病,应急处理人员应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

4.4应急响应的终止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疫区内所有的动物及其产品按规定处理后,经过该疫病的至少一个最长潜伏期后无新的病例出现,经监测未出现新的病原,且受威胁区病原检测为阴性。

特别重大突发动物疫情由农业部对疫情控制情况进行评估,提出终止应急措施的建议,按程序报国务院批准和宣布。

重大突发动物疫情由省农业厅对疫情控制情况进行评估,提出终止应急措施的建议,按程序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和宣布,并向农业部报告。

较大和一般突发动物疫情由市农业局对疫情控制情况进行评估,提出终止应急措施的建议,报请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和宣布。

5善后处理

5.1灾害补偿

灾害补偿实行先扑杀后补偿的原则,实施扑杀前,对扑杀畜禽数量和大小进行清点并造册登记,经场(户)主确认签名,由动物卫生监督所核实后,由镇级财政垫付发放补偿款,镇级财政垫付的补偿款由市县财政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比例划拨镇街财政。畜禽扑杀补偿标准和各级财政承担比例按照国家、省、市县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5.2抚恤和补助

市县有关部门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5.4恢复生产流通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扑灭后,各有关部门应取消贸易限制及流通控制等限制性措施。根据各种重大动物疫病的特点,对疫点和疫区进行持续监测,符合要求的,方可重新引进动物进行养殖。

5.5社会救助

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后,镇民政部门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和《救灾救济捐赠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做好社会各界向疫区提供的救援物资及资金的接收、分配和使用工作。

6应急处置的保障

由镇人民政府协调有关单位,做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处理的应急保障工作。

6.1应急资源与装备保障

6.1.1通信保障

做到24小时手机保持畅通

6.1.2交通运输保障

运输部门要优先安排紧急防疫物资的调运。

6.1.3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负责做好重大动物疫病(包括人畜共患病)有关疫区的人员预防和医疗救治工作。镇农业部门在做好疫情处理的同时应及时通报疫情,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工作。

6.1.4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要协助做好疫区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对虚报、谎报重大动物疫情、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6.1.5物资保障

镇农业部门应按照计划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诊断试剂、兽用生物制品、消毒药品与设备、防护用品、封锁设施、运输工具及通信工具等。

6.1.6经费保障

镇财政部门设立扑灭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基金,并保持足额的资金储备,用于动物疫情扑灭、应急演练、紧急免疫、扑杀补偿、动物源性食品中毒事故处理等。镇财政要将强制免疫疫苗补贴、新疫病免疫补贴、狂犬病免疫疫苗补贴、散养畜禽免疫注射费、动物疫病监测与采样、重点场所消毒、动物防疫物资购置和储备、动物防疫专用车辆购置使用等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及时核拨。

6.1.7人员保障

1)加强对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技术组和预备队的管理,技术组成员或预备队队员出现变动的,所在单位应及时补充并报请同级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机构予以调整。

2)健全基层防疫队伍。镇要按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要求,配备充足的动物防疫检疫人员,负责畜禽养殖与免疫状况调查、散养畜禽免疫及免疫档案建立、疫情报告等工作。

3)建立动物防疫工作人员风险防御保障机制,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工作有较大的危险性,应对相关工作人员落实预防免疫等防护措施。

6.1.8场地保障

镇要预留空地作为掩埋病死畜禽和疫区扑杀家禽无害化处理场所,镇农综中心负责场所选址。

6.2机制保障

6.2.1日常免疫制度

建立重大动物疫情日常免疫与集中免疫相结合的制度,由村动物防疫员负责对本村范围内畜禽养殖的登记和散养畜禽日常免疫工作。全镇每年组织若干次动物疫病集中免疫行动,由镇农综中心统一布置,各村具体实施。各村动物防疫员每月定期开展动物集中免疫行动,对散养畜禽实施免疫。

6.2.2部门合作和信息通报机制

镇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机构各成员单位要通力合作,依据各自职能和指挥机构的分工,共同做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各部门要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在遵守有关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实现疫情监测数据、异常情况等有关信息及时共享。

 

 

 

 

 

 

 

 

 

 

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处置我发生的突发性事件,提高应急工作水平,避免和减轻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负面影响,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我镇的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本预案是发生突发性事件时,为避免事态扩大采取的应急措施;

(二)本预案适用于我镇发生的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工作;

(三)按照突发性的性质、危害程度,本预案分为一般事件的应急预案和特大事件的应急预案。特大事件的应急预案,又可分为突发性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突发性生产安全事故灾害事件应急预案、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干汊河镇突发性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为组长,主要职责:统一领导全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工作,协调解决事件处置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特大型突发事件发生后,涉及事件的部门和单位要成立应急管理工作组。必要时镇突发性事件应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事件发生部门的主要干部组成应急指挥部。

