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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件】桃溪镇关于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0 10:17 信息来源:舒城县桃溪镇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桃办〔2023〕56

 各村(街)、镇直有关单位:

    为有力、有序、有效组织好 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一)具有本县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

   (二)非本县户籍但持有本县居住证的城乡居民;

   (三)本县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的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的在园幼儿。(以下统称在校学生)

二、参保任务

    按照应保尽保、不重复参保原则,以2023年9月公安户籍人口数为基数,减去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按100%的参保率确定参保任务,实现全覆盖。

三、参保时间

    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时间为 2023年9月10日至10月30日,集中参保缴费期缴费的,按自然年度享受医保待遇。对外出务工春节返乡的农民工,可以延长缴费期至2024年2月29日,延长缴费的,自缴费之日次日起享受医保待遇。继续实行新生儿“落地”参保,出生90天内完成参保缴费,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四、筹资标准

    根据皖医保发〔2023〕4号文件精神要求,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对特殊群体个人缴费部分通过医疗救助资金实行分类资助:1. 对特困人员给予380元全额资助;2.对低保对象给予 342元的定额资助;3.对返贫致贫人口给予304元定额资助;4.对监测人口给予190元定额资助;5.优抚对象由退役军人事务局给予全额资助。上述五类人群的初始名单由各主管部门依据截止 2023 年 9月初在册的名单确定,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动态新增人员适时纳入。对其中有多重身份的人员,优先从资助待遇高的类别及相应渠道资助参保,不得重复资助。

五、参保渠道

    鼓励引导公众医保缴费“掌上办”,推进网上“非接触式”缴费,可通过安徽税务、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等渠道缴费。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省、市、县民生工程项目,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各村(街)、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确保全年缴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网络等渠道,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调动群众参保缴费积极性。做好舆情监测和风险应对,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桃溪镇党政与社会事务办公室  

2023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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