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指南、补贴标准】四类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及残疾儿童装配假肢矫形器、适配辅具补助标准

发布时间:2024-03-20 08:44 信息来源:舒城县百神庙镇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一、办理依据

《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六安市人民政府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舒政办秘〔2018〕226 号)。

二、资助标准

1.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5000元,训练时间不少于10个月。所需经费由省、市、县分担:省级财政补助每人每年7200元,市级财政补助每人每年4800元,县财政补助每人每年3000元。对有康复需求、符合救助条件的超省级目标任务的残疾儿童,其康复训练经费由县级财政统筹安排,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5000元。

2. 视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助标准为1000元,康复训练时间不少于2个月。所需经费根据《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六安市人民政府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舒政办秘〔2018〕226 号)文件精神,除上级财政补助的专项资金外,所需资金由县级财政统筹安排。

三、申报条件

户籍在舒城本县,有康复需求的四类残疾儿童。

四、办理流程

 

    五、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六、办理地点

申请对象到户籍所在地乡镇残联申请。

七、收费标准

所有事项均免费办理。

八、申请材料名称

1.由受助者本人或其监护人填写《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安置(转送)考核表》加盖公章;

2.户口本或残疾人证、医学诊断证明。

九、咨询方式

0564-2785008

样表: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安置(转送)考核表

______市______县(市、区)______乡镇(街道)______村(社区)

儿童姓名

 

性别

 

残疾类别

 

残疾人证或身份证号

 

家长(监护人)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安置申请

 

申请前(转)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定点机构接受训练。

申请人(监护人)签字:                   年   月   日

儿童户籍地

市或县级残联意见

 

同意转送安置。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计划康复

起止日期

年    月至        年   月

实际康复

训练时间

年    月

至        年    月

康复效果

机构自评

□显效 □有效 □一般

机构意见

 

定点机构(签章)

年   月   日

机构所在地残联组织专家考核评估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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