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人桥镇人民代表大会职权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二)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
(三)根据国家计划,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
(四)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预算调整方案、决算,监督预算执行;
(五)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工作的实施计划;
(六)决定乡镇发展总体规划、城镇建设、重大民生工程、重点建设项目等有关重大事项;
(七)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
(八)听取和审查乡镇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
(九)听取和审查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主席、副主席的工作报告;
(十)撤销乡镇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十一)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十二)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三)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
(十四)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少数民族聚居的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在行使职权时,应当采取适合民族特点的具体措施。
千人桥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职责
(一)筹备、召集并主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二)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本地区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有计划地安排代表听取和讨论本级人民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进行工作评议,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
(三)检查、监督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听取和反映代表和人民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五)决定提请大会审查和批准本级人民政府关于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在执行过程中需作部分调整的情况报告;
(六)检查、督促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
(七)组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依法组建代表小组,指导代表小组建立健全联系选民工作制度,开展代表接待选民、选民评议代表等活动;
(八)依法受理代表辞职和补选代表事项;
(九)办理大会闭会期间的其他事项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的工作。
千人桥镇人大主席主要职责
(一)主席主持日常工作,并召集主席团会议;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
(二)组织人大代表检查和督促本级人民政府执行宪法、法律、法规,以及上级人大及其主席团和本级人大决议、决定的情况;
(三)负责本级人大会议的筹备工作;
(四)联系本乡镇人大代表,受上级人大主席团委托、联系在本行政区域工作、居住的上级人大代表,协助代表组成代表组并指导代表组开展方式多样的代表活动;
(五)组织代表开展代表法规定的各项履职活动,提供服务和保障;
(六)督促检查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机关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
(七)听取并反映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受理来信来访;
(八)组织进行本级人大代表的补选和罢免,协助补选本乡镇的上一级人大代表;
(九)组织实施主席团会议决定的事项;
(十)办理本级人大闭会期间的事项和上一级人大主席团委托的工作。
人大代表权利
一、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
二、依法联名提出议案、质询案、罢免案等;
三、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四、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选举;
五、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表决;
六、获得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所需的信息和各项保障;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人大代表义务
一、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二、按时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做好会议期间的各项工作;
三、积极参加闭会期间统一组织的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活动;
四、认真参加履职学习,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
五、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
六、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千人桥镇人大秘书职责
一、负责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会议的筹备和会务的有关工作。
二、负责镇人大主席团组织代表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工作评议、代表述职等有关工作。
三、负责起草镇人大有关文件和报告,承担收发文(电)、档案管理和各类登记统计等工作。
四、联系本行政区域内各级人大代表,为他们执行代表职务,开展代表活动提供服务。
五、负责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的接收、整理和交办的相关工作,及时了解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组织、机构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的进展情况和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度。
六、协助做好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有关工作。
七、负责镇人大的宣传工作,研究总结镇人大工作经验;及时报送有关工作信息,积极向各级各类报刊杂志和人大网站投寄人大宣传报道和理论研讨文章。
八、办理镇人大主席团和镇人大主席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