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十年禁渔”重要批示指示精神, 根据镇党委、政府要求,张母桥镇党政与社会事务办公室印发 《张母桥镇开展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打击电捕鱼等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4月10日—2025年5月10日
意见反馈方式:请将意见稿寄至:张母桥镇人民政府(邮政编码:231370),并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联系电话:0564-8563001
附:《 张母桥镇开展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打击电捕鱼等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起草说明
一、起草过程
2025年4月,通过对当前渔业工作深入分析,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长江禁捕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 省委、省政府“十年禁捕”工作安排,我镇结合上年度经验总结,由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牵头起草初稿。4月10日,在张母桥镇政府公开网站征求意见。
二、政策依据
《舒城县2025年重点水域禁捕禁渔工作方案》
三、主要内容
查处使用电、毒、炸方式,以及其它非法渔具进行水产品捕捞的行为;查处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非法捕捞行为;查处违法制造、销售电捕鱼器等非法渔具的行为。推进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开展生态环境治理和促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关键举措。推动这项工作落实、落地、落细,坚决彻底打赢打好长江禁渔攻坚战。
四、主要意义
有效遏制非法捕鱼,使得张母桥镇渔业秩序得到根本性好转,渔业资源和重点水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张母桥镇开展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打击电捕鱼等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继续实施长江“十年禁渔”,我镇开展打击电捕鱼等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好长江十年禁渔,严厉打击电捕鱼等违法行为是响应党中央号召,推进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开展生态环境治理和促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关键举措。推动这项工作落实、落地、落细,坚决彻底打赢打好长江禁渔攻坚战。为落实《舒城县2025年重点水域禁捕禁渔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禁捕和严厉打击电捕鱼等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工作。
一、目标任务
通过专项治理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使我镇境内的丰乐河(东岗至长堰段)重要水域电鱼、毒鱼、炸鱼以及其它非法捕捞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渔业秩序得到根本性好转,渔业资源和重点水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二、治理重点
查处使用电、毒、炸方式,以及其它非法渔具进行水产品捕捞的行为;查处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非法捕捞行为;查处违法制造、销售电捕鱼器等非法渔具的行为。
三、治理措施
(一)推行渔政与110一级联动执法模式。即:公安部门及110平台受理电捕鱼等非法捕捞行为举报。110接到举报后,属电鱼、毒鱼、炸鱼的,由辖区派出所直接出警受理、查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检察院、法院从快从严追究刑事责任;属其它非法捕鱼行为的,由110指挥中心直接通知所在镇村,由镇政府组织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制止非法捕鱼行为,并给予批评教育等,构成违法须给予行政处罚的,及时通知渔政等相关部门,给予相应处罚。
(二)明确职责分工
公安部门:落实渔政与110一级联动机制,公安部门及110平台受理非法捕鱼举报,根据举报违法情节,发布执法指令;参加联勤执法巡查;查处电捕鱼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置,需由渔政等其他部门处理的,通知并配合开展查处。
农综中心:负责做好渔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重要水域的联勤巡查;受理群众举报,协助查处渔业违法案件。
村民委员会:要把开展电捕鱼等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一是大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要召开两委会、广播会,张贴标语、公告,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对电捕鱼器等非法捕捞工具的持有人逐一上门摸底登记,并签订《舒城县停止非法捕鱼行为承诺书》;三是对摸底登记上来的非法捕捞工具的持有人,耐心劝其主动上交,以便集中统一销毁。对拒不上交的,将依法给予加重处罚。
其他相关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要全面查处非法渔具制造、销售案件;水利站要从水利设施保护方面开展执法;综治办主要负责处理专项整治方面的来信来访。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实施禁捕和打击电捕鱼等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各村(社区)对本辖区电捕鱼等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工作负总责,要成立相应工作领导组,并由专人负责,具体落实本辖区专项治理工作。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村(社区)要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要张贴禁渔公告,设立禁渔标牌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把政策法律解读到位、宣传到人,实现群众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增强全社会对保护区的保护意识。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个人和新闻媒体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进行广泛宣传和舆论监督,公开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组织广大青少年学生到保护区开展综合实践及研学旅游等活动,从小培养生态文化素质。
(三)严格执行全面禁渔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长江禁捕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 省委、省政府“十年禁捕”工作安排,坚持水生生物 保护区全面禁捕工作不动摇,久久为功,坚决打赢长江禁捕攻坚战、持久战,确保我镇境内丰乐河、舒六干渠等重点水域做到“四清六无”(清船、清网、清河、清渠,无一条捕捞渔船、无一副捕捞网具、无一名捕捞渔(农)民、无一起捕捞生产、无一起非法偷捕行为、无一条保护品种产品在张母桥上岸买卖)目标不动摇。近期镇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境内丰乐河、舒六干渠地笼、迷魂阵、丝网等非法捕捞渔具全面清理,所在村要积极配合。清理前所在村劝其非法捕捞工具的持有人主动拆除地笼、迷魂阵、丝网等可免于处罚。
(四)加大执法打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明确重点水域、重点时段、重点监管对象,对主要非法捕捞活动易发、高发水域实行分片包干、高频巡查、驻守检查、组织联合执法、专项执法。坚决清除“三无”船舶,加强协作配合,加大“三无”船舶和非法网具的清理,确保“四清六无”常态化、可持续。严格市场销售监管执法,严厉查处市场销售重点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违法行为,打击销售网络,斩断违法链条,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形成“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督查指导。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上报开展电捕鱼等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工作进度和工作成效。镇专项工作领导组将定期组织巡查,解决专项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村和部门将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