三、应急处置工作

(一)应急处置程序:

1、信息报告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部门各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报告,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主管领导;特别重大或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要立即报告,最迟不得超过小时。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2、先期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在报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的专项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较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由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启动相关专项预案,进行应急处置,控制事态。

3、应急响应

当事态难以控制或者有扩大、发展趋势时,镇应急指挥部应当迅速报告区级应急委员会,请求支援。镇应当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协调、调用增援力量、后备力量对发生事件的部门或单位给予支援。对需要上级调处置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镇领导小组要按规定程序向上级提出请求。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较大突发公共事件,要及时启动相关预案。需要多个相关科室共同参与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由主管领导牵头,其他部门予以协助。

4、应急结束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应急状态解除后,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专项预案的要求,及时补充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重新回到应急准备状态。

(二)恢复与重建

1、善后处置

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司法援助。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2、调查与评估

要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

3、恢复重建

对于发生自然灾害的地区,要根据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

四、应急保障

镇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本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人员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人力资源

1、按照专兼结合、社会参与、规模适度、协调配合、指挥灵便、反应快速、应急有效的原则,构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2、镇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其装备水平。

3、加强医镇应急能力建设,建立镇内应急救援队伍,发挥其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重要作用;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政府的要求,以及本单位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可能性,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对发生在本单位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先期处置,必要时,为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救援提供支援。

4、各应急救援队伍应当加强协调配合,互联互动,以形成合力,充分发挥重要作用。

(二)财力保障

要保证所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个人,要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

(三)物资保障

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

(四)基本生活保障

要做好受灾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五)医疗卫生保障

1、镇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及时为受灾地区提供药品、器械等卫生和医疗设备。

2、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救死扶伤的原则,尽最大可能减少人员伤亡,并按照现场抢救、镇前急救、专科救治的不同环节和实际需要组织实施应急救护。

(六)治安维护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地的部门和单位应当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实施治安保卫工作。

(七)人员防护

1、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不同突发公共事件的特点、现状及其发展趋势等实际情况,指定与本地人口密度相适应的紧急避难场所。必要时征用其他地方为临时避险场所。

2、制定人员紧急疏散预案,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公众安全、有序地转移或者疏散至安全场所;对因突发公共事件紧急疏散的人员应当妥善安置,并确保疏散人员的生活必需品。

(八)通信保障

1、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单位、应急保障专业队伍确保部专用固定电话小时有人值守,并明确带班领导。

2、应急救援现场与镇应急指挥部之间应当确保通信畅通;必要时,紧急调用或者征用其他部门和社会通信设施。

五、监督管理

(一)预案演练

各应急管理工作组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组员进行演练。应急演练结束后应当对演练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价。

(二)宣传和培训

可通过广播、横额、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三)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指导全镇食品药品实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我镇药品食品安全应急机制,正确应对和高效处置镇、村、社区、学校、酒楼及各种宴会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最大限度的减少食品造成的伤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人民生命健康和地方社会稳定,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件》、《河南省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条例》、《重庆市药品安全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食品安全作为首要任务,逐步建立全镇、村(居)、单位信息联动传递预警机制,加强对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作好日常应急事件的宣传,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县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建立村(居)、单位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指挥机构,制订当地的应急预案,确定符合实际的对策,落实应急责任机制。

3、统筹安排,分工合作。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工商、畜牧、食品、卫生、交通、安监等部门共同开展应急工作,加强各部门协调配合和分工工作,处理好日常事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各相关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给予协调、指导、技术支持并组织力量给予支援。

4、快速反应,有效控制。突发性事件发生后,镇政府发出应急指令,各级指挥机构应根据应急要求快速做出反应,组织会商,启动应急预案,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二、应急预案

(一)应急机构及职责

1、镇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机构与职责

成立镇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束永胜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王焕然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工作组,组长由王焕然同志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1)领导小组职责

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部门食品药品安全预防应急救援的规定。

②及时了解掌握全镇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情况、协调和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措施。

③负责向县政府、县级相关部门报告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准确地点,涉及范围,伤害程度及应急处置措施。

④审定全镇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

⑤在应急响应时,负责协调公安、工商、食品、卫生、防疫、畜牧、医疗救护等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⑥负责指导、督促、检查镇辖应急指挥机构当然工作。

2、村(居)民委会、单位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机构及责任

各村(居)民委会、单位成立应急领导机构,负责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突发性事件的处置。主要职责包括:拟定本辖区、本单位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救援预案;掌握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及时向镇政府和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事件情况;协调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救援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

