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目标
为贯彻落实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围绕实现“病虫害科学防控”、农药零增长目标,按照“控、替、精、统”技术路线,认真抓好水稻(蔬菜、茶叶)绿色防控示范区、农作物重大病虫草害精准监测预警、重大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防控草地贪夜蛾等重点任务,全力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环境安全。
二、总体要求
皖财农〔2021〕323号文件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一批)安排舒城县50万元,其中防控水稻病虫害45万元,防控草地贪夜蛾专项经费5万元。资金使用范围严格按照财政部财农[2019]117号要求执行,主要用于生物灾害救灾物资材料及服务补助,包括购买药剂、药械、燃油等,应用生物防治、综合防治、生态调控技术,修复诱虫灯等监控设施器械及调运、检疫处理、技术指导培训等。
三、主要任务及资金安排
(一)、病虫害防控(45万元)
结合历年实践基础和县域实际,坚持“突出重点、适当集中、示范带动”的原则,重点抓好:
1、病虫害绿色防控
⑴、水稻绿色防控核心区建设。巩固抓好干汊河、城关镇、杭埠镇、千人桥镇、桃溪镇、柏林乡、春秋乡、万佛湖镇等历年绿色防控示范基地,重点抓好千人桥镇重阳村稻虾共生、城关镇河口村农药减控、干汊河镇西宕村绿色植保技术集成模式核心示范点,落实病虫害示范面积5000亩,辐射带动5万亩。优化集成农业防治、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和化学防治等技术,科学防治病虫害,使示范片化学农药使用量与往年及周边区域对比减少20%以上,水稻总体损失率控制在5%以下。
⑵、蔬菜(黄姜))绿色核心防控基地:干汊河镇乌羊村,汤池镇西河村,核心区面积500亩,辐射示范区面积1500亩。
⑶、茶叶绿色防控示范:服务“舒城小兰花”地理标志,促进茶叶绿色生产。核心示范区落实在汤池镇金盆村、南港镇公义村、舒茶“九、一六”、春秋塘茶场、舒城县兰花有机茶专业合作社等地,面积1000亩,辐射推广面积4000亩。
资金主要对水稻、茶叶、蔬菜等绿色防控核心区建设所需绿色防控物资(太阳能杀虫灯、水稻二化螟、稻纵卷叶螟性诱剂,毒蜂·卡等)实行统一招标采购或者基地采购应用后给予核查补助。(15万元)
2、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
持续开展系统监测、大田普查等监测预警,及时发布电视预报、制发病虫情报、开展技术宣传培训。全力阻截稻水象甲等检疫性害虫和草地贪夜蛾等新迁有害生物蔓延为害,维护农业安全。
资金主要用于病虫监测所需的诱虫灯用电、维护,基层水稻病虫害监测点病虫情调查聘用技术人员补助,病虫发生情况会商、研讨,重大病虫防控现场会,病虫情报印发制作、宣传,舒城植保微信公众号运行维护等。(10万元)
3、农药减量控害示范
拟在柏林乡、棠树乡、桃溪镇、千人桥镇、杭埠镇、城关镇等地创建“时间、药剂(纳米农药)、作业”三统一专业化统防统治核心示范3000亩,减少农药使用量与施药次数,助力农药减量控害。
资金主要用于:农药减量监测、招标采购纳米农药等购买新型药剂和专业化统防统治飞防作业服务等。(10万元)
4、太阳能灯灾后维修巩固
对2020年水灾损毁和超过质保期的病虫害绿色防控设施太阳能灯等设施开展全面检修、维护和修复。逐一对每个基地进行摸底排查,所换旧配件进行登记拍照,检修完成后逐一验收,费用按实际更换配件数量和实际劳务费结算。以确保所有的太阳能杀虫灯和其它病虫害监测、防控设施能正常运行。(10万元)
(二)草地贪夜蛾防控(5万元)
遵照“早预警、早准备、早防治”总体要求,防治处置率达到90%以上,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确保虫口密度达标区域应防尽防,确保不发生玉米大面积连片成灾减产。
1、在万佛湖镇白畈村、千人桥镇五里桥村安装了2个高空灯监测防控点,在万佛湖、张母桥、舒茶等7个乡镇设立了7个普通性诱监测点,积极利用性诱来观测成虫,严密关注新迁虫源,总结迁飞规律。在适当时候将组织召开草地贪夜蛾防控现场会、技术培训会,切实提高防控水平和能力。
2、在草地贪夜蛾成虫发生期,集中连片使用性诱剂、杀虫灯和食诱剂诱杀成虫,减少虫源基数。在低龄幼虫为害期,选择新型低毒或者生物农药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确保发现及时、处置迅速。
资金主要用于:安装高空灯不锈钢护围栏及日常安全管理维护、基层监测点的短期聘用人员补助等。(5万元)
三、项目要求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舒农[2020]160号文件《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资金使用办法》要求,开展物理防治和生物防治,安装太阳能杀虫灯,应用二化螟、稻纵卷叶螟性诱剂、生物导弹、生物农药;保护利用天敌,提倡水稻生长前期少用化学农药,田埂种植显花作物;清除田间、田埂杂草,收集农药包装物;建立水稻等绿色防控示范基地并树立标牌。
四、项目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成立舒城县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项目工作领导组。局党委委员、农技推广中心主任章树担任组长,组成人员有周道武、刘建军、范国斌。
2、督查验收。县农业农村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实施主体进行跟踪服务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在农作物收获前10-15天,项目实施单位需提交验收相关资料,农业农村局及时组织专家验收组进行现场考核验收。
3、项目审计。在项目实施结束后,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项目考评专家组对项目实施单位进行综合考评。整体项目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进行项目审计监督。
4、资金拨付。资金支出要综合考虑项目目标任务、建设成本、考核验收结果等因素确定。项目实行以奖代补、择优奖补、先建后补等多种方式,根据验收、考评结果,拨付奖补资金。
5、绩效评价。按照绩效评价指标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病虫害防控经济、社会效益和产业带动扶贫评估等绩效自评,并形成自评报告上报省市农业主管部门,要自觉接受审计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