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文明城市创建和人居环境整治的相关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新时代妇女和家庭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家庭成员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美丽庭院”创建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通知》(舒妇〔2023〕6号),干汊河镇制定了针对本镇辖区特点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美丽庭院”创建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通知》。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美丽庭院”的创建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具体举措,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抓手,是新时期新形势下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继续深入实践与探索的结果,将“美丽庭院”打造与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紧密结合,引领组织广大妇女以家庭为阵地、以庭院为载体,创建“美丽庭院”,对改善农民生存环境和革新农民生活方式等具有重要意义。
三、起草过程
2024年2月初,我镇启动《关于进一步深化“美丽庭院”创建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通知》的起草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并结合我镇实际,拟定了初稿,3月下旬,召开会议,并就创建标准进行讨论,细分了四大标准,并进一步明确了此次活动的目标,4月中旬形成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美丽庭院”创建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将征求意见稿发布在网上公开征集意见。5月中旬,根据征集到的意见,对文件进行完善,2024年5月22日,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美丽庭院”创建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通知》。
四、工作目标
“创建美丽庭院,建设美丽乡村”为主题,以“乡村振兴巾帼行动”为统领,通过创建活动,高质量提升乡村庭院美、室内美、厨厕美、身心美。
在辖区内评出村(街)级“美丽庭院”示范户8户;“美丽庭院”示范片一个。
五、主要内容
1.以辖区内21个村(街)户籍户和常住户,为评选范围;
2.以庭院美、室内美、厨厕美、身心美、村庄美为创建标准;不仅注重家庭环境卫生,还强调个人文明素质和邻里关系;
3.从5月24日开始到6月底前,开展评比。
4.对于本次活动,分三阶段开展: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及组织实施(5月24日—5月31日),提高农村妇女和家庭对创建“美丽庭院”的自觉性和积极性;第二阶段验收评比(6月1日至6月7日),镇政府将组织人员进行评审,择优确定镇“美丽庭院”示范户和示范片;第三阶段巩固提升(6月8日至6月30日),镇政府将对镇“美丽庭院”示范户进行表彰,对“美丽庭院”示范片进行挂牌。
六、创新举措
结合我镇实际,在创建标准上,既要考虑每户的内部环境卫生,又要考虑房屋周围环境以及邻里关系等,坚持内外结合的评比原则。
七、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村喇叭、张贴海报、发放明白纸等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农村妇女和家庭对创建“美丽庭院”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是加强优秀案例学习。通过观看影片或实地参观的方式,进行交流学习,提升创建水平,进一步提升农村居民居住质量,提升生活幸福指数。
八、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村、街道要积极发动代表、党员带头作用,明确目标和任务,切实增强责任感,积极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强化宣传引领,树立学习标杆,搞好示范带动。通过开展创建评比活动,掀起深化“美丽庭院”创建活动的热潮。三强化协调配合,要把“美丽庭院”创建工作与“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结合起来,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九、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干汊河镇人民政府党政办
解读人:武平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64-8919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