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办理】关于建设桃溪镇应急避难场所的议案
关于建设桃溪镇应急避难场所的议案
【案由】
桃溪镇境内流经丰乐河15.5公里、朱槽沟河13.6公里。镇石河村、孔圩村、红光村等部分村庄地势相对低洼,属易旱易涝区。2016年、2020年汛期遭遇较为严重洪涝灾害。据统计,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共紧急转移安置群众8100余人,房屋倒塌173间。其中,集中安置场所为镇政府、镇龙舒小学、三沟小学、桃溪中学,但场所受限,安置条件难以满足受灾群众数量和生活需求。
【案据】
1.2023年7月31日,应急管理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2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指导意见》(〔2023〕76号)要求科学规划、多元共建城乡应急避难场所,实现平时、急(疫/战)时功能统筹兼顾、用途及时转换。在2025年底前,初步形成省、市、县、乡镇、村五级应急避难场所布局体系,乡村应急避难场所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综合防灾减灾功能进一步夯实。
2.《安徽省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已经2024年12月23日省人民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325号)。《办法》指出,应急避难场所是为了应对地震、台风、洪涝、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事件,按照规划和相关标准建设,用于应急避难人员应急避险、疏散和临时安置,具有基本生活服务保障功能的安全场所。
【方案】
为此建议:
1.在镇政府西北角新建1处桃溪镇应急避难场所,土地要素已有保障。该地块地势较高且空旷,属镇中心地段,北面为镇中心卫生院,具备医疗救助保障能力。镇政府作为防灾指挥中心,便于灾时指挥调度。
2.县级统筹考虑,构建以G206国道为一级疏散通道、我镇乡道为二级疏散通道的分级疏散救援通道体系,依法依规完善应急避难场所配套设施和标志,保障灾时群众安全转移和应急物资运输。
3.将桃溪镇应急避难场所建议列为“十五五”规划之内,适时启动。
皖公网安备 341523020000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