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办〔2024〕28号
各村(街),镇直有关部门:
经研究同意,现将《张母桥镇砂石资源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对照要求,认真落实工作职责,确保砂石资源管理工作取得预期目标。
张母桥镇党政与社会事务办公室
2024年8月11日
张母桥镇砂石资源管理工作方案
为加强我镇砂石资源管理,规范砂石管理程序,严厉打击非法开采、非法加工经营、非法运输等违法行为,保障砂石资源开发利用,依法、规范、有序,促进资源利用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以及《舒城县砂石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3年砂石资源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舒砂组字〔2023〕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保护优先、疏堵结合、联合执法”原则, 实行砂石资源管理制度化的模式,坚持依法管理、合理合法砂石利用,建立常态化执法机制,打击非法开采砂石违法行为,规范砂石管理秩序,保护矿山、河道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管理范围
砂石资源属国家所有,开发利用依法实行许可制度。本方案所称砂石是指河砂、卵石、其他砂石、山石、土方,项目建设中产生的砂石料、土方及其加工产品等。辖区内砂石资源利用按本方案管理;其他如矿产、温泉资源属国家所有,参照本方案管理。
三、工作任务
(一)加大盗采砂石资源处罚力度
推行砂石矿产资源国有化经营,辖区内不允许私自开采或违法运输,凡是未经审批备案私自开采、运输的按照上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或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涉及干部问题线索的移交镇纪委监委调查处理。
保护国家砂石资源,加大违法营运及盗采砂石处罚力度。对境内非法运输砂石的车辆,当场没收砂石,并对被扣押的机械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移交县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殊情况提交镇党委扩大会议集体讨论处理意见。
在建工程项目区内,因项目施工需采挖砂石等自然资源的,需在施工前按程序经镇砂石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向县级主管部门进行申报、审批,核定具体开挖、取用砂石方量,由镇砂石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采挖过程监督管理,对工程余料统一收集处理。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实施项目名义,在项目区范围外就地取材,若上级重大项目确需在我镇就地取材的,必须由县直主管单位出具相关资料报县砂石办备案,按照县砂石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后,由镇砂石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上级要求开采和监督,相关工程方量等在项目审计中予以体现,受益分成由镇砂石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或按上级砂石管理部门要求决定。
(二)砂石管理执法保障及长效机制
1.成立领导机构。调整张母桥镇砂石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党委书记包军琦,党委副书记、镇长王浩然;副组长为党委副书记王海波,纪委书记王文东,政法委员胡苏武,副镇长、派出所长袁孝华,人大副主席马林森;成员为自然资源所、纪检监察室、派出所、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砂石资源管理日常工作。
2.组建巡查队伍。镇成立砂石管理巡查工作组,由分管自然资源领导担任组长,巡查人员从砂石资源所、纪检监察室、派出所、综合执法大队等机构抽调。各村(街)成立巡查小组,组长为联系村负责同志;副组长为包村镇干和村(街)书记;成员为其他村(街)两委人员,实行砂石管理常态化巡查制度。
3.严格考核奖惩。全镇砂石管理工作严格落实考核奖惩制度,奖优罚劣。各村(街)负责本辖区内砂石资源监管,镇巡查工作组巡查发现非法开采行为查实的,第一次对非法开采行为所在地的村(街)巡查小组人员扣除自然资源岗责50元/次;第二次附加对联系村(街)负责同志和村(街)书记组织处理;第三次附加对村(街)包片干部组织处理。各村(街)干部若向镇砂石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提供非法开采砂石重要线索,并经查实查处的,奖励线索提供人500元/例。巡查组人员可以依据工作实际领取县下发的砂石专项工作经费补助。
四、工作职责
(一)镇自然资源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制定开采后治理方案,指导各村开展复垦复绿工作;派出所负责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砂石、阻碍执行公务等违法行为,及时办理自然资源所等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配合从严查处运输砂石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查处非法开采砂石、非法装运砂石、非法经营砂石等违法行为;纪检监察室负责对砂石资源管理中涉及干部问题线索调查处理;其他部门要积极履职,各司其职,形成齐抓共管的砂石资源管理工作合力。
(二)各村(街)两委干部依据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对本辖区内砂石资源管理工作中乱采滥挖、乱堆乱放、违法销售、破坏环境等违法行为的监管,调解好砂石资源管理工作中的各类矛盾纠纷,维护采区秩序稳定。要切实履行砂石资源管理工作中各项职责,切实组织开展好辖区范围内的政策宣传、治安巡逻、监管巡查等工作。各村(街)支部书记为砂石资源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砂石资源属地管理第一责任人职责,对辖区内砂石资源管理工作负全责。各村(街)包片干部为砂石资源管理工作具体责任人,对所包片砂石资源管理工作负全责。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各村(街)、镇直各单位要把思想统一到镇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切实加强监管。切实担负起砂石资源管理责任,把砂石资源管理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确保砂石资源合理有序利用。
(二)强化举措,狠抓工作落实。各村(街)、镇直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分解任务,责任到人,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严厉打击非法盗采、加工、运输砂石等违法行为,确保实效。
(三)加强督查,严肃执纪问责。镇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对各村(街)、有关部门砂石资源管理工作的督查检查力度,对在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发现问题不制止、不配合、不采取措施的,将严肃追究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提交镇纪委监委依规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附件:张母桥镇砂石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张母桥镇砂石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包军琦 党委书记
王浩然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王海波 党委副书记
王文东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胡苏武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袁孝华 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马林森 人大副主席
成 员:张 亮 派出所教导员
方贤稳 自然资源所所长
张学齐 纪检监察室主任
邵 武 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自然资源所,由马林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方贤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随人事调整或职责分工调整而相应调整,不再另行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