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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灾害类】舒城县百神庙镇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4-01-22 08:54 信息来源:舒城县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为迅速处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百神庙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需要由镇人民政府负责处置的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对工作。 

本预案指导全镇的道路交通事故应对工作。  

二、组织领导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在百神庙镇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由镇长曾胜勇任组长,政法委员刁少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


领导组,负责统一组织、监督和检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研究解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王镇长任主任,主要任务是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决定、命令;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工作。

为加强对事故现场处置工作的领导,成立现场处置领导小组,由政法委员任组长,事故发生地村书记及综治办、派出所、卫生站等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现场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业组。

(一)抢险组由综治办主任任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公安派出所、武装、民政、卫生等部门人员赶赴现场,及时了解、控制现场情况,搞好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及时抢救、转移受伤人员,随时与百神庙镇领导组办公室保持联系,确保信息畅通。  

(二)救护组:由卫生院院长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医疗救护队伍,设立现场临时抢救中心,及时抢救、转移受伤人员,调动医疗人员、器械、药品参加伤员抢救工作。

(三)事故调查组:由派出所负责。主要任务是组织派出所民警搞好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疏导现场周围交通,勘查现场,调查取证,并会同有关部门清理事故现场,排除险情,恢复道路交通秩序,积极参加救护工作。

(四)善后处理组:由司法所负责,方吉尧任组长,民政办、发生地所在村负责人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协调。主要任务是转移、安置因道路交通事故受损失的群众,接待和安置前来参加事故处理的遇难者家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和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  

三、处置原则和要求  

(一)事故发生地派出所接到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后,在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的同时,要核实清楚情况并立即向百神庙镇办事处报告。 

(二)各有关部门接到报告或接到百神庙镇政府的通知后,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参加处置工作。  

(三)首先到达事故现场的部门,要在尽量保护现场的情况下,全力抢救伤员和财物,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四)百神庙镇事故调查组成成员要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项处理工作结束后,综治办及各有关部门要写书面总结报百神庙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百神庙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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