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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指南、补贴标准】残疾人机动轮椅燃油补贴办理指南、补贴标准

    发布时间:2024-03-20 08:40 信息来源:舒城县百神庙镇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一、办理依据

    1.《财政部、中国残联关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的通知》(财社〔2010〕256号):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对象为城乡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车主须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购买机动轮椅车相关凭证的下肢残疾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须符合机动轮椅车国家标准(GB12995-2006)的相关规定。

    2.《财政部、中国残联关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的通知》(财社〔2010〕256号):地市残联负责资金分配、监督和检查。

    二、资助标准

    260元/人每年。

    三、申报条件

    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购买机动轮椅车的下肢残疾人。

    四、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携带规定材料向户口所在地的乡镇、开发区残疾人联合会提出书面申请或网上申请。

    2.受理:乡镇、开发区残疾人联合会初审后,将申请材料上报至县残疾人联合会审核。

    3.发放:县残联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进行登记、汇总并录入数据库。待中央财政补贴资金下达后,及时打卡发放。

    五、办理时限

    即办。

    六、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地乡镇残联。

    七、收费标准

    免费办理。

    八、申请材料名称

    1.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复印件;

    2.购买燃油机动车证明。

    九、空白样表

    不需要空白样表,只要证件

    十、咨询方式

    0564-2785981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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