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全称 |
百神庙镇国土所 |
联系人 |
丁兆列 |
单位地址 |
百神庙镇丰军街道政府大院北楼一楼大厅 |
邮政编码 |
231325 |
办公电话 |
国土所暂无固定电话,可拨打镇党政办电话:0564-8083801 转接。 |
Email |
358908399@qq.com |
单位传真 |
0564-8083801 |
办公时间 |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
主要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 2、协助做好辖区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的修编工作。 3、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措施及土地后备资源的调查、保护、开发,并实行严格管理,切实保护耕地。 4、具体办理辖区内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登记、统计、建档等工作。协助执行建设用地计划,参与各类建设用地申请的实地调查,并负责办理农村私人建房用地的初审报批手续。 5、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规划、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并作好规划、计划实施的检查工作,监督检查辖区内国土开发利用计划执行情况。 6、调查并处理土地权属争议或提出处理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协助做好各项规费的收缴和管理工作。 7、做好动态巡查和动态监测工作。 8、调查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提出处罚意见;做地质灾害预防,协助做好地质灾害治理。 9、管理好辖区内矿产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做好辖区内土地市场和矿产资源市场的管理。 10、承办县局和辖区内乡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员编制:4 所长:丁兆列 办事员:戴相梅 胡学刚 窦士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