加强食品药品的信息监测,以便采取正确的处置措施。信息的报告和处理、应快捷、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调查处理并随后补报详情。

四、应急响应

出现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在2小时内向镇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机构和镇政府报告,并先期进行相关技术处理;镇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机构获取信息后,应在2小时向县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机构和县政府报告,并派出应急技术服务小组进行技术支持。

1、当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时,镇食品药品应急机构派出工作组,协助配合市、县级工作组和镇政府共同做好救援工作;镇有关部门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市、县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当发生较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时,镇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领导机构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技术服务组进行会商,做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在2小时内向政府、县救灾办报告,并立即派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村、社区、镇辖各单位做好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镇有关部门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县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事故处理完毕后,由镇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报县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领导机构备案。

3、当发生一般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时,镇食品药药品安全应急机构应立即县应急领导机构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先期进行处置,在县级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事故处理完毕后,由镇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报县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领导机构备案。

五、应急处理

当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发生,造成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时,镇政府应派出应急医疗救护队,紧急救护中毒人员、受害人员,同时应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救护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当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得到有效控制,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得到保障时,镇政府应急领导机构可宣布应急结束,并协助镇政府做好事件后续工作。

六、应急保障

1、组织保障

各村、社区、镇辖各单位应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根据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伤害程度,迅速做出反应,组织会商,从组织上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2、通信与信息保障

食品药品应急指挥机构应设立专门的报警电话,安排人员轮班值守,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快速传递。

3、资金保障

各村、社区、镇辖各单位要设立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专项资金,按照事故的伤害程度,由应急领导机构报镇政府,申请调用应急专项资金。

4、物资保障

镇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领导机构要制定好救援物资调配方案。发生事故时,由镇政府统一对物资进行调配,确保救援物资及时供应。

5、医疗卫生保障

当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后,应急领导机构要在镇政府协调下立即组织医疗卫生技术队伍,调配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根据需要及进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护等卫生应急工作,并调集必须的药品医疗器械物资,支援现场救护工作。

6、交通运输保障

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救援车辆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

7、治安维护

派出所和城管办要负责做好受灾现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救援行动的违法行为,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七、后期处置

1、调查与评估

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终止一周内,村、社区、镇辖各单位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机构应向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提出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事故原因、发生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经验教训等。

镇食品药品应急领导机构要对事故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和存在的关键,提出改进意见,进一步做好应急工作。

2、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参加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处置工作有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环境保护应急预案

为有效防范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及时、合理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故,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及正常生产、生活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控制和处置,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原则。以规范和强化全镇环境保护系统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为目标;以预防突发环境事件为重点;逐步完善全镇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处置及善后工作机制;建立全镇环境保护系统防范有力、指挥有序、快速高效和统一协调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

二、适用范围

全镇范围内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控制和处置行为,具体包括:

1、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2、影响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3、因不可抗拒力(含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而造成危机环境安全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

4、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在生产和储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5、其他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三、基本原则

1、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和加强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机制,切实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快速反应、及时控制;

2、按照“先控制后处理“的原则,迅速查明事件原因,果断提出处置措施,防止污染扩大,尽量减小污染范围;

3、以事实为依据,重视证据、重视技术手段,防止主观臆断;

4、制定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处置人员及周围群众的人身安全;

5、明确自身职责,妥善协调与处置突发事件有关部门或人员的关系。

四、处置程序

1、迅速报告。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警后,值班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乡镇环保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对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经认定后及时向上级政府和环保局报告。

2、快速出警。接到指令后,应急现场指挥组率领各应急小组携带环境应急专用设备,在最短的时间内赶赴现场。

3、现场控制。应急处置小组到达现场后,应迅速控制现场、划定紧急隔离区域、设置警告标志、制定处置措施、切断污染源。防止污染物扩散。

4、现场调查。应急处置小组应迅速展开现场调查、取证工作,查明事件原因、影响程度等;并负责与当地公安、消防等单位协调,共同进行现场勘验工作。

5、现场报告。各应急小组将现场调查情况、应急监测数据和现场处置情况,及时报告应急现场指挥组。应急现场指挥组按6小时速报、24小时确报的要求,负责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突发事件现场处置情况。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件影响范围、程度,决定是否增调有关专家、人员、设备、物质前往现场增援。

6、污染处置。各应急小组根据现场调查和查阅有关资料并参考专家意见,向应急现场指挥组提出污染处置方案。迅速联合环境监察人员对事故周围环境(居民住宅区、农田保护区、河流、地形)和人员反应作初步调查。

