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热词: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舒城县张母桥镇 > 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关于对《关于组织开展2024-2025 年度张母桥镇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4-10-13 16:10 信息来源:舒城县张母桥镇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一、制作背景

    为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为根本,精准识别救助对象,规范发放救助资金物资,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过节,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24-2025 年度张母桥镇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和县政府部署要求,开展工冬春救助工作,现结合我镇实际,关于组织开展2024-2025 年度张母桥镇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方案。

    二、起草过程

     按照工作会议安排,由镇应急所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拟定初稿,经过网上意见征集,再经由镇工作会议研究讨论,制定《关于组织开展2024-2025 年度张母桥镇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

    三、工作目标

    突出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和目标导向,以“铁面、铁规、铁腕、铁心”工作要求,对待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救助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业务主体责任。各部门、各村队依据职责对涉及我镇冬春救助的全过程开展全覆盖排查,全面受灾底数,统筹协调全镇的冬春救助工作。各村(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救助工作顺利开展。采取“清单化”管理,实施挂图作战,确保排查全覆盖、台账记录全覆盖。

    四、主要内容

    1. 受灾情况统计核查(时间:10月12日前):各村、社区组织人员深入辖区,通过实地查看、走访灾民等方式,对2024年因自然灾害造成冬春期间生活困难的家庭进行详细排查。重点统计受灾群众家庭人口、受灾情况、经济损失以及生活困难程度等信息,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各村、社区要在前期各项已做台账的基础上,坚持“自下而上、程序规范、全面深入、应统尽统”原则,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进一步核清核准救助对象,建立救助台账。2.各村按照《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范》(应急〔20236号,以下简称《规范》)和有关政策要求,结合本年度受灾实际,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工作程序,广泛动员宣传,迅速开展摸排,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详细了解受灾群众需求,明确冬春救助对象为受灾且导致生活困难人员,及时将因灾遭遇临时生活困难等各类受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全面掌握需救助人数、资金和物资等需求,确保应救尽救。3.各村要加强冬春救助政策、款物分配使用、工作措施等冬春救助有关情况的宣传,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政府公信力。坚决杜绝资金截留、发放迟缓或沉淀不用。4.款物发放:乡镇积极向上级部门申请救助款物。待款物下达后,各村(社区)及时制定细化到户的分配方案。救助资金通过“国家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管理系统”审批后,借助“一卡通”系统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救助物资则直接发放到户。原则上,款物需在春节前发放完毕,让受灾群众能过上一个温暖祥和的春节。

    五、资金管理与监督检查
    救助资金是受灾群众的“救命钱”,必须严格管理。各村(社区)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救助对象精准、程序规范、款物发放到位。乡镇将通过现场检查、系统抽查、电话核验等多种方式,对各村(社区)上报的需救助人员信息进行评估。一旦发现问题线索,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移交相关部门。同时,欢迎广大群众监督,确保救助工作在阳光下进行。

    、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张母桥镇应急所

    解读人:潘丁瑞

    政策咨询电话:0564-8563001

    政策咨询联系地址:张母桥镇政府应急所办公室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