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1、组织制订本乡镇水利建设总体规划、水利中长期发展规划、近期水利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河流、沟渠和流域(区域)综合规划,防洪、排涝、水电、节水、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河道整治等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本乡镇水利基本建设的行业管理;实施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对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和工程质量实施监察;审查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协助县水务局做好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水电工程的建设。
3、组织、指导本乡镇各类水利设施、水域(包括河道、水库、塘坝)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管理河道采砂,在县河道采砂管理领导组的领导下实施河道采砂许可制度;组织和指导河道、水库及塘坝的综合治理和开发;组织和指导水库的安全监管。
4、指导本乡镇农村农田水利工作;组织和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库除险加固、农村安全饮水、塘坝扩挖、沟渠清淤及小流域治理工作;组织实施农村电气化建设;指导农村水利服务体系建设。
5、组织、指导本乡镇水土保持工作;监督检查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实施情况,对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进行监督管理。
6、承担本乡镇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本乡镇防汛防旱工作,对重要河道和重要水利工作实施防汛抗旱调度。 贯彻落实水库堤防巡查制度;及时掌握本乡镇区域内的水情、雨情、工情、汛情;积极开展灾情、水毁工程情况调查;按照乡镇落实好各项度汛措施,做好群众转移等工作。
7、承办县水利局和乡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