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办〔2024〕41号
各村(居):
为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利,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切实减轻村级负担和农民负担,严格控制村级债务,规范村级收支行为,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的通知(财农〔2021〕121号)、《舒城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舒办〔2017〕3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百神庙镇村级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百政〔2023〕59号)、结合我镇村级财务管理现状,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出台此管理制度。
百神庙镇党政与社会事务办公室
2024年7月17日
百神庙镇村级“三资 ” 管理制度
一、村级报账及财务公开制度
1.月度报账制。每月4号之前结清村内部往来收支,5号为财务监督日,由村两委和村监督委员会审核审批收支发票,7~15号各村文书完成报账,报账交接单需要村文书、村书记签字、包村干部、联系村班子成员审核。农经站每月返还给村往来对账单、收支明细表、财务公开表等表格,须在财务公开栏内公布上月收支情况。
2.按月公示制。财务公开表经村党支部书记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后张贴于公开栏内,拍照留存报农经站存档。农经站每月定期监督、通报财务公开情况,通报结果将作为镇对村级财务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3.报账责任金制。各村书记、文书每人每月报账责任金100元,其他两委干部每人每月报账责任金80元,从村级资金中列支。镇按照规定对未按照规定时间报账的村,根据原因扣除相应责任人报账责任金200元。由农经站分管领导负责监督。
二、村级财务票据使用管理制度
1.票据使用制度。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使用《集体资金专用收据》,严禁私自向市场购买票据。
2.票据管理和核销制度。(1)各村到镇农经站领取加盖百神庙镇农经站票据管理专用章的收入票据《集体资金专用收据》限领一本,收入票据用完核销再领。(2)各村《集体资金专用收据》存放农经站会计处,收入由村文书和农经站会计共同开据,严禁重开收入和跳据开票,作废必须3联齐全,收款收据必须保存完整。农经站会计必须在报账时检查各村集体经济收据入账的完整性。
3.支出单据原则上必须使用正规发票(各种补助补偿按签字花名册入账),对难以取得正规发票的零星杂工等支出,统一使用县农业农村局印制的“舒城县村级小额专用凭证”并附收款人领条或收据,但每笔金额必须在200元以下,一事一据。
三、现金管理制度
1.实行收支两条线,严禁坐收坐支。各村对于发包收入、租赁收入、投资收益等一切村集体经营性收入的应当于发生当日缴存入各村的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中;当日缴存确实有困难的,于3日内缴存,村文书必须在缴款当日将银行缴款单缴到镇农经站出纳会计处。镇农经站对各村缴款分村立户,单独核算。各村文书必须按月做银行存款账、库存现金账和往来明细账,农经站会计在每月报账时对三个账簿进行检查核对。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严禁非现金结算。
2.村级现金实行备用金制度(为3000元),用于村级的日常小额开支,原则上一月最多领取一次。支付其他款项要按照规定填写好《百神庙镇村级资金拨付申请单》,由镇农经站直接转账支付。同一项目的资金要一次性申请,严禁拆项分次申请。村级对支取资金报账时,农经站对支出票据与书面申请要逐项核实,发现申请项目与支出票据不符合的不准入账,下个月不予拨款。
四、财务支出规范限额制度
1.办公费:指办公用的水电费、办公耗材、打印复印费、宣传标语费等。外购办公用品必须取得税票和清单以及必要材料附件,其他必须注明事由及项目。每年限额控制在30000元,超支不得报销。水电费预交款不得入账。
2.报刊费:报刊费限额为800元/年以下,主要用于征订党报党刊,适用农业科技、法律、市场信息类刊物,不得随意征订其他刊物。
3.工作误餐费:继续实行零招待制度。村级工作误餐年度不超过25000元,超过限额农经站不予入账,村级日常工作食堂就餐,注明经办人、证明人,写明日期、事由、菜单和金额,每月汇总填写报销凭证封面入账。重点工作产生的工作误餐,如中心工作及重点工作如秸秆禁烧、征迁工作、疫情防控、镇人大代表选举、土地增减挂、乡村振兴工作(特指驻村工作队生活费)等,上级有专项经费的,从专项经费中列支,不列入工作误餐范畴,其误餐总额不得突破专项经费总额。由村级提出申请,并附情况说明(情况说明需经联系村班子成员及包村镇干签字),经村书记、包村镇干签字、联系村班子成员审核后,村凭正式发票报支,必须三单齐全,然后报销入账。
4.租车费:村级日常工作原则上不得租用车辆,因突发事件或者其他专项工作确需要租用车辆的,严格控制。各村(居)年度租车费不得超过8000元,报账需凭税务发票及用车登记表(用车时间、事由、地点、人员、去向、批准人)入账。村级根据镇安排的重点工作而产生的租车费,村级提出申请、并附情况说明(情况说明需经联系村班子成员及包村镇干签字),经村书记、包村干镇干签字、联系村班子成员审核后方可入账。
