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政〔2023〕73号
为了有效防范森林火灾的发生,切实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按照“强化责任、强化管理、强化落实”的要求,全面落实森林防灭火责任制,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原则
有序组织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落实森林防灭火责任制,明确职责,有效防范森林火灾的发生,采取科学的扑救方案,快速动员扑火力量,实现最快、有效地扑灭森林火灾为指导原则。
二、启动条件
凡属以下森林防灭火条件,均适用于本办法。由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全权指挥,镇村两级必需无条件服从,并按办法组织实施。
(一)进入森林防火期;
(二)森林火险等级四级以上;
(三)发现野外用火和有明火在林地内燃烧;
(四)燃烧时间在半小时以上,火势难以控制;
(五)本辖区扑救无效,需请求上级支援。
三、启动程序
(一)出现上述第(一)、(二)条款的,各村自行启动本办法;
(二)出现上述第(三)、(四)条款的,由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启动本办法;
(三)出现上述第(五)条款的,请求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支援。
四、机构职责
(一)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及职责
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由镇长担任,镇分管领导任副指挥长,应急所、派出所、林业站等职能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工作职责:
1、制定办法,明确职责;
2、启动森林防火办法;
3、实施各项应急措施,排查火情隐患;
4、发布森林防火命令、指示通知和通告;
5、统一调度人员、设备、物资进行火灾防范和扑救;
6、向上级及时报告灾情;
7、做好受灾群众思想工作及善后处理工作。
(二)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相关职能部门及其职责
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能部门是应急所和林业站。
工作职责:
1、及时掌握全镇森林防火情况,排查火灾隐患;
2、督促各村完善森林防火办法和措施;
3、贯彻执行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各项工作决策;
4、布置全镇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5、组建镇森林防灭火队伍,并开展防灭火演练;
6、负责处理有关森林防火的日常工作。
(三)村两委及其职责
1、执行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森林防灭火的各项工作决策,排查火情隐患;
2、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制定森林防火村规民约;
3、抓好本村森林防火宣传和值班工作;
4、及时启动本办法,在森林火险等级二级以上组织人员进行野外用火巡查,发现火灾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扑救;
5、组织人员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人员进行死看硬守;
6、组建村级巡查和扑火队伍;
7、指导、督促村生态护林员做好本片森林防火工作。
五、报告程序
(一)村发生火灾时,要在10分钟内向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
(二)镇值班人员接到火灾报告后,要做好记录,并立即向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报告;
(三)根据火灾面积,需请求县级支援,由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向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
六、应急处置
(一)成立前线扑火指挥部: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接到值班人员报告后,详细了解火场态势,做好应急措施准备,必要时立即成立前线扑火指挥部。
(二)扑火力量的调动:镇前线扑火指挥部根据火场情况制定扑火方案和扑救措施。1、下发通知要求镇村扑火队员立即赶赴火灾现场。2、指挥长下达扑火命令,根据火场态势,科学扑火、有效扑火。3、扑火队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准各行其是。
(三)扑火原则及安全保障:精心组织,全面部署,周密安排,讲究战术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立足“打早、打小、打了”,同时扑火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严禁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
(四)后勤保障:1、车辆保障,由党政办负责调度。2、扑火人员保障,由党政办负责通知。3、扑火经费保障,由财政所负责筹措。4、医疗保障,由卫生院负责救助。5查处保障,由林业站、应急所负责联系。
(五)善后处理:森林火灾扑灭后,要留足人员看守火场,防止死灰复燃。同时林业站会同相关村写出调查报告,上报镇政府和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七、奖励处罚
(一)镇政府严格按照《镇重点工作村干部绩效考核方案》,对村森林防火工作进行考评,严格兑现岗位责任金;同时核算的村两委干部积分作为镇年终评比的重要依据。若因发生森林火灾未及时赶到现场或造成重大损失,情节严重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二)生态护林员奖励和处罚严格执行县、镇相关文件精神执行,在责任区管护期间预防措施得力,无森林火灾发生,兑现生态护林员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表现优秀的,报送县林长办作为全县优秀生态护林员候选人;若责任区内因生态护林员防范不力,造成森林火灾的,依据相关规定给予扣发其绩效工资,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镇政府解除其生态护林员聘用合同。
干汊河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