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舒城县桃溪镇 > 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全镇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管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0 08:50 信息来源:舒城县桃溪镇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桃办〔202197

 

各村(街)、镇直相关单位:

为全面掌握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底数和现实情况,进一步加强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工作措施,预防、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发生,全力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全县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管控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全镇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管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桃溪镇党政与社会事务办公室

                        2021910日       

 

全镇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摸排管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掌握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底数和现实情况,进一步加强服务管理和救治救助工作措施,预防、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发生,根据中央政法委、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国家医保局、中国残联《关于印发〈全国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摸排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公治安[2021] 2548)、省委平安安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管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平安办密电[2021]16)、六安市和舒城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管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六平安办密电[2021]3)、(舒平办[2021]12号)和省、市、县领导批示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按照全面摸排、重点管控的原则和精准、完整,鲜活、到位的要求,综合运用多种工作措施,对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开展摸排管控,实现底数清、情明,全救治、救助、管得住。对每名摸排确诊的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逐人建立社区关爱帮扶小组,落实着护人员及其责任,采取针对性救助和服务管理措施,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推动建立健全全覆盖、责任化、精准化、动态化的摸排管控工作机制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以及社区康复服务体系,进一步细化部门职责任务、工作流程,强化医疗救治和保障,加强患者信息共享、实战应用,提高预警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件的发生,有力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摸排管控工作的组织领导,镇平安办成立全镇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管控工作领导小组,镇人大主席任领导小组组长,政法委员担任副组长,综治办、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民政办、财政所、人社所、卫生院负责同志等为领导小组成员。

三、职责分工

综治办:负责此次摸排管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将此次摸排管控工作融入市域社会治理、基层社会治理推动;督促指导各村(街)和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好摸排管控工作。

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对摸排出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开展危险性评估工作;牵头逐人建立关爱帮扶小组,牵头落实救治、救助、收治工作。

镇公安派出所:负责此次摸排的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名单汇总和信息交换工作;梳理在公安机关治安重点人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公安库”)中的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及时将核实或者补充的患者信息反馈给卫生健康部门;对卫生健康部门通报的符合录入公安库条件的患者,及时入库管控;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对摸排出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开展危险性评估工作。

卫生院:组织人员对摸排出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诊断、危险性评估;逐人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档案并视情会同公安、民政、残联等部门按要求随访,提出就诊指导意见,加强服药管理;将司法所、公安派出所通报的由司法鉴定机构、监管场所提供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及时录入卫健库;对确诊并危险性评估3()以上患者信息,及时通报公安派出所、民政办。

民政办:督促指导社会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摸排收留的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及时通报公安派出所;根据公安派出所、卫生院提供的入库人员信息,按职责做好符合条件的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做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等工作。梳理办理精神类别残疾人证的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及时通报公安派出所;配合卫生院等部门做好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随访、走访工作;掌握符合残疾标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情况;配合指导做好社区康复工作。

司法所:及时将社区矫正人员、安置帮教对象中摸排出的以及司法鉴定机构掌握的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通报公安派出所,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机制。

财政所:按照现行经费开支渠道做好相关工作的经费保障,支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救助工作正常开展。

人社所:按规定做好参保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基本医疗保障工作,加强医保基金支付管理。

四、摸排管控范围

此次摸排、采集、诊断、评估、管理等工作,按照居住地为主、户籍地为辅的原则开展,患者在省内人户分离的,由发现地发现单位的县级部门报请对应上级部门通报患者主要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患者跨省人户分离的,由发现地发现单位的县级部门逐级报请对应省级部门通报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摸排管控的范围是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祸类、肇事类、其他高风险类等3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疑似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肇祸类患者是指曾触犯《刑法》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为无责任能力或者限制责任能力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肇事类患者是指曾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应予以行政处罚,经法定程序鉴定或者医疗机构医学专业诊断结论、病情评估确认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其他高风险类患者是指除肇祸、肇事类外其他危险性等级评估在3()以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五、工作步骤

根据中央政法委等八部门以及省市县委平安办工作部署和我镇实际情况,此次摸排管控工作分为动员部署、摸排攻坚、查漏补缺、督导检查和巩固深化五个阶段进行。

()动员部署阶段(20219)各村(街)按照通知要求,相应成立摸排管控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实施,镇政府和相关部门于9月初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切实做好组织动员、业务培训等各项工作。具体实施方案要对照本实施方案中提出的六项工作措施和时间节点逐一安排部署,形成任务推进台账。

()摸排攻坚阶段(20219月至20221)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加强部门协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业务培训、交流学习、自抽自查,确保摸排管控工作按进度有序推进,各阶段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切实全面摸清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底数,掌握现实状况,并逐人建立社区关爱帮扶小组,落实看护人员和看护责任,落实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措施。其中,根据省里要求,力争在9月底前,对公安库内患者进行全面梳理、全覆盖评估、全量更新信息。

