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全称 |
百神庙镇农经站 |
联系人 |
赵菊 |
单位地址 |
百神庙镇丰军街道政府大院北楼三楼向南第一间 |
邮政编码 |
231325 |
办公电话 |
农经站暂无固定电话,可拨打镇党政办电话:0564-8083801 转接。 |
Email |
358908399@qq.com |
单位传真 |
0564-8083801 |
办公时间 |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和宣传国家农村各项法规、政策、方针、路线,普及职能部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法》和减轻农民工作负担条例及有关规定。 2、负责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调查、统计、分析,掌握全省农村经济发展现状,为各级各部门制定农村经济发展计划提供依据。 3、负责做好农产品成本核算、效益分析以及农村基点调查。强化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合作关系,指导农民依法、合理、有序流转农村土地,合理开发利用荒山、荒坡、荒滩、荒丘等资源;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调查、调处、仲裁、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4、强化农村集体资产及财务管理。清理核实村组历年形成的债权债务,摸清农村集体家底,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和增加新的债务,同时寻求化解村组债务的有效途径,帮助村组逐年化解债务,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 5、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州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开展农民负担监督,做好良种补贴、种粮农户补贴等各项补贴资金的预算、兑现。 6、严禁收费单位或部门抬高收费标准和乱收费,加重农民负担。承担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村容村貌整治、新农村项目村等示范村等项目的规划、申报和组织实施。 7、培训一批善管理、会管理农村财务管理能人,管理用活集体资金,确保集体资产保质增值。 8、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做好登记注册、项目申报、制定章程制度,并监督实施。 9、负责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实行“三资”委托代理制,严格管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资源、资金合理使用及审批。 10、协助金融机构和农业保险部门,农民以土地抵押贷款及土地投保亩数申报与灾后理赔工作。 11、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人员编制:4 站长:赵菊 办事员:邵成荣 钟雅玲 郑用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