五、应急终止

只有同时实现下面三个条件,现场应急救援方可终止,应急救援队伍才能撤离:

一是事故现场危险因素得到控制并处于稳定安全状态;二是事故受害人被全部救出,送到医院抢救;三是获得镇应急领导小组的同意。

六、环境保护应急预案领导机构及职责

(一)环保应急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及职责

组长:束永胜

副组长:王焕然、汪广华、张志江

成员:朱德余、李润峰、许礼荣、童昊、邓道田、王明仓、徐韶宇

主要职责:

1、宣传上级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对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的指示精神;

2、掌握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情报信息和事态变化情况;

3、负责镇际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协调工作;

4、负责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工作进展情况,信息联络、传达、报送、新闻发布等工作;

5、提供和解决处置环境应急所需要的人员、设备、车辆、物质等;

6、应急处置的其他工作。

(二)应急现场指挥组成员及职责

指挥:束永胜

副指挥:王焕然、汪广华

成员:朱德余、童昊、邓道田、王明仓

主要职责:

应急现场指挥组接警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应急小分队处置现场,分配任务。同时应了解一下内容,并及时向镇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原因以及造成的污染范围;

2、报告事故发生的主要污染物、污染源的数量、种类、性质;经济损失、人员受害情况等;

3、事故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可控性及预防采取的措施;

4、上级指挥机构(指挥员)的位置,指挥关系,联络方法;

5、其他需要清楚的情况。

(三)环保应急小分队成员及职责

1、应急现场治安小分队:

队长:童昊

组成人员:派出所全体干警

具体职责:现场管制、设置警示标志,疏通交通。防止人为制造污染事故和次生污染事故的发生,向现场指挥组报告事故发生范围。

2、应急现场安全与勘察小分队:

队长:汪广华

组成人员:镇综治办、经发办、国土所、农经站

具体职责:根据现场发生事故,查明原因,污染性质,污染源,危害程度,符合哪一个部门的污染事故,应及时作出相应的处置意见,及时切断污染源,并上报现场指挥组。

3、应急现场疏导小分队:

队长:汪广华

组成人员:综治办、党政办

具体职责:及时疏散应急现场受污染的群众,向现场指挥组报告疏散时段、人员数量、完成效果。

4、应急现场抢险小分队:

队长:张志江

组成人员:镇武装部基干民兵

具体职责:应急现场的污染控制,人员抢救,物质运输,向现场指挥组报告事故现场抢险情况。

5、应急现场救护小分队:

队长:程真凯

组成人员:镇卫生院医护人员不少于4人,包括内、外科医生各一名,护士2名(另根据现场情况及时增加护理人员)。

具体职责:事故现场伤病员的救治工作,报告事故现场救治人员的数量,包括具体伤亡人员数量。

6、应急现场后勤小分队:

队长:李润峰

组成人员:镇党政办、财政所

具体职责:车辆调配,物资供应,信息传递,后勤生活,善后处理,向上一级报告现场进展情况。

地震应急预案

为了进一步搞好地震应急工作,使全镇各村、各单位处置地震灾害事件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最大限度的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舒城县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舒政办[2012]57)文件,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地震应急机构体系

地震灾害临震发布以后或发生重大地震灾害时,由镇党委、镇政府全面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全镇地震应急工作,并成立干汊河镇政府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镇长担任组长,领导组下设一个办公室十个工作组,即抗震救灾办公室、组织宣传组、治安保卫组、医疗救护防疫组、交通运输组、通讯联络组、供电保障组、生活物资供应组、抢险救灾组、人口疏散组、恢复建设组。

1、办公室主要职责:

办公室主任由镇长担任,镇党政办主任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党政与社会事务办公室。

⑴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县指挥部报告。

⑵及时传达贯彻各项命令,并督促检查各项命令的落实情况。

⑶组织现场强余震监视和震情会商,负责震害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现场救灾进展情况。

⑷负责对外的联络和接待工作。

2、组织宣传组主要职责:

组织宣传组组长由分管组织的副书记担任,广播站站长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广播站。

⑴按照规定进行应急宣传,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

⑵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在广播上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镇力量,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工作。

⑶宣传抗震救灾工作中典型事迹与模范人物,稳定人心,稳定社会秩序,促进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3、治安保卫组主要职责:

治安保卫组组长由政法委员担任,成员为司法所、综治办人员,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

⑴在地震临震预报发布后或地震发生后,及时组织与加强领导机关和生命线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

⑵当地震发生后,加强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实施紧急防范措施。

⑶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4、医疗救护防疫组主要职责:

医疗救护联疫组长由卫生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防疫专干担任。办公室设在镇卫生院。

