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办〔2024〕14号
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各企业:
现将《百神庙镇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百神庙镇党政与社会事务办公室
2024年3月7日
百神庙镇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深刻汲取南京雨花台区西善桥街道住宅小区电动车火灾事故教训,加强电动车火灾防范,预防和遏制电动车火灾事故发生,根据舒城县安委办《舒城县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舒安办〔2024〕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在全镇范围内部署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提高电动车消防本质安全为主线,以规范电动车停放及充电管理为手段,以消除电动车安全隐患为目的集中开展专项治理,全面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秩序,坚决防范遏制因电动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引发的火灾事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范围
本次专项整治所涉及的电动车是指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经营场所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聚焦经营场所、企业单位、公共场所等重点场所,重点查处电动车违法违规充电,占据疏散通道或消防车道等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内容包括:
1.电动车不得在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或者充电;
2.电动车不得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充电;
3.电动车及其蓄电池避免在室内停放、充电;
4.电动车停放不得遮挡消火栓、堵塞消防车通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
5.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应当配备干粉灭火器、简易喷淋等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等。(责任单位:镇派出所、镇应急所、各村居)
(二)加大居民宣传力度。增强乡镇居民对电动车火灾的认识,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携手共建安全、和谐的乡镇生活环境,共同守护生命财产安全
1.电动车充电时应选择室外或通风良好的室内场所,避免在封闭空间充电;
2.使用与电动车匹配的合格充电器,不随意更换或改装充电器;
3.定期检查电动车线路、电池等部件,确保无破损、老化等问题;
4.电动车停放时,应与易燃物品保持一定距离,禁止在楼道、门厅等疏散通道停放。(责任单位:镇派出所、镇应急所、各村居)
(三)规范末端使用环节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大路面执法管控力度,持续严管严查电动车酒驾、不佩戴头盔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对执法及事故查处过程中发现的涉及非法改装、违法生产销售等问题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多渠道、广覆盖加强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督促骑乘人员安全文明出行。(责任单位:镇派出所)加强电动车违法违规停放充电行为查处力度,聚焦重点区域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联合执法活动,对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或者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充电的行为严肃查处。(责任分工:镇派出所、镇应急所、各村居)
四、工作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4年3月底前)。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明确本单位专项整治重点任务和内容,细化职责分工,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发动,迅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全面治理阶段(2024年4月-10月)。组织对居民住宅地区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进行全面排查集中清理,针对住宅地区等不同情况,分门别类逐一采取相应整治措施,切实解决在公共走道、楼梯间、楼道、安全出口、门厅、房屋内等区域内的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
(三)总结督查阶段(2024年10月-12月)。在辖区、领域开展专项治理的基础上,镇应急所牵头组织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开展常态化巡查,对于经营场所和乡镇居民电瓶车安全不定期检查,督促各村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并向镇党委政府汇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电动车火灾专项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按照方案要求开展本次专项行动,有效落实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各项任务。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和目标任务,以解决源头性问题为目标,要结合实际解决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问题,避免简单“一刀切”“一禁了之”。
(二)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单位要根据具体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杜绝推诿扯皮。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移送违法违规案件,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善于运用“案例教育法”,充分利用广播、板报公示栏等传统宣传阵地,深入宣传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充电知识,普及初起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常识,营造全镇关注和参与电动车火灾专项治理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宣传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火灾案例和安全停放充电安全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