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街):
近日来,我镇发现多次乱拉土现象,严重影响了交通,污染了环境,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诸多不便,社会反响较大。为进一步规范弃土消纳处置和渣土运输行为,改善人居环境,方便群众出行安全,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舒城县建筑施工渣土(建筑垃圾)管理暂行规定》《舒城县渣土运输企业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弃土消纳处置整治工作。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使进入我镇的弃土规范有序,达到有人管、有人治,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夯实属地管理,加强巡查督查力度,着力解决弃土消纳处置过程中各类不规范行为,督促接收方合法合规文明经营,规范管理,全面、深入开展此次综合整治行动,改善我镇综合环境质量。
二、整治内容
1.未经报备核准擅自处置弃土消纳(建筑垃圾)或者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
2.未取得建筑施工渣土(建筑垃圾)准运资格的运输单位及个人从事运输的;
3.运输过程中,车辆未按规定进行密闭、覆盖等污染道路的;乱堆乱放建筑渣土等违规行为的;
4.运输车辆未按照规定时间、路线行驶的;
5.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整治方法
1.成立组织。镇成立弃土消纳处置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集镇、项目等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职能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统筹安排全面落实弃土整治工作。
2.宣传发动。适时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启动整治工作;开展全方位的宣传工作,争取各村(街)、建设方、施工方、运输方、城乡居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3.明确职责。镇派出所、自然资源规划所、城管队、环保办、水利站等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抽调相关人员,实施开展督查巡查,形成合力,做好涉及弃土消纳处置相关工作。镇参与夜间巡逻人员每次给予80元补助。
4.疏堵结合。在整治过程中,各村(街)及相关单位确因重点工程项目需要用土的,须经村(街)书面申请(要有详细的土方数量及质量、路线、车辆数、车牌号、时间等,如在实际运输过程中,对破坏环境、破坏道路等公共设施的,要求购土方等运营单位予以恢复原貌或缴纳一定的保证金),报集镇办备案,并经镇同意报批后,按照规定要求方可进土。否则一经发现随意拉土的,将给予村(街)主要负责人严肃处理,同时镇将组织开展不定时巡查督查,并给予巡查人员适当加班补助。以上内容如与上级部门新的文件精神相违背的,以上级文件要求为准。
千人桥镇党政与社会事务办公室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