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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事指南】【救助标准】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

    发布时间:2024-02-25 16:08 信息来源:舒城县桃溪镇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一、办理依据

    《关于印发2021年<六安市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的通知》(六市残联[2021]1号)

    关于印发2021年《舒城县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方案》的通知(舒残联[2021]1号)

    二、资助标准

    补助对象每人每年1000元。

    三、申报条件

    1.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精神类残疾人。

    2.对个别有肇事肇祸倾向或行为、影响社会安定,经医院鉴定后确系困难精神障碍患者而本人不愿意办理残疾人证的,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监护人申请、乡镇(开发区)初审后报县残联审核,纳入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范围。

    四、办理流程

    1.申请:向户籍所在地乡镇(开发区)残联提出申请,填写《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审批表》。

    2.受理:乡镇、开发区残疾人联合会初审后,将申请材料上报至县残疾人联合会审核。

    3.发放:县残联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进行登记、汇总并录入数据库。

    五、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六、办理地点

    申请对象到户籍所在地乡镇残联申请。

    七、收费标准

    所有事项均免费办理。

    八、申请材料名称

    1.精神类别残疾人证;

    2.精神病门诊或住院治疗病历等证明材料。

    九、咨询方式

    0564-2785981

    样表:

    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审批表(2021年)

    ______县(市、区)______乡镇(街道)______村(社区)

    姓名

     

    性别

     

    残疾证号

     

     

    经济状况

    □1.低保户       □2.家庭经济困难

    医保情况

    □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2.民政医疗救助  □3. 其他医疗保险

    □4.无医疗保险 

    银行帐号或一卡通号

    开户行:

    帐号:

    监护人姓名

     

    与患者关系

     

    联系电话

     

    监护人

    承诺

    一、保证药费补助金按规定使用;

    二、监护病情,督促病人按时服药、体检和复查;

    三、自觉履行监护职责,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护人签名:       

    年  月  日

    乡镇(街道)

    残联意见

     

     

     

    审核人:公章

     

    年   月   日

    县(市、区)残联审批

    意见

     

     

     

     

     

    审核人:公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由县(市、区)残联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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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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