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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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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标准
索
引
号:
003238292/201904-00044
信息分类:
政策标准
内容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19-02-21
发布机构:
舒城县晓天镇
文
号: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来源单位:
晓天镇
成文日期:
2019-02-21
名
称:
舒城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资金来源
关
键
词:
索
引
号:
003238292/201904-00044
信息分类:
政策标准
内容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19-02-21
发布机构:
舒城县晓天镇
文
号: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来源单位:
晓天镇
成文日期:
2019-02-21
名
称:
舒城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资金来源
关
键
词:
舒城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资金来源
发布时间:2019-02-21 00:00
信息来源:晓天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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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基本标准为:小学生4元/天、初中生5元/天,学生每年在校天数均按250天计算。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县(区)按照5:5比例分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确定全省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平均贫困面,各县(区)要合理确定本地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贫困面,切实提高资助的精准度,并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标准,所需资金由当地财政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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