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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事件类预案】五显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4-03-20 19:43 信息来源:舒城县五显镇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为有效预防、积极应付、及时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舒城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舒城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舒政办秘[2006]70号,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结合五显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㈠全程预防、全程控制的原则。在镇域内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启动《应急预案》 

㈡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 

㈢明确分工、各负其责的原则。按照“统一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调、各方联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依据本实施方案落实各自的职责。 

㈣科学决策、依法实施的原则。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全面发动社会力量,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㈤强化检测、群防群控的原则。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㈥反应及时、处置果断的原则。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二、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 

㈠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按照省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㈢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㈣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①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乡镇或街道级行政区域,给大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②造成伤害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③县级人民政府认定的一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应急体系 

㈠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镇政府根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的需要,成立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镇应急指挥部”),负责对全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⒈镇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等。 

⒉总指挥。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任总指挥。镇政府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兼办公室主任。 

⒊成员单位及职责。根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理工作的需要确定,主要有党政办、财政所、经发办、农综中心、中心校、公安分局、五显卫生院等单位组成。 

党政办: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收集信息,制定信息发布方案,封堵有害信息,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协管办:负责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落实该办公室各项职责,拟订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工作; 

五显卫生院: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负责突发重大食物中毒的应急响应及病员救治等工作; 

中心校:负责协助卫生局等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在校营养餐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进行调查以及组织应急处理工作; 

公安分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违法犯罪行为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协助公安局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财政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及管理; 

农综中心:负责协助县有关部门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等工作。 

经发办:负责协助县直有关部门开展在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调查处理、环境监测评估等工作。 

政府其他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相关工作。 

⒋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是指挥部下设的办事机构,设在镇党政办。镇应急指挥部成立后,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立即启动。 

①主要职责:贯彻落实镇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检查督促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负责全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信息的管理工作,为新闻机构和上级有关部门提供事故有关信息,向县政府、县应急指挥部、镇应急指挥部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情况;完成镇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②组织构成:镇政府分管负责人任主任,副主任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担任。 

⒌成立应急处置工作小组。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工作需要,成立有关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及其成员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履行职责,服从镇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并随时将处理情况报告给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将有关事故以及处理情况及时报告给镇应急指挥部。各小组组成及职责如下: 

事故调查组: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和环节,以及涉及的部门,由指挥部明确其中一个部门牵头负责,深入调查事故发生原因,作出调查结论,提出事故防范意见。 

事故处理组:由指挥部根据事故发生环节和影响范围,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成立事故处理组,负责处理有关事中、善后等工作。 

医疗救治组:由五显卫生院负责,迅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尽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 

综合组:由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督领导组负责,汇总信息,报告、通报情况,分析事故进展以及对外宣传、信息发布等工作。 

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日常管理机构 

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全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日常监管工作。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相关问题;负责全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收集、报告、处理工作;组织拟订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 

四、运行体系 

㈠监测、预警与报告 

⒈监测 

镇建立统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加强辖区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日常监测工作,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⒉预警系统 

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高风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贮藏、经营、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 

⒊报告 

按照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主动监测,按规定报告。 

①报告单位:镇直各单位、各村(社区)、各中小学校;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及餐饮单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 

②报告人员:镇政府有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从事食品行业的工作人员;消费者。 

③报告范围: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30人以上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④报告时限:事故发生所在的村(社区)或有关部门应在知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1小时内作出初次报告;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变化或者上级的要求随时作出阶段报告;应在事故处理结束后10日内作出总结报告。 

⑤报告程序: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镇政府、县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及有关部门报告。 

⑥报告要求:初次报告,尽可能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 

阶段报告,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总结报告,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⒋举报 

任何单位或个人有权向政府有关部门举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隐患,以及相关责任部门、单位或者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监管职责的行为。相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组织或者通报有关部门,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⒌通报 

①通报范围: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30人以上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②通报方式:相关单位在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向镇政府报告,由镇政府在2小时内向县食品药品监管局通报,并及时组织人员到现场处置,把可能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至最低。 

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 

分级响应 

Ⅰ级应急响应按照《国务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执行。 

Ⅱ级应急响应按照《安徽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执行。 

Ⅲ级应急响应按照《六安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执行。 

Ⅳ级应急响应由县人民政府决定并按照《舒城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实施。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镇政府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做好应急处理工作。对上级部署的应急救援工作,镇政府和各村(社区)应积极配合并认真贯彻落实,杜绝地方保护主义。 

㈢后期处置 

⒈善后处置。镇政府负责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⒉责任追究。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⒊总结报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地应急救援指挥部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县人民政府,同时报送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㈣应急保障 

⒈信息保障。镇党政办和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协管办公室承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发布和传递等工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部严格按照信息归口、统一对外发布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对媒体发布信息,应当经应急指挥部或指挥部办公室同意。 

⒉医疗保障。卫生系统负责应急救援的医疗保障工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卫生部门应当立即启动医疗保障,救治人员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⒊人员保障。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参加事故处理。 

⒋物资保障。镇政府保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物资,保障应急物资及时供给,提供应急救援资金,所需经费列入镇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⒌宣教培训。镇政府及其镇直有关单位加强对广大消费者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风险和责任意识,正确引导消费。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培训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镇政府和镇直有关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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