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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件】关于印发《干汊河镇重点流域岸线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0 14:48 信息来源:舒城县干汊河镇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干政[2022]74号

 

 

关于印发

《干汊河镇重点流域岸线 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各村、各单位:

现将《关于印发<干汊河镇重点流域岸线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干汊河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9日     

 

 

干汊河镇重点流域岸线生态环境问题排查

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省、市、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开展《重点流域岸线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深刻汲取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曝光的"长江岸线清理整治推进不力、生态环境问题突出"和"宣城自来水异味事件"典型案例教训,特制定以杭埠河干流及主要支流为重点区域的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聚焦我镇境内主要河库、河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加大自查力度,强化日常监管,举一反三、查清查全、彻底整改,切实保护岸线资源,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升级版)》(皖发〔2021〕19号)及《舒城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舒城县重点流域岸线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舒环委(2022)3号)精神,对我镇杭埠河干流及主要支流清理整治、入河排污口、工业园区、城镇污水垃圾收集处理、生态保护修复、饮用水水源地等情况开展全覆盖排查。对排查发现的生态环境问题形成监管"一本账",纳入全镇“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体系,推进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二、排查整治重点

(一)岸线清理整治。对杭埠河干流及主要支流利用项目清理整治情况开展"回头看",深入排查该区域涉河建设项目等岸线开发利用、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情况,河湖“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突出问题清理整治情况。(牵头单位:水利站,责任单位:国土所、农综中心、村镇办、相关村)

(二)入河排污口。开展全镇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企业污水超排、直排、偷排等环境违法问题。动态完善入河排污口名录,加快分类整治和规范化建设,落实监管措施。加强工业排污口、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农业排口、其他排口等监测监管,严禁私设排污口。(牵头单位:环保办,责任单位:水利站、农综中心、村镇办、相关村)

(三)工业园区。排查重点流域岸线"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情况等。(牵头单位:经发办,责任单位:应急所、相关村)

(四)城镇污水垃圾收集处理。排查镇政府驻地雨污管网建设及管理情况,黑臭水体整治情况,生活垃圾集中转运站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生活垃圾"零填埋"推进落实情况。(牵头单位:村镇办,责任单位:环保办、相关村)

(五)生态保护修复。聚焦自然保护地涉河重点区域,深化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侵占、违法经营建设行为。聚焦长江禁捕水域,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排查河湖湿地保护、生态功能退化区域修复情况。(牵头单位:林业站,责任单位:农综中心、国土所、派出所、相关村)

(六)饮用水水源地。排查全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情况,深入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周边、跨区域河流、水系沿岸的环境安全隐患(如种植、垂钓、旱厕、隔离防护设施损毁、标识标牌设立不规范等)、突发事件风险隐患(如保护区内桥梁无事故应急设施等)等排查,加快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零行动"发现问题和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加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强化长效监管,防范环境风险。(牵头单位:环保办,责任单位:农综中心、水利站、村镇办、相关村)

(七)尾矿库、固废堆场等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的其他问题。

开展尾矿库污染治理情况“回头看",排查治理尾矿库环境污染问题;排查重点流域内固废堆场规范化管理情况,防范环境风险,消除环境隐患。(牵头单位:国土所,责任单位:应急所、环保办、相关村)

三、方法步骤

(一)全面深入排查(2022年6月15日前)。镇直相关部门、相关村依照镇排查方案,明确分工,压实责任,深入排查杭埠河干流及其主要支流环境违法违规问题和环境风险隐患。

(二)制定整改方案(2022年6月18日前)。镇直相关部门、相关村对排查发现问题(无问题实行零报告)梳理汇总,形成整改措施清单(见附件),确定问题中心点位坐标,第一时间科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问题、整改实施主体、目标任务、完成时限、重点措施和验收(监管)单位。整改措施清单牵头单位盖章后,报送镇环保办。

(三)推进整改落实(2022年12月20日前)。排查发现问题纳入全镇“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系统推进整改。问题整改要坚持不等不靠、立行立改,一般问题要在2022年底前完成整改;对确需跨年度实施整改的问题,要细化分解年度目标,明确季度整改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镇环保办牵头抓总,统筹组织协调专项行动。镇直相关部门、相关村要从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抓好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任务落实,要深入一线,做到排查整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二)压紧压实责任。镇直相关部门、相关村要压实排查和整改责任,强化排查关联性、衍生性问题及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实行定期调度制度。

(三)加大资金投入。聚焦重点流域、重点项目,加大资金投入,确保配套专项行动任务。建立常态化、稳定的生态环境保护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建立多元化投入模式,用好市场的逻辑、资本的力量,做好"双招双引"工作,鼓励和引导各类资本积极参与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四)落实激励考核。按照《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奖惩工作管理办法》,坚持主动排查发现问题和被动发现问题区别对待,对主动排查发现问题、整改成效明显的予以上报,形成正面典型进行宣传;对拖延、敷衍、排查整改不力的视情惩戒、曝光。

:干汊河镇重点流域岸线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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