⑴在监震应急期间,应储备一定数量的药品及医疗救护器械等,组织好医疗救护队待命。

⑵地震发生后,应立即奔赴灾区,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或建设临时医疗点抢救伤员。

⑶做好卫生防疫及伤亡人员的抢救、处理及疏散工作。

⑷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

5、交通运输组主要职责:

交通运输组组长由副镇长担任,镇交管站站长为成员。

⑴在临震应急期间,做好运输车辆的准备工作及救灾储备物资、设备的运输工作。

⑵地震发生后,应尽快组织人员抢修被毁道路、桥梁及有关设施,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运输和灾发的疏散。

6、通讯联络组主要职责:

通讯联络组组长由电信分局局长担任,办公室设在电信分局。

⑴在临震应急期间应加强对主要通讯线路的检修及通讯物资的准备工作。

⑵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尽快组织人员抢修被损毁的线路及设施,保证救灾通讯畅通无阻。

7、供电保障组主要职责:

供电保障组组长由供电所所长担任,办公室设在镇供电所。

⑴在临震应急期间,要组织力量对主要变电线路进行检修、加固。

⑵地震发生后,供电所讯速组织抢修队伍,尽快恢复被损坏的线路及设施,确保灾区正常供电。

8、生活物资供应组主要职责:

生活物资供应组组长由财政所长担任,成员民政办人员,办公室设在民政办。

1)在临震应急期间,做好应急资金、物资、食品的储备工作。

2)地震发生后,迅速组织队伍,按照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调动粮食、食品与物资,保证灾区生活必须品的供应。

3)做好应急救济款的发放工作,积极组织灾区的转移、安置与恢复重建工作。

9、抢险救灾组主要职责:

抢险救灾组组长由镇武装部长担任,办公室设在镇人武部。

⑴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抢险救灾队伍积极开展救灾技术训练,掌握抢险救灾技术。

⑵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讯速组织队伍奔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

10、人口疏散组主要职责:

人口疏散组组长由人大主席担任,成员为各村党支部书记、中心校长、团委书记、妇联主任。

⑴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群众进行有秩序的疏散,特别要注意做好妇女、儿童及老、弱、病、残人员的疏散安置工作。

⑵地震发生后,迅速设置避难场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点。

⑶配合搞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稳定社会秩序。

11、恢复建设组主要职责:

恢复建设组组长由副镇长担任。

⑴迅速组织人员深入灾区,普查房屋等建筑物的损毁情况。

⑵提出重建计划,并报镇政府。

⑶积极争取外援和筹措资金。

二、一般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㈠、一般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人员伤亡10人以内,直接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下的地震。

向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各村委在半小时内各乡办公室汇报灾情,之后每隔一小时向镇办公室汇报灾情,镇办公室每隔一小时向指挥部汇报灾情。

三、中等级严重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

造成人员死亡20人以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地震为中等破坏性地震;造成人员死亡2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5亿元以上的地震,或者发生大于6.5级地震的为严重破坏性地震。

中等或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各工作组成员迅速到位,按照镇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开展救灾工作。

迅速向县政府及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

四、临震应急反应

㈠镇防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布置应急准备工作。

㈡各工作组立即行动起来,确保通讯畅通,集结抢险救灾队伍,随时准备工作。

㈢积极储备救灾资金、物资和食品,保证供电的畅通,加强全镇的保卫工作,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五、其他地震事件的处置

㈠有感地震应急

有感地震是指人民感觉到的,但未直接造成人员伤亡及显著财产损失的地震。有感地震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按应急预案程序开展地震应急工作,并将紧急情况及时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

㈡平息地震谣言

当出现地震谣言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影响时,应派出工作人员调查谣言起因,做好宣传工作,平息地震谣言。

六、其他事项

㈠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镇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发布,报县地震办办公室备案。

为了适应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地震应急机构的调整,需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预案的更新期限为5年,期间因人事变动职责由新人员自动接替。

㈡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加强对非煤矿山事故的有效控制,迅速、有效地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镇的实际,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一、适用范围及工作原则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行政区域内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的非煤矿山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应急救援,以人为本。要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不断完善和强化抢险手段,科学、迅速组织应急救援,把人员伤亡和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协调一致,各部门要在镇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主动配合,协同做好相关工作。

()集中力量,突出重点。要根据事故类别和现场实况,在专家指导下采取切实可行的抢险救援安全措施,组织专()职救护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勘查事故灾害程度,做好抢救伤亡人员、运送救灾物资和设备、疏散人员等工作,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积极开展辖区内发生的非煤矿山事故救援工作,并及时报告县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必要时组织全县救援队伍增援。

