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健康项目: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婚前健康检查经费,每对财政补助180元,所需经费由省与市县财政按1∶1比例分担。儿童疫苗购置费由中央财政承担,省财政安排775万元用于疫苗接种补助。
职业病防治:对重点职业病监测完成率不低于50%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给予补助。中央财政每年安排240万元用于全省重点职业病监测。省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重点职业病检测培训、督导等。省财政安排4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微型企业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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