5.培训费:培训须有上级部门文件通知,凭正式发票结报。
6.差旅费:因公外出参加市级以上学习、会议的,须有上级部门文件并取得正式车票,并附费用清单,在规定的限额内据实报销。
7.小工支出:村有关小工支出等必须从严控制,严禁乱用小工,乱支杂工费用,所有小工支出必须分用途统计,填写农经站监制的杂工派工单。
8.村干部工资:村干部报酬按月打卡发放,从村集体资金列支的补助补贴规定如下:(1)村级报账责任金:书记、文书每月100元、其他干部每月80元(乡村振兴专干除外);(2)节假日值班按照值班表领取,年度总额每个村干部不超过1200元;(3)秸秆禁烧夜间值班费按照值班表入账,年度总额每个村干部不超过2000元。(4)晚间巡逻值班费按照值班表入账,年度总额每个村干部不超过1000元。
9.工程及采购类支出:各村对工程及采购类支出要提早研究、提前预算,不得对项目进行拆分。村成立项目工程及采购类支出验收小组,成员共5-7人,包括包村镇干、村两委部分成员、监督组成员。项目工程实施前需填写《百神庙镇村级项目工程和采购报告申请单》,报镇村级项目工程和采购类支出领导小组批准和备案,项目支出规定如下:(1)1万元以下村级工程及采购类支出需合同、税票、工程量清单或者采购清单,村项目工程验收小组签字的验收单入账。(2)1万元及以上至5万元工程及采购类需增加合同和村两委会议记录入账。(3)5万元及以上至60万元以下的工程和采购类支出项目依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百神庙镇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百办〔2023〕57号)文件规定执行。(4)5万元以上工程,应按合同约定,根据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进度必须由镇项目工程及采购类支出验收小组成员共同签名,按照拨付金额开具税票,并附工程进度照片,工程完工验收并审计。无论是否有支付能力,均应及时进行结算,尾欠款列入“应付款”账户。农经站应按照工程项目设立二级明细,规范核算。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搞好项目决算、结算、结报,及时结转“在建工程”账户。
10.村级非工程类大额支出、重大事项均应通过民主议事,严格按照村“四议两公开”流程开展,报账时均应附“四议两公开”相关资料。
五、资源资产管理制度
1.村级固定资产、资源的范围。村级固定资产指各村集体(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拥有的能占用、使用、收益、处分的资产,一般指房屋、构筑物、村级道路、公益设施、农田水利基本设施、办公设施等,包括政府各级财政在农村投资由村集体支配并实际受益的各类资产、设施;村级资源是指权属清晰、各村集体能直接支配的土地、荒山、荒坡、荒滩、水面等。
2.建立村级资产资源台账。固定资产分为经营性固定资产、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各村必须在开展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建立村级《非经营性资产台账》、《经营性资产台账》、《村级资源台账》、《村级经营性资产、资源发包及上交情况台账》。其中:《非经营性资产台账》须逐项注明:名称、购置时间、入账价值、坐落位置;《经营性资产台账》须逐项注明:名称、购置时间、入账价值、坐落位置;《村级资源台账》必须明确:名称、位置、大约面积。《村级经营性资产、资源发包及上交情况台账》上须逐类注明:资产或资源名称、承包人、合同金额、已收金额、下欠金额。
3.定期开展清产核资。各村报账会计必须及时做好村级固定资产、债权债务的增减核销情况登记,并及时更新各类台账信息。每年度末各村必须对村级资金、资产、资源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并将清产核资结果及时录入《全国农村清产核资管理信息系统》。清产核资结果要在村党员、村民代表大会(股东代表大会)上公布,接受监督。
4.建立资产评估机制。村集体所有的未纳入会计核算或无原始凭证的资产要进行资产估价。集体所有的资产中,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背离较大的资产,要进行价值重估。村集体要及时将评估后的价值更新入账。
5.村级限额2万元以下固定资产的处置方式及程序。村级限额2万元以下的资产处置由村自主组织实施,其中1万元以上的资产处置,需经过“四议两公开”程序,并履行村级重大事项报告制。
6.村集体资产的处置包括:拍卖、转让、租赁、出售、兼并等形式。村级资源的处置方式包括:出租、入股经营等。
7.村级资产处置程序。①资产处置前提条件。对村集体资产处置,村集体资产处置要先行评估,并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并且村民代表(股东代表)2/3以上同意,方可处置。②镇纪委备案、镇政府审核。村集体将资产处置方案制定后,作为村级重大事项报镇纪委审查备案,经镇政府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③资产公示。村集体要将评估结果在公开栏和交通要道口等公众场所的醒目位置进行公布,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④资产处置及资金管理。实行竞价方式。投标结束后,由镇三资中心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鉴定村委会(或股份经济合作社)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价款当日内缴存镇三资中心专户代管。⑤资料归档。完成资产处置后,应立即将资产处置所有资料归档。