()事故发生企业承担事故施救的全部费用。

二、事故类别及处置措施

()非煤矿山事故主要有塌方、爆炸、机械伤害、触电、水灾等类别。主要原因又分为人为操作失误和设备缺陷、自然灾害影响。

()针对事故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其中主要措施包括:隔离、屏蔽、支护、挖掘等。

三、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

()组织机构

镇成立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党委副书记张然任总指挥,其他班子成员任副总指挥,成员单位为镇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林业站、镇中心卫生院、财政所、社保所、土管所、执法中队及镇政府有关部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办),办公室主任由朱德余担任。工作人员由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事故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主要传达指挥部领导指示,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了解、收集和汇总有关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

()指挥部职责

非煤矿山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负责组织全县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演练,监督检查各系统、各镇应急演练。

()成员单位职责

1、派出所:负责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2、经发办:负责事故现场的火灾扑灭,控制易燃、易爆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洗消工作;协助救援队搜救。

3、林业站:负责指定抢险运输单位;监督抢险车辆的保养、驾驶人员的培训;组织事故现场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4、卫生院:负责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培训相关医护人员;指定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事故现场调配医护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5、国土所:负责非煤矿山事故现场监测与环境危害控制。

6、人社所、司法所:负责事故善后相关工作,主持经济赔偿协调会议。

7、镇政府:负责组织制订并定期演练本辖区的非煤矿山事故救援预案;及时汇报事故信息和情况;参与事故救援有关协调工作;服从总指挥的统一指挥。

四、应急响应

()发生非煤矿山事故后,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报告镇政府,各部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镇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认为符合本预案启动条件的,应立即启动《干汊河镇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要求组织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当镇政府确定非煤矿山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立即向县政府报告,请求县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给予支援,或请求启动县级救援预案,并积极开展救援工作。

五、现场救援专业组的建立及职责

镇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下列救援专业组:

()救援组:由派出所、企业抢险队伍组成,负责事故现场抢险和危险源控制及伤员的搜救及事故后危险状态的排除工作。该组由派出所负责。

()伤员抢救组:由镇中心卫生院急救中心或指定的定点医院组成,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到医院进一步治疗。该组由中心卫生院负责。

()安全疏散警戒组:由派出所、城管中队、综治办和镇政府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该组由交警五中队负责。

()物资供应组: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该组由镇政府负责。

()环境监督组:负责对事发地环境进行监测,评估环境的影响,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该组由土管所负责。

()专家咨询组:由有关专家组成,负责对事故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该组由镇经济发展办负责。

()后勤保障组:由事故单位、镇政府组成,负责事故调查组的接待服务、抢险人员的食宿、车辆调度等工作。该组由党政办负责。

()事故善后工作处理组:负责协调处理伤亡人员的经济赔偿事宜,组织事故单位与当事人的协商调解工作,该组由司法所负责。

()新闻组:负责接待新闻媒体记者和对外发布信息。该组由党政办负责。

六、附则

()本预案管理单位为镇政府,必要时进行及时修订。

()镇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专业实施方案,并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为保障我镇敬老院供养人员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及时高效处理敬老院各种突发安全事故,提高对敬老院突发安全事故的应对能力,力争使突发事故损失降至最低限度,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预案领导机构

成立干汊河镇敬老院安全事故协调处理应急小组,负责协调处理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

  长:祝平峰(分管民政负责人)

副组长:陈维健(镇民政助理员)

  员:赵勋尚(新街敬老院院长)

杨茂菊(干镇敬老院院长)

胡成录(干镇敬老院会计)

下设敬老院安全事故协调应急处理小组办公室,地点分别设在干镇敬老院和新街敬老院,干镇敬老院由杨茂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和安全员,新街敬老院由赵勋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和安全员。主要负责应急事故的突发处理,应急事故的上报下传及事故发生资料收集工作。

应急联系电话:0564-8919106                    

二、预案适合范围及启动条件

本预案适用于(可能)发生造成(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急性中毒3人以上或经济损失2万元以上,以及其他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三、安全事故责任及处理程序

(一)事故责任

1、安全事故实行敬老院院长负责制。

2、镇人民政府为本辖区内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主体。

(二)处理程序

敬老院发生突发安全事故的,单位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镇政府报告,并根据需要向公安、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敬老院本着“先控制、后处理、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挥在院老人及职工离开危险地区,迅速转移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火灾安全事故处置

1、敬老院要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火险隐患情况,加强对有关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警钟长鸣。

2、发现火警苗头应立即呼救,并及时报告。

3、若发现重大火警时,应立即呼救,并立即拨打或托人拨打119报警电话。

4、迅速疏散在院老人及职工,撤离到安全区域。

5、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二)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处置

