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反馈2023年第四季度政务公开测评问题,我镇分析原因、认真研究、逐条对照、立行立改,安排专人对接各部门、逐项销号,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1、政策文件领域,部分2023年部分文件成文日期与文件中落款日期不一致,已全面排查,将日期不一致的文件立即纠正。
2、决策公开领域,部分2023年部分文件起草过程较简单,且均雷同。已整改,后续文件将更加认真起草过程。
3、政策解读领域,部分2023年部分文件解读质量不高,已整改,后续文件将加强解读质量。
4、权力运行结果部分,未及时公开2023年12月权力运行结果,由于2023年12月的《农村宅基地批准书》还在统计中,故暂未公开12月权力运行结果,后续产生信息将及时更新。
5、财政专项资金领域,未及时公开2023年12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分配结果,已公开。
6、宅基地使用情况领域,未及时公开2023年12月农村宅基地审批情况,由于2023年12月的《农村宅基地批准书》还在统计中,后续产生信息将及时更新。
7、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领域,乡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收费标准未载明本省文件要求;建议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号码,已整改。
8、两化领域,共涉及7个领域需要对标对表修改补充。现已按要求整改。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2023年第四季度测评出现的需完善补充的事项,我镇在今后的政务公开工作开展过程中,会注重加强信息的更新、保证信息的准确、保护好公民的隐私,加强部门间信息的共享,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规范性。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努力做到应公开尽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