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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式政策解读】《桃溪镇关于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9-11 08:29 信息来源:舒城县桃溪镇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桃溪镇关于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推进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桃溪镇党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制定了《桃溪镇关于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桃办〔2023〕56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桃溪镇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的依据是什么?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的是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在筹资标准方面,《通知》根据皖医保发〔2023〕4号文件精神要求,桃溪镇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380元。其中,需要说明的是根据《关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要求,明确2023年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1020元,个人缴费每人每年380元,剩下640元由财政补贴。在住院看病方面的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高达70%左右,还有大病保险可以二次报销,能够极大地减轻患者家庭的经济负担。

二、桃溪镇在扎实推进医保参保率方面有哪些具体要求?

《通知》要求在村(街)加大参保缴费宣传力度,实现“应保尽保。一是明确重点参保对象,完成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中小学校的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的在园幼儿(以下统称在校学生)具有本县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参保,动员更多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保。二是按照应保尽保、不重复参保原则,以2023年9月公安户籍人口数为基数,减去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按100%的参保率确定参保任务,实现全覆盖。三是创新参保缴费方式,鼓励引导公众医保缴费“掌上办”,推进网上“非接触式”缴费,可通过安徽税务、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等渠道缴费。四是健全考核机制,将医保缴费成果与相关站所和村(街)年度工作测评挂钩,鼓励站所和村(街)负责人丰富医保缴费宣传方式。

三、如何进一步推动医保惠民生、促进乡村振兴?

为巩固提升“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稳定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率达到99%以上,坚决守牢不发生因病规模性返贫底线,《通知》进一步完善对困难群众参保核查比对机制,确保应参尽参、应缴尽缴、应保尽保。同时加大对困难群众日常监测,加强部门协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困难大病患者救助帮扶。

四、特定的困难群体如何开展医保参保工作?

对特殊群体个人缴费部分通过医疗救助资金实行分类资助,减轻其缴费负担。一是对特困人员给予380元全额资助;二是对低保对象给予342元的定额资助;三是对返贫致贫人口给予304元定额资助;四是对监测人口给予190元定额资助;五是对优抚对象由退役军人事务局给予全额资助。上述五类人群的初始名单由各主管部门依据截止2023年9月初在册的名单确定,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动态新增人员适时纳入。对其中有多重身份的人员,优先从资助待遇高的类别及相应渠道资助参保,不得重复资助。

五、新生儿和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参加医保?

集中参保缴费期缴费的,按自然年度享受医保待遇。对外出务工春节返乡的农民工,可以延长缴费期至2024年2月29日,延长缴费的,自缴费之日次日起享受医保待遇。继续实行新生儿“落地”参保,出生90天内完成参保缴费,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六、集中参保缴费的目的是什么?

城乡居民医保是按年缴费的,一般有一个集中缴费期。桃溪镇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时间为2023年9月10日至10月30日。在集中参保期内缴费的,医保待遇享受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错过集中参保时间,待遇有等待期,享受待遇时间会缩短,记得及时在集中参保时间缴费

为切实抓好组织实施,《通知》要求各站所、村(街)压实工作责任、强化部门协同、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促进医保高质量发展成果更好惠及参保群众。

七、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桃溪镇党政办

解读人:翟超豪

政策咨询联系电话:0564-8731011

政策咨询地址:桃溪镇红星路265号政府大楼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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