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办〔2024〕12号
各村(居)∶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培养时代新人、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百神庙镇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家庭以德治家、以学兴家、文明立家、忠厚传家,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二、评选范围
全镇居民家庭
三、推荐评选标准和条件
文明家庭评选优先从县级五好家庭、“最美家庭”中产生,历届当选的县级文明家庭不再参评。
1.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社会主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行业规范、市民守则、村规民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2.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乐观豁达、待人宽容,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环境,遵守公共秩序和规则,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旅游出行等各个方面崇德尚礼、知行统一。奉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态度、生活方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3.平等和谐。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理解信任、沟通顺畅,感情深厚、亲情陪伴。父母与子女之间长幼有序、孝老爱亲、传承孝道。夫妻之间忠诚恩爱、包容接纳、责任共担。亲属之间、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共同分享、守望相助。家庭成员之间日常生活温馨乐观、彼此扶助、相濡以沫,特殊困难不离不弃、舍己为家、尽心尽责。家庭成员民族团结意识强,理解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差异、包容多样。
4.敬业诚信。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勉为民、甘于奉献。诚实劳动、勤劳致富,合法经营、公平交易。重信用、守承诺,真诚做人、守信做事。树立尚德守法、以义取利的义利观。传承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优良品德。遵守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准则,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
5.家教良好。父母尊师重教、言传身教,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子女。充分发挥父母长辈示范作用、家教礼仪熏陶作用。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引导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良好阅读习惯,学习氛围浓厚。
6.家风淳朴。弘扬家和万事兴、忠厚传家久、百善孝为先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注重为人处世、修身劝学、理家育子、和亲睦邻之道。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培养好家风,传承好家训,有体现传统美德、符合生活实际的新时代家规,提醒引导、感染熏陶家庭成员,以好家规规范家庭成员的言行。家庭成员积极参与读家书、谈家教、倡家健、秀家宝等各类家庭文化体育活动。
7.绿色节俭。家庭环境干净整洁。家庭成员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强,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注重资源再利用。勤劳节俭、厉行节约,注重节约水、电、纸张等各类资源能源,杜绝浪费。积极宣传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坚持绿色出行,采用绿色家装,使用绿色产品。做到文明餐饮,传播健康理念。生活量入为出、适度消费,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遵守婚丧礼俗倡导性标准,自觉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老敬老,摒弃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
8.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积极参加社会公共事务。积极参加疫情防控、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社区服务等公益活动。积极参加邻里守望、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法律援助、文化体育等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热情关心特殊困难人员,参加结对帮扶等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和推选为舒城县文明家庭: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9.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0.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四、评选程序
1.宣传发动。各村各单位全面启动本地本单位的文明家庭评选工作,大力宣传评选活动和推荐办法,发动群众广泛参与。
2.推荐审核。各村(居)(推荐不少于2户家庭)将评选出的文明家庭以适当方式公示后,于3月8日前报送以下材料:①《2023年度百神庙镇文明家庭推荐表》(附件);②1500字左右的家庭事迹材料(内容真实、具体、生动,集中体现推荐家庭的典型事例,纸质版、电子版均可);④3张JPG格式的彩色全家福(不小于5M,无水印,照片与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对应)。以上材料报送到百神庙镇社事中心。
3.审核公示。镇社事中心对推报家庭材料进行审核,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评审,提出2023年度百神庙镇文明家庭候选名单,将在百神庙镇宣传栏公示,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4.命名表彰。综合公示和核查情况,提出2023年度百神庙镇文明家庭建议名单,审定后予以命名表彰。
五、相关要求
1.加强领导,广泛发动。文明家庭创建是精神文明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有序推进,推动兴起文明家庭创建的热潮。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多深入实地走访查看,力求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具有广泛代表性,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2.严格标准,注重质量。评选活动要坚持面向基层群众、面向工作一线,对照评选标准,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确保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可信、可亲、可敬、可学;要严肃纪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文明家庭”评选出来。要坚持实事求是,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禁弄虚作假,防止影响家庭日常生活。
3.大力宣传,关爱家庭。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报道文明家庭的先进事迹,在“我们的节日”重要传统节日和时间节点举办丰富多彩的家庭文明建设活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实践活动,切实帮助文明家庭解决实际困难,礼遇文明家庭,彰显文明家庭的崇高社会地位,树立“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鲜明导向。
附件∶2023年度百神庙镇文明家庭推荐表
百神庙镇党政与社会事务办公室
2024年3月2日
附件
2023年度舒城县文明家庭推荐表
家庭主要成员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联系电话 |
|
|
政治面貌 |
|
民族 |
|
工作单位、职务 |
|
|||
家庭所在县(区)、街道(乡镇)、社区(村) |
|
|||||||
身份证号码 |
|
|||||||
家庭成员基本情况 |
关系 |
姓名 |
政治面貌 |
身份证号码 |
工作单位、职务 |
|||
|
|
|
|
|
||||
|
|
|
|
|
||||
|
|
|
|
|
||||
家庭或家庭成员获县区级以上荣誉、奖励 |
|
|||||||
主要事迹简介 |
(500字以内) |
|||||||
推荐单位意见(签章) |
镇社事中心审批意见(签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