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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见征集】百神庙镇关于征求《百神庙镇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01 07:15 信息来源:舒城县百神庙镇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为深刻汲取南京雨花台区西善桥街道住宅小区电动车火灾事故教训,加强电动车火灾防范,预防和遏制电动车火灾事故发生,六安市安委办《关于落实省安委办工作提示函任务分工》(六市安办函〔2024〕20号)、《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六市安办函〔2024〕22号)、六安市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六市安办〔2024〕9号) 、《舒城县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舒安办〔2024〕5号),结合我镇实际情况,起草了《百神庙镇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意见征集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修改意见:

    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3月3

    二、提出意见方式: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舒城县百神庙镇人民政府(邮政编码:231320),并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发至邮箱:bsmdzhb@163.com

    三、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倪红燕0564-8083801


     

    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深刻汲取南京雨花台区西善桥街道住宅小区电动车火灾事故教训,加强电动车火灾防范,预防和遏制电动车火灾事故发生,根据省、市、县统一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起草依据

    根据《舒城县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舒安办〔20245号)等文件。

    三、起草过程

    2024年1月,我镇启动《百神庙镇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起草工作,根据《舒城县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舒安办〔2024〕5号) ,由镇安监所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拟定初稿,起草了《百神庙镇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意见征集稿)。2月将起草的初稿发布在网上公开征集意见。

    四、主要内容

    (一)明确工作时间及区域:活动方案从20243月初开始到202412月。

    (二)多部门联动,明确责任分工:镇直各部门落实责任分工,各村(居)扎实做好摸排整治工作。

    (三)完善组织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推动、分管同志具体负责的要求;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制定相关制度;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运用真实案例,深入宣传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充电知识,自救常识,营造专项治理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关于印发《百神庙镇电动车消防安全

    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为深刻汲取南京雨花台区西善桥街道住宅小区电动车火灾事故教训,加强电动车火灾防范,预防和遏制电动车火灾事故发生,根据舒城县安委办《舒城县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舒安办〔2024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在全镇范围内部署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提高电动车消防本质安全为主线,以规范电动车停放及充电管理为手段,以消除电动车安全隐患为目的集中开展专项治理,全面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秩序,坚决防范遏制因电动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引发的火灾事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范围

    本次专项整治所涉及的电动车是指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经营场所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聚焦经营场所、企业单位、公共场所等重点场所,重点查处电动车违法违规充电,占据疏散通道或消防车道等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内容包括: 

    1.电动车不得在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或者充电;

    2.电动车不得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充电;

    3.电动车及其蓄电池避免在室内停放、充电;

    4.电动车停放不得遮挡消火栓、堵塞消防车通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

    5.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应当配备干粉灭火器、简易喷淋等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等。(责任单位:镇派出所、镇应急所、各村居)

    (二)加大居民宣传力度。增强乡镇居民对电动车火灾的认识,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携手共建安全、和谐的乡镇生活环境,共同守护生命财产安全

    1.电动车充电时应选择室外或通风良好的室内场所。,避免在封闭空间充电;

    2.使用与电动车匹配的合格充电器,不随意更换或改装充电器;

    3.定期检查电动车线路、电池等部件,确保无破损、老化等问题;

    4.电动车停放时,应与易燃物品保持一定距离,禁止在楼道、门厅等疏散通道停放。(责任单位:镇派出所、镇应急所、各村居)

    (三)规范末端使用环节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大路面执法管控力度,持续严管严查电动车酒驾、不佩戴头盔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对执法及事故查处过程中发现的涉及非法改装、违法生产销售等问题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多渠道、广覆盖加强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督促骑乘人员安全文明出行。(责任单位:镇派出所)加强电动车违法违规停放充电行为查处力度,聚焦重点区域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联合执法活动,对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或者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充电的行为严肃查处。(责任分工:镇派出所、镇应急所、各村居)

    四、工作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43月底前)。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明确本单位专项整治重点任务和内容,细化职责分工,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发动,迅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全面治理阶段(20244-10月)。组织对居民住宅地区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进行全面排查集中清理,针对住宅地区等不同情况,分门别类逐一采取相应整治措施,切实解决在公共走道、楼梯间、楼道、安全出口、门厅、房屋内等区域内的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

    (三)总结督查阶段(202410-12月)。在辖区、领域开展专项治理的基础上,镇应急所牵头组织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开展常态化巡查,对于经营场所和乡镇居民电瓶车安全不定期检查,督促各村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并向镇党委政府汇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电动车火灾专项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按照方案要求开展本次专项行动,有效落实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各项任务。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和目标任务,以解决源头性问题为目标,要结合实际解决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问题,避免简单一刀切”“一禁了之

    (二)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单位要根据具体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杜绝推诿扯皮。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移送违法违规案件,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善于运用“案例教育法”,充分利用广播、板报公示栏等传统宣传阵地,深入宣传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充电知识,普及初起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常识,营造全镇关注和参与电动车火灾专项治理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宣传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火灾案例和安全停放充电安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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