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根据全国老龄办、民政部、财政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国老龄办发〔2016〕32号文件)精神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7〕74号文件)部署要求,制定本文件。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农村居家留守老人较多,大多数老人从事体力劳动,购买保险是对个人和家庭的最佳保障。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经镇党委研究,镇老龄办负责起草文件。
四、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老年人意外风险保障制度,实现“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目标。
五、主要任务
全镇60-90周岁老年人11160人,(含生活困难的低保老人、五保老人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管理的老年重点优抚对象1720人,实际需完成自缴费人数9440人)。全镇1-59周岁45794人,小额险参保率确保达到5%以上,完成2290人的参保任务。
六、保障措施
任务按照人口分布数量下达到村;保费缴纳标准明确,参保办理方式简单。
七、创新措施
无。
八、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干汊河镇老龄委办公室
解读人:朱德余
政策咨询联系电话:0564-8919106
政策咨询地址:干汊河镇沿河路096号政府大楼一楼楼梯口右边第一间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