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政〔2024〕66号
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
一、征集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征集对象和年龄:男兵征集对象为:普通全日制高中毕业生、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3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含取得高级技工、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工类毕业生)、上半年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年满18至24周岁(2001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研究生毕业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
(二)征集条件:1.政治条件: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国家,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以本人现实表现为主,其余按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文件执行。
2.体格条件:征集对象体格基本条件为:男青年身高160cm以上;体重:身体质量指标BMI=体重(kg)/身高(m)的平方,17.5≦BMI<27;应征男青年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采取准分子激光手术矫正视力的应征青年,手术时间距应征时间应在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正常。
(三)征集办法:凡年满18岁的应征青年必须在2月10日前全部实现网上兵役登记和报名应征(网址为http://www.gfbzb.gov.cn/),适龄男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征集条件的,由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二、时间安排及目标任务
(一)时间安排
根据县征兵办统一安排,我镇征兵工作按登记报名、体检政考、役前教育、审定新兵、张榜公示、批准入伍、起运新兵七个阶段进行。上半年应征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2月10日。下半年应征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8月10日。
(二)目标任务
全年征兵任务数以县下发征集命令数为准,聚焦大学毕业生群体,各村(社区)按照2025年应届毕业生底数分配预征报名和进站体检任务,任务数按照应届毕业生人数分配,即5人(含5人)以下分配1名,6到10人(含10人)分配2名,10人以上分配3人。上站人数以确定到县体检站参加完体检的人数为准,未参加完体检和请人抵数的一律不作为上站人员。
三、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征兵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各村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要求,进组入户宣传或通过手机短信,手机微信、QQ等新型媒介积极动员,确保我镇征兵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完成。
(二)抓好宣传,营造氛围。各村要采取广播、横幅、标语、板报等形式大力宣传《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征兵政策规定,充分调动广大青年应征入伍的积极性,动员适龄青年踊跃网上报名,真正形成参军光荣的浓厚氛围。
(三)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村(社区)要把大学毕业生作为应征对象的重点,扎实抓好初审初检工作,严禁将政治不合格、有明显伤疤、吸毒、有违法行为的人纳入应征对象,确保给国家输送合格的兵源。
(四)细化考核,严格奖惩。镇党委、政府继续将征兵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综合考核。每完成一名大学毕业生应征任务的,奖励村第一书记、书记、营长、包片干部各2000元。凡是有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且不出现退兵现象的,奖励征集对象户5000元;每完成一名大学在校生(含高中毕业生)应征任务的,奖励村第一书记、书记、营长、包片干部各1000元。征兵情况作为党管武装工作评先评优重要依据。对于连续三年“未走兵”的村,处罚村第一书记、书记、营长各1000元,村书记必须向镇党委、政府做书面检讨,取消单位和村第一书记、书记、营长评先评优资格。
四、各村(社区)可根据本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征兵奖惩规定。
五、本文件自2025年1月1日执行。
附件:干汊河镇征兵工作领导组
干汊河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
干汊河镇征兵工作领导组
组 长:束永胜(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王焕然(党委副书记)
童 昊(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张志江(宣统委员、人武部长)
成 员:汪洋超(党政办主任)
张晓芳(纪委副书记)
许礼荣(财产和资产管理中心主任)
程真凯(卫生院院长)
吴拥军(文旅中心主任)
夏朝晖(人武干事)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张志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