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汊河镇森林防灭火应急处置办法

发布时间:2025-11-01 09:02 信息来源:舒城县干汊河镇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干政〔202544

 

为了有效防范森林火灾的发生,切实保护我镇人民生命财产和我镇森林资源的安全,按照“强化责任、强化管理、强化落实”的要求,全面落实森林防灭火责任制,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等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原则

有序组织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落实森林防灭火责任制,明确职责,有效防范森林火灾的发生,采取科学的扑救方案,快速动员扑火力量,实现最快、有效地扑灭森林火灾为指导原则。

二、启动条件

凡属以下森林防灭火条件,均适用于本办法。由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全权指挥,镇村两级必需无条件服从,并按本办法组织实施。

(一)在森林防火期内;

(二)森林火险等级四级以上;

(三)发现野外用火和有明火在林地内燃烧;

(四)燃烧时间在半小时以上,火势难以控制;

(五)本辖区扑救无效,需请求上级支援。

三、启动程序

(一)出现上述第(一)、(二)条款的,各村自行启动本办法;

(二)出现上述第(三)、(四)条款的,由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启动本办法;

(三)出现上述第(五)条款的,报告请求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支援。

四、机构职责

(一)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及职责

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由镇长担任,镇分管领导任副指挥长,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派出所等职能单位负责人及业务负责人等为成员。

工作职责:

1制定办法,明确职责;

2启动森林防火办法;

3实施各项应急措施,排查火情隐患;

4发布森林防火命令、指示通知和通告;

5统一调度人员、设备、物资进行火灾防范和扑救;

6向上级及时报告森林火灾情况;

7做好受灾群众思想工作及善后处置工作。

(二)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相关职能部门及其职责

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能部门是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

1、及时掌握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情况,排查火灾隐患并督促及时整改完善;

2、督促各村完善森林防火办法和措施;

3、贯彻执行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各项工作决策;

4、布置全镇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5、组建镇森林防灭火队伍,并开展防灭火演练;

6、负责处理有关森林防火的日常工作。

(三)村两委及其职责

1、执行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森林防灭火的各项工作决策,排查火情隐患并完成整改;

2、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制定森林防火村规民约;

3、抓好本村森林防火宣传和值班工作;

4、及时启动本办法,在森林火险等级二级以上组织人员进行野外用火巡查,发现火灾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扑救;

5、组织人员对重点山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人员进行死看硬守;

6、组建村级巡查和扑火队伍;

7、指导、督促村生态护林员做好本片区森林防火工作。

五、报告程序

(一)村发生火灾时,要在10分钟内向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

(二)镇值班人员接到火灾报告后,要做好记录,并立即向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报告;

(三)根据森林火灾扑救情况,需请求县级支援,由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向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

六、应急处置

(一)成立前线扑火指挥部: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接到值班人员报告后,详细了解火场态势,做好应急措施准备,必要时立即成立前线扑火指挥部。

(二)扑火力量的调动:镇前线扑火指挥部根据火场情况制定扑火方案和扑救措施。1、下发通知要求镇村扑火队员立即赶赴火灾现场。2、指挥长下达扑火命令,根据火场态势,科学扑火、有效扑火。3、扑火队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准各行其是。

(三)扑火原则及安全保障:精心组织,全面部署,周密安排,讲究战术,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立足“打早、打小、打了”,同时扑火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严禁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

(四)后勤保障:1、车辆保障,由党政办负责调度。2、扑火人员保障,由党政办负责。3、扑火经费保障,由财政和资产管理中心负责筹措。4、医疗保障,由镇卫生院负责救助。5查处保障,由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联系。

(五)善后工作:森林火灾扑灭后,要留足人员看守火场,防止死灰复燃。同时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会同相关村写出调查报告,上报镇政府和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七、严肃纪律

(一)镇、村干部需按照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服从统一调度指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情节较轻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相关责任人员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1、未认真排查森林火灾隐患,或者发现森林火灾隐患未及时整改的;

2、瞒报、谎报或者故意拖延相关森林火灾报告的;

3、发生森林火灾,村干部未及时赶到现场或造成重大损失;

4、不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行为。

(二)生态护林员奖励和处罚按照县、镇相关文件精神执行,在责任区管护期间预防措施得力,无森林火灾发生,兑现生态护林员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表现优秀的,报送县林长办作为全县优秀生态护林员候选人;若责任区内因生态护林员防范不力,造成森林火灾的,依据相关规定给予扣发其绩效工资,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镇政府解除其生态护林员聘用合同。

 

 

干汊河镇人民政府

202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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