()查漏补缺阶段(20222)镇直成员单位和村(街)分别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和查漏补缺工作,对前期摸排管控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核查和补录纠错,对摸排管控工作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积极研究解决。

()督导检查阶段(20223)积极做好迎接省市县组织开展的督导检查相关准备工作。

()巩固深化阶段(20224)各村(街)、各相关单位结合实际,对本村(街)、本系统摸排管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形成工作报告,报送镇综治办

六、工作措施

()对有掌握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可能的渠道一律组织梳理摸排,列出诊断评估名单。

1. 全面摸排。各村(街)、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开展多渠道、全方位、全覆盖、无死角的梳理摸排工作,切实掌握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底数。

①2016年以来危险性评估曾在3()以上的、曾在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含具有医疗资质的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下同)接受门诊、住院治疗的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责任部门:桃溪卫生院

完成时限: 20219月底

曾在强制医疗机构接受住院治疗的、曾被决定执行强制医疗的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责任部门:公安派出所

完成时限: 20219月底

社区矫正人员、安置帮教对象中以及曾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的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责任部门:司法所

完成时限:20219月底

曾被社会福利、救助管理机构救助的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责任部门:民政办

完成时限: 20219月底

办理了精神类别残疾人证的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责任部门:民政办

完成时限: 20219月底

在本辖区居住、流浪或者在单位工作的疑似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责任部门:各村(街)

完成时限: 20219月底

2. 梳理名单。各村(街)、 相关部门对摸排情况进行全面梳理,逐人列出名单,并按照患者住院治疗(在强制医疗所、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在家居住 (就学、就业、休养)、羁押服刑、强制隔离戒毒、 下落不明等情况分类列出拟诊断评估名单。

责任部门:公安派出所、卫生院、民政办、司法所、村(街)

完成时限: 2021 10月上旬

3. 汇总交换信息。公安派出所、综治办及时汇总各村(街)、各相关部门摸排的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名单,并交换至卫生健康等部门。

责任部门:公安派出所牵头,卫生院、民政办、司法所、各村(街)配合

完成时限: 2021 10月中旬

()对摸排出的人员一律开展诊断评估,掌握确诊患者现实状况。

1. 医学诊断。《精神卫生法》规定,精神障碍的诊断由精神科执业医师作出。县卫健委组织县内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或者市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采取集中诊断、个人门诊等方式,对摸排出的在本地居住、羁押服刑、被强制隔离戒毒等患者进行诊断。

责任部门:卫生院牵头,公安派出所、民政办、司法所、各村(街)配合

完成时限: 202111月底

2. 危险性评估。对诊断为严重精神障碍的患者,由市卫健委组织市精神卫生中心具有专业资质的医生,会同属地公安派出所、村()委会,根据患者既往表现和现实状况,依据危险性评估标准逐人进行评估。危险性评估采取乡镇或分片集中的方式进行。

责任部门:卫生院牵头,公安派出所各村(街)配合

完成时限: 20221月中旬

3. 掌握现实状况。卫生院、民政办、公安派出所等单位以及各村(街)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强相关患者随访、走访管理,掌握其病情是否稳定、是否规律服药(治疗)或参加康复训练、治疗康复处所(入院治疗、居家服药、社区康复等)、有无法定监护人、监护人类型(法定监护人,单位,村、居委会)以及病人经济状况,有无能力承担基本治疗费用等现实情况。对于精神病性症状持续存在或不服药、间断服药的患者,精防人员应当请精神科医师共同对患者进行当面随访,必要时调整治疗方案,开展相应的健康教育,宣传坚持服药对于患者病情稳定、恢复健康和社会功能的重要性。对于下落不明的患者,各部门要共同设法查找,公安机关要发挥职能优势依法依规予以协助。

责任部门:卫生院、民政办、公安派出所、各村(街)

完成时限: 2022 1月底并持续坚持

()对符合入库标准的患者一律规范采集录入和更新维护信息,强化部门信息共享。

1. 更新信息库。公安派出所要对公安库中人员信息进行全面清洗、补充,卫生院要对公安、民政、司法、残联等部门提供的患者信息及时进行复核,对符合严重精神障碍标准的患者按照规定时限录入信息系统,并按照工作规范定期开展随访管理等服务,确保将应入库的患者补充入库,着力实现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录入更新工作精准化、动态化。

责任部门:公安派出所、卫生院分别牵头,民政办、司法所配合

完成时限: 20222月底

2. 强化信息共享。各单位要加强对各渠道发现、掌握患者信息的审核比对,防止出现信息错误采集、重复采集等问题,保证信息准确、完整、鲜活,并强化信息实时共享。凡是在公安库中的患者信息及时提供卫生健康部门录入卫健库,凡是卫健库中危险性等级评估达3()以上的患者信息及时提供公安机关录入公安库。

