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资金来源

发布时间:2018-02-13 00:00 信息来源:晓天镇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补助基本标准为:小学生4元/天、初中生5元/天,学生每年在校天数均按250天计算。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县(区)按照5:5比例分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确定全省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平均贫困面,各县(区)要合理确定本地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贫困面,切实提高资助的精准度,并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标准,所需资金由当地财政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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