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协助分管领导搞好民政工作。
二、贯彻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申报、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实行动态管理。
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老龄事业的政策、法规,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
四、负责本乡镇优抚对象抚恤金、优待金、定期定量补助的发放工作;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承担拥军优属的日常工作。
五、负责本镇因灾生活困难群众的救济和社会临时救济工作,检查灾情,做好灾情上报工作。
六、负责婚姻、收养登记等有关规定的宣传和咨询工作。
七、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八、负责民政信访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
九、按时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2、人员信息
办公室人数:3人
负责人:方章金(主任)
在岗人员:苏冉 高贤玉
3、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张母桥镇中大街张母桥镇人民政府为民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564-8564956
邮编:231370
4、办公时间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