1、应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

2、严格把关食品原料的进货渠道,做到卫生、安全、可靠,从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自查整改。

3、发现在院老人及职工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迅速送医院诊治。

4、有关人员须做好敬老院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

(三)外来暴力侵害安全事故处置

1、敬老院如有未经允许强行闯入者,应及时联系公安人员将闯入者驱逐出住所。

2、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行为时,应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

3、对受伤者应(须)及时救治。

4、事故发生时,应迅速向镇人民政府报告。

五、工作要求和纪律

1、镇敬老院遇到突发安全事故时,应在第一时间向镇政府报告。

2、镇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3、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的将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其它突发性安全事故按照本预案第三条规定处理。

七、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八、本预案由镇政府负责解释。

 

 

 

 

 

 

 

 

 

 

 

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目的

为及时处置我镇群体性上访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应急处置体系,提高我乡处置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上级领导的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1.2应急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防患未然。对各类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情况要及时进行分析、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及时消除诱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各种因素。

2)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属于哪个村、哪个单位部门的问题,就由哪个村、单位部门负责解决,不得推诿责任,努力把各种矛盾化解在本地,解决在萌芽状态。村、各单位一把手是本辖区信访突出问题及较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第一负责人。

3)快速反应、注重实效的原则。群体性上访事件一旦发生,事发地应迅速启动处置预案,按照预案分工开展工作,有关负责人和涉访单位负责人要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4)依法处置、防止矛盾激化的原则。要针对群体性上访事件的性质、原因、规模、危害程度和事态发展,采取相应的措施,坚持依法处置。对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要带着深厚的感情做工作,宣传解释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坚持以疏导、教育、劝离为主,做到矛盾不激化、人员不滞留、事态 不失控。

5)正确处理慎用警力与依法维护正常秩序的关系。根据群体性事件的起因、规模、影响以及现场情势和危害程度,决定是否动用处置性警力、是否采取强制性措施以及采取何种强制性措施、是否使用警械以及使用何种警械。既要防止警力和强制措施使用不当而激化矛盾,也要防止当用不用而使事态失去控制。

6)教育多数、处理少数的原则。处置较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坚持团结教育大多数。对利用人民内部矛盾煽动闹事、蓄意制造事端及打砸抢分子要依法严肃处理。

7)条块结合、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的原则。充分利用各种渠道搜集信息,加强预测排查,超前化解矛盾。明确部门之间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上下联动机制,提高应急工作水平。

1.3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发生的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处置应急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与应急联动体系

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处置群体性事件应急领导机制,组织机构主要分为指挥决策机构、综合协调机构和具体工作组。

2.1组织指挥体系

2.1.1指挥决策机构与职责

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设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

工作职责:研究决定应急处置方案;统一组织、指挥、调度和协调相关单位的人员、资金等重大事项;传达贯彻主要领导对处置工作的指示;根据现场情况,研究处置对策并组织实施;协调涉访单位工作组到现场做工作;开展现场协调、秩序维护、接访对话、劝阻劝返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2.1.2综合协调机构与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综合协调机构,设在党政办,由党政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负责收集、整理、上报信息;提出召开协调、会办会建议;制定处置工作的初步方案;传达领导小组指令,通知相关单位工作组到现场做工作;与相关人员保持联系,协助现场处置工作;处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1.3具体工作组与职责

应急工作由镇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根据需要,现场具体处置工作设四个组,即现场协调和秩序维护组、接访对话组、劝阻劝返组、后勤保障组。具体负责指挥、协调、对话和后勤保障工作。

2.1.3.1现场协调和秩序维护组

工作职责:负责现场工作的协调、秩序维护、人员调配、道路交通疏导管制、情报信息掌握、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乡党委综治副书记兼任组长,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

2.1.3.2接访对话组

工作职责:根据有关政策解答上访人的问题,与上访代表对话,耐心疏导,稳定情绪。党委秘书兼任组长,党政办、信访办、国土资源所、经发办、涉访村(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根据上访规模和处置难度等确定接谈对话规格。

2.1.3.3劝阻劝返组

工作职责:负责上访人员的劝阻、劝返,防止上访人进京赴省上访滋事,并负责对已发生的赴省、进京集访人员的劝返、教育工作。纪委书记兼任组长,监察室、综治办、党政办、涉访村(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2.1.3.4后勤保障组

