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安监总管四(2017)129号)发布实施以来,在强化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经过对近年来工贸行业典型事故分析研究,科学总结实践经验,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应急管理部印发了《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第10号令)。2023年5月15日起实施。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坚决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为全镇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部署和市、县关于工贸行业小微企业火灾防控实施方案精神要求,以工贸企业冬季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整治工作为主线,对全镇工贸行业小微企业火灾防控情况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整治。
四、工作目的
摸清小微企业底数和人数;全面压实小微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推进各项事故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着力解决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意识薄弱、安全生产条件差等各项安全基础薄弱问题,聚焦弱点难点,综合施策,全面提升小微企业火灾防控水平。
五、主要内容
1、适用对象。全镇工贸行业小微企业,重点排查服装、纺织、家具、电子和仓储等火灾风险大的小微企业。
2、时间安排。部署发动阶段(2024年1月底前)、摸底自查阶段(2月1日至2月29日)、集中整治阶段(3月1日至3月31日)、督查验收阶段(4月1日至4月15日)。
3、工作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宣传力度、确保责任落实。
六、创新举措
本办法在严格划分时间节点,充分利用线上抖音宣传、线下入户宣传等方式方法确保小微企业明确职责,筑牢安全防线,打造美好明天。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各属地要进一步加强资源整合、力量统筹,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县安委办将通过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强对有小微企业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调度,对不认真开展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的,将公开予以通报,对存在违法行为整改不力的企业主体,有关部门要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凡因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企业和有关责任人员责任。
八、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千人桥镇经发办
解读人:马云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64-8043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