责任部门: 公安派出所、卫生院分别牵头,民政办、司法所配合

完成时限:20222月底

3. 强化重点患者管理。对从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出院的患者,被强制医疗所、羁押场所解除强制医疗、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或者释放的患者,相关医疗机构、行政部门要及时将患者信息告知其所在村(街),由村(街)组织综管理小组,关爱扶小组等及时开展者服务管理等工作。

责任部门:综治办牵头,卫生院、司法所、公安派出所配合

完成时限: 20223月底并持续坚持

()对所有入库患者一律加强救治救助,落实监护责任。

1. 强化救治救助。各村(街)要充分保障在家居住(就学、就业、休养)患者的服药治疗,确保患者吃得起”“吃得上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治疗依从性差、家庭监护能力弱或者无监护的危险性评估3()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开展长效针剂治疗。对居家治疗病情仍不稳定的患者,要及时送往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统筹实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综合保障,切实降低基本医疗费用中患者个人支付比例。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范围,精准实施分类助。对不符合出院条件的患者,要加强与患者或其监护人沟通,继续住院治疗,严防出院肇事肇祸。

责任部门:综治办、卫生院、民政办、财政所、人社所、村(街)

完成时限: 2022 3月底并持续坚持

2. 落实监护责任。镇政府要与患者监护人签订监护协议,落实以奖代补措施。要创新工作模式,把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情况与监护管理补贴发放紧密挂钩,制定监护人落实监护职责认定标准,激发监护人积极性的同时,压实其监护责任。要积极推行监护人责任保险制度,提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取集中托养、集中监护的方式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监护管理。

责任部门:综治办、卫生院、民政办、司法所、财政所、公安派出所

完成时限: 2022 3月底并持续坚持

()对存在的矛盾纠纷一律干预调处,及时打开患者心结。

各村(街)要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在摸排管控过程中,要加强了解社情民意、把握社会脉搏,提早发现与精神障碍患者有关的矛盾纠纷,及时预警可能引发案事件的矛盾纠纷风险。对进入视线的矛盾纠纷,一律要认真了解情况、积极开展化解。要推动各村(街)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应对涉精神障碍患者矛盾纠纷,根据部门职责,明确专人盯办化解。要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在打开患者心结、疏导患者心理上下功夫,严防微事变大、小事搞炸

责任部门:镇党委政法委牵头,各相关部门、村(街)配合

完成时限:持续坚持

()对有肇事肇祸危险的患者一律依法收治住院,严防造成现实危害。

各村()要对在库患者加强情况掌握,对已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一律依法实施住院治疗;对被解除强制医疗后又有肇事肇祸行为或苗头的,一律依法收治住院;对近期危险等级被评估为3()以上,经走访发现情绪焦躁、病情不稳定的患者,一律依法收治住院。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按规定予以支付,剩余费用由监护人或负有监护责任的相关单位承担。

责任部门:公安派出所,卫生院、人社所、村()配合

完成时限:持续坚持

七、工作要求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将摸排管控工作作为筑牢精神卫生工作根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认真抓好落实。要迅速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平安建设领导小组重点人群专项组的职能作用,结合实际情况,细化工作实施方案,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做好患者摸排、诊断复核、危险性评估、高风险患者治疗等工作,按照动员部署、教育培训、梳理汇总、走访核录、甄别复查、更新数据、督导检查等步骤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发挥职能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精神卫生法》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综治办等部门关于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意见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要推动政府将摸排管控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内容,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完善组织领导和部门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综合治理优势,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要推动政府明确指定医疗机构执行强制医疗,并提供相应保障,确保人民法院决定的强制医疗人员全部被执行到位。

()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工作成果。各村()要常态化开展摸排管控工作,确保及时发现辖区内的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落实救治、服务措施。各部门要动态更新本部门数据库,依照有关规定交换共享信息,实现部门间有效衔接。卫生院应当对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定期进行危险性评估,原则上每半年开展一次,最迟不能超过一年;公安派出所应当根据患者危险性评估情况,会同人民法院等相关部门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祸案件、强制医疗情况的互相通报、案件倒查分析等协作力度,健全分类分级监测预警工作机制。

()讲求方式方法,体现关爱服务。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扎实细致地开展摸排,充分体现人性化服务和关爱,对排管控工作不作公开宣传报道,杜绝运动式做法,避免刺激患者情,防止给患者家属带来不必要的心理压力和负面影响,符合条件的患者,要做好治服务工作,多做其监护人、家属的解释工作,通过落实现行政策,帮助解决基本医疗和基本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争取配合与支持。在工作过程中,要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切实保护工作人员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狠抓推进落实,强化考核奖惩。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摸排管控工作的督促指导,将其纳入平安建设年度考核和美丽乡村建设验收评价标准。为推动工作开展,要及时对措施扎实有力、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主动、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地方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肇事肇祸案事件的责任人员,要依法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