8.集体资产资源应进行严格管理,凡价值在300元以上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必须做为固定资产登记入帐,对于价值在300元以下或使用年限不到一年的低值易耗品按用途记入有关科目。村每年必须进行固定资产盘点,并将盘点结果报镇农经站。镇农经站建立村级固定资产台账。
9.集体所有的房屋、土地及动力设备等,凡被个人占用、借用、租用的,一律要签订协议且收取租金,协议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年。
10.固定资产的报废,必须有三人以上证明,由村书记审批。对于价值在5000元以上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变卖处理时,必须先由两委研究制定方案,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形成决议。以上固定资产报废,需上报镇农经站,进行账务处理。
11.项目工程建设完工后转入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12.政府投资且受益主体为村委会的项目工程,完工后办理资产移交(舒产改办[2020]4号文件),纳入村级固定资产管理。
六、单据审批审核制度
1.各村收入记账联必须书记审批,监督组签字盖章后农经站方可入账。
2.支出单据需有日期、事由、经办人、证明人,监督组签字盖章后入账,所有支出单据的附表必须由村两委签字,监督组签字盖章。三个月以上过期报账的发票,须经分管农经班子成员审核。
3.对于村级支出金额5万元及以上的重大经济事项必须由村两委集体研究(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列席)后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形成决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记录复印件作为附件入账。
4.各村要建立现金日记账以及银行存款日记账,随时盘点备查。
七、财务审计制度
1.镇成立村级财务审计组,组长:徐新保,副组长:王本荣、陈华东,成员:束永瀚、赵菊、张元、汪玲玲、李慧慧、郑用友、邵成荣。每年将审计不少于6个村,三年内各村财务审计一遍。镇村级财务审计组将在审计前发放审计通知书。农经站每半年对各村财务审查一次。
2.村“三资”管理全面审计每届一审,其他类型审计视情况而定。实施审计应由镇政府牵头负责组织,从社会第三方服务机构备选库中抽取熟悉农村财务的专业审计单位,对村级经营性收入、日常收支进行常规审计,对工程建设、生产经营等进行专项审计。
3.村级“三资”审计的类型:①针对村两委换届选举的村干部任期全面审计;②土地房屋征迁、工程项目、疫情防控等重大活动的专项审计;③村主要干部或关键岗位人员离任审计。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三资”工作必须接受审计监督。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预算和决算、资金的使用和收益分配等进行定期审计,对集体资产和资源的管理、运营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对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问题进行重点审计,对村主要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4.审计的重点:①村级集体资金是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②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③村集体资产、资源运营情况及承包、租赁合同是否及时足额兑现;④村级有无私设小金库,有无账外账;⑤有无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及乱收乱支等违反财经制度现象。
5.审计结束后,审计机构及时出具客观、公正、全面的审计报告,每项审计报告必须同时交付镇纪检、组织、农经部门。审计资料装订成册,归档保管。
6.对审计发现的被侵占的集体资产和资金,责成相关当事人如数退还;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及党员干部违纪的,要及时上报纪检监察组织;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对审计发现涉嫌有问题的相关责任人,根据党纪政纪、相关财经制度规定的处罚条款进行处罚,并将其列入履职廉政失信榜,不得作为下届任用候选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八、责任追究制度
对不按规定执行财务制度,不按时报帐,非生产性开支不合理或过大的,对责任人采取预警、谈话戒勉,直至追究责任。
九、其他
本制度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执行,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参照执行,既往相关村级财务或村级三资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