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县关于乡村振兴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研究制定和草拟本镇乡村振兴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镇乡村振兴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3、负责本镇乡村振兴项目规划、设计、论证和申报工作,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做好项目的协调、管理和验收;
4、开展本镇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化技能培训和“雨露计划”培训工作;
5、负责本镇乡村振兴数据统计,贫困人口摸底调查、统计、建档立卡、动态监测等;
6、协助财政部门做好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的请款报账及扶贫项目物资的管理、发放等工作;
7、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做好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的监管工作;
8、承办县乡村振兴局和本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人员编制:4人
机构负责人:李立树 办公室主任
在岗人员:刘梦然 工作人员
藏胜聪 工作人员
段 毅 工作人员
办公地点:杭埠镇人民政府东侧办公楼二楼
办公电话:0564-8035005(站所无固定电话,由党政办转接)
办公邮箱:2392064369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