工作职责:负责联系接访场地和交通车辆,为上访人提供必要的食物、饮水、医疗救护等服务。党委秘书兼任组长,党政办、财政所、民政办、卫生院、财务室同志为成员。

2.2应急处置

2.2.1应急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派出所:掌握社会动态,及时搜集并通报相关信息;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社会治安,做好接谈人员安全保护,负责交通管制和人员疏散工作,负责监控,搜集证据,对违法犯罪分子依法予以打击。

信访办:组织接谈,安排接谈时间和地点,通知涉访人员所在村(单位)到现场接待处理,及时上报信息。

司法所:负责涉法涉诉类群体性上访事件的组织接谈工作,对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处置。

财政所:负责应急工作的经费保障。

卫生院:负责组织现场卫生防疫和现场医疗救护工作。

民政办:负责涉及志愿兵及伤残军人的群体性上访事件的组织接谈工作,并为特殊上访人员提供相关救助。

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涉及劳动保障问题及民工工资等问题的群体性上访事件的组织接谈工作。

经发办:负责涉及农村财务、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土地承包等问题的群体性上访事件的组织接谈工作。

国土资源所:负责涉及土地征用问题的群体性上访事件的组织接谈工作。

集镇办:负责涉及公路清障、违章搭建等群体性上访事件的组织接谈工作。

涉访村(单位):负责上访群众的劝阻、送返工作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咨询、解答工作。

3.应急联动机制

各成员单位平时要加强联系。应急时,根据通知要求,要迅速行动,30分钟到位。

4.责任追究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轻重,对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采用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纪律处分等形式予以追究。

1)因工作失职、处置不及时或处置不当,激化矛盾,导致事态扩大,引发较大规模越级访的;

2)接到党政办的通知后,相关领导无特殊原由拒不到场的;

3)迟报、漏报和瞒报重大信访情况,造成处理问题贻误时机的。

 

 

 

 

 

 

 

 

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规范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安徽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故的应对工作:

1、造成一次死亡(失踪)13人(含本数)或重伤58人(含本数)或急性中毒2030(含本数)人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2、造成一次死亡5人以上(含本数)或重伤10人以上(含本数)或急性中毒40人以上的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3、超出镇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行政区、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

4、需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安委会)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政府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镇直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行政村、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二、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一)领导机构

镇政府是全镇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构。在镇长的领导下,通过会议研究、决定和部署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分管书记按照业务分工负责相关类别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

(二)工作机构

经济发展办公室是全镇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指挥机构,在发生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时承担镇应急指挥中心职能。镇政府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各自职责,在经济发展办公室统一组织领导下,负责相关类别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承担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的工作。具体负责相关类别的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专项预案的起草与实施;贯彻落实县政府有关决定事项,及时向县政府报告重要情况和建议;指导和协助各村、街、企业做好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三、预防机制

镇政府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和危险场所的监控,对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的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

重特大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当地镇政府。镇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县政府、县安委会和各有关部门。

对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方面的突发事件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及时分析处理并逐级上报。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主动向县安委会办公室、县政府有关部门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信息和资料,事故发生地单位提供事故前监督检查的有关资料,为县政府、县安委会办公室、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四、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和当地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五、医疗卫生救助

镇中心卫生院和二个分院负责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特殊情况请求县卫生局或县安会及时协调有关专业医疗救护机构和专科医院派出有关专家、提供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支援。

六、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镇政府应当与各村、社区、企业建立应急互动机制,确定保护群众安全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

2、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

3、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实施疏散、转移。

4、启用应急避难场所。

5、开展医疗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

6、负责治安管理。

七、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调动本行政区域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超出本级政府处置能力时,应向上一级政府申请本行政区域外的社会力量支援。

八、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镇政府牵头会同事故发生地的村、企业负责组织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二)事故灾难调查报告、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调查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由国务院、省、市政府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安全生产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

九、保障措施

1、救援装备保障

镇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

2、应急队伍保障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等行业或领域的企业应当依法组建和完善救援队伍。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负责检查并掌握相关单位应急救援力量的建设和准备情况。

3、医疗卫生保障

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必须快速组织医疗救护人员对伤员进行应急救治,尽最大可能减少伤亡。同时要根据事故的特性和需要,做好疾病控制、消毒隔离和卫生防疫准备,并严密组织实施。

4、物资保障

镇政府有关部门、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镇应急救援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负责监督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

5、资金保障

对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所必需的专项资金和储备资金,从政府预备费列支。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政府协调解决。

6、社会动员保障

由民政部门牵头组建各类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应急志愿者队伍,并有计划地开展技能培训。

7、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各村要根据防灾、救灾的要求,在村部、学校等场所设立应急避难场所。

十、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

1、奖励

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它特殊贡献的。

2、责任追究

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订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它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三)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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