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土地管理工作暂行
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 出台背景和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六安市农业农村局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六农办([2020]32号)文件精神以及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舒城县农业农村局舒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舒政办秘[2020]49号)精神。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通过《暂行办法》制定,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土地管理,遏制违法占地行为,落实农村宅基地管理属地责任。
三、 起草过程
根据上级关于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要求,同时我镇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办法。
四、 工作目标
通过规范管理,可以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土地管理,遏制违法占地行为,保障农民安居乐业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加强宅基地审批管理,事关乡村治理的质量水平,事关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
五、 主要内容
《暂行办法》共分为四个方面:一是提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二是提出进一步落实管理责任,明确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管理、规范档案管理;三是提出进一步强化保障措施,加强宣传教育、严抓绩效考评。
六、 创新举措
1.将农村宅基地管理纳入乡村振兴年度考评,建立与工作绩效挂钩的考核奖惩机制,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通过广泛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会、村民、党员代表会、小组会等形式,广泛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形成依法依规用地的良好氛围,确保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不走样。
七、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桃溪镇国土所
解读人:吕思田
政策咨询联系电话:0564-8732159
政策咨询地址:桃溪镇红星路265号国土规划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