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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救助标准 办理指南】贫困精神残疾人住院医疗救助救助标准、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5-01-04 13:56 信息来源:舒城县张母桥镇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一、办理依据

        关于印发2023年《六安市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六市残联[2023]1号)

    二、资助标准

    补助对象每人每年1000元。

    三、申报条件

    1.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精神类残疾人。

    2.对个别有肇事肇祸倾向或行为、影响社会安定,经医院鉴定后确系困难精神障碍患者而本人不愿意办理残疾人证的,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监护人申请、乡镇(开发区)初审后报县残联审核,纳入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范围。

    四、办理流程

    1.申请:向户籍所在地乡镇(开发区)残联提出申请,填写《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审批表》。

    2.受理:乡镇、开发区残疾人联合会初审后,将申请材料上报至县残疾人联合会审核。

    3.发放:县残联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进行登记、汇总并录入数据库。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六、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地乡镇残联。

    七、收费标准

    免费办理。

    八、申请材料名称

    1.精神类别残疾人证;

    2.精神病门诊或住院治疗病历等证明材料。

    九、咨询方式

    0564-2785008

    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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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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