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健全镇“打非”专项工作管理网格化职责及工作制度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基层安全生产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现将健全镇“打非”专项工作管理网格化职责及工作制度的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原则。按照“打非”专项工作管理网格化、精细化要求,着力构建属地负责、监管到位、服务到位、沟通到位的常态化“打非”专项工作监管联动机制,及时化解网格内的“打非”隐患问题,确保“打非”专项工作正常稳定合理运转。
二、组织管理
按照“条块结合、块为主体、重心下沉、属地管理”的原则,按镇“打非”专项工作监管网格划分为依据,将我镇“打非”专项工作监管网格划分为:
二级网格:镇政府;
三级网格:各村、街道。
三、网格管理人员组成及职责
(一)二级网格管理人员组成及职责
1.二级网格责任人及其职责
二级网格责任人由镇分管“打非”专项工作的领导担任。
二级网格责任人负责本区域的“打非”专项工作网格化管理工作,组织建设“打非”专项工作管理网格体系,落实一级网格负责人员,指导、检查、督促“打非”专项工作落实。
2.二级网格监管员及其职责
二级网格监管员由镇安全生产工作人员担任。
二级网格监管员负责收集辖区“打非”专项工作现状信息,掌握“打非”专项工作概况,建立档案。开展对日常“打非”专项工作督查、检查、指导工作。负责查处三级网格管理员反映的“打非”专项工作案件,对区域内“打非”专项工作及时调查取证,及时处理,协助开展“打非”专项工作事故的应急处置。
(二)三级网格管理人员及其职责
1.三级网格负责人及其职责
三级网格负责人由村、街道负责人担任。
三级网格负责人牵头开展对本级“打非”专项工作网格内零售店进行日常巡查,收集本级网格内“打非”专项工作信息,带领所属网格人员落实“打非”专项工作网格化管理制度和要求,对本级“打非”专项工作管理工作负责。
2.三级网格安全员及其职责
三级网格安全员由行政村、街道干部担任。
三级网格协管员负责协助本级网格负责人开展有关工作,及时发现“打非”专项工作问题,提出管理建议,现场配合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向群众和企业宣传“打非”专项工作有关政策法规,接受群众和企业咨询,指导企业做好“打非”专项工作管理工作,引导和监督本地的“打非”专项管理工作。
四、网格化管理六项工作制度
(一)包保责任制度
一、全镇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实行镇、村、组三级包保责任体制。
二、按照全县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要求,镇党委政府明确一名镇干部包保联系村级“打非”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打非”工作开展,协调解决相关工作和问题。
三、村级负责具体贯彻各级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方针政策,落实烟花爆竹打非各项工作部署,建立健全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制度,落实村、组“打非”工作职责;建立重点人群及重点区域管理台账,加强对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的信息摸排和动态管理,强化打非常态化安全宣传和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
四、村级实行打非监管责任人和信息员制度,负责日常“打非”工作宣传和重点人群及重点区域的常态化巡查,及时掌握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和燃放等动态,协助各监管单位及时查处非法违法行为。
五、村民组长是基层“打非”工作的重要基础力量,要加强打非知识培训,强化安全意识,充分发挥其信息摸排和日常监督检查作用。
六、应结合实际,坚持发动群众参与打非原则,在街道、边境地带、非法生产历史地带等重点区域实行烟花爆竹打非信息员制度,具体负责对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的信息掌握,并按照有奖举报制度规定,严格执行信息保密和奖励工作规定,构筑群防群治“打非”工作格局。
(二)排查督查制度
为进一步加大“打非”工作力度,保持烟花爆竹“打非”工作高压态势,强化烟花爆竹打非监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镇烟花爆竹打非执法组定期、不定期组织各相关执法部门,对全镇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和燃放等领域开展检查督查,并重点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烟花爆竹打非监督检查。对各村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推动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责任落实。
二、村级“打非”工作监管责任人及村民组打非信息员要针对辖管范围内烟花爆竹安全情况,定期、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在烟花爆竹打非重点时段,村级开展安全巡查每周不少于1次,并实行每周巡查情况零报告制度。村级在巡查中发现一般安全问题应现场要求责任单位(个人)整改到位,发现重大问题或线索,应随时向镇报告;
(三)工作协调制度
一、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打非”安全监管,健全四级联动和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领域非法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的主要目的:在镇烟花爆竹打非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定期分析和通报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协调解决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重要事项,统筹开展部门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和工作督查等。
三、各村要按照职责,主动研究涉及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问题,及时提出议题,积极参加会议,认真落实协调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问题。
四、各村及打非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相互支持配合,形成打非合力,充分发挥好协调会议的作用。
(四)工作台账制度
一、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档案管理,推动全镇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开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档案包括:各村各部门印发的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文件、宣传材料、会议记录、检查记录以及活动登记台账和查处案卷等各类纸质、图片和影像等资料。
四、各村各有关部门负责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重点做好打非实施方案、打非工作制度、包保责任制名单、打非责任书、重点历史生产户及零售经营户登记管理台账、日常检查和隐患整改台账以及其他活动记录资料收集归档;并负责指导村级做好“打非”工作制度、检查记录、台账报表等的编制、填写以及收集归档工作。
五、村级应成立“打非”工作领导组织,制定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制度,建立打非重点人群以及重点区域管理台账,完善打非检查、宣传以及其他活动记录。
六、每年12月31日前,各村及相关单位应将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实施方案以及重点历史生产户和包保责任制等文件资料报镇烟花爆竹打非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五)举报奖励制度
我镇采取奖励举报制度,对举报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镇安委会将为其保密,经查属实的,一次性给予1000-3000元奖励。同时在镇政府设立举报箱实行有奖举报。举报电话为:
镇党政办:0564-8248248 镇安监所:0564-8248176
汤池派出所:0564-8248355镇综治办:0564-8248148
(六)责任追究制度
一、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总要求,为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责任落实,严肃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责任追究,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07〕62号)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实行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将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开展考评。
三、严格实行奖惩挂钩和责任倒查追究,按照规定,对因打非自查不到位或未及时报告,而被上级部门查实一个非法生产窝点的,对相关行政村及部门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对因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开展不力,导致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根据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意见,从严查处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