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杭埠镇财政分局
机构职能:
1、负责组织和管理乡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执行乡镇年度财政预算,监督乡镇单位预算执行,编制财政决算;
2、负责乡镇非税收入的管理;
3、按照国库集中收付要求,负责做好本镇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
4、负责民生工程的牵头、协调、监督;
5、负责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确保各项惠民补助资金安全、及时、高效发放。
6、负责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
7、协助乡村两级清收债权、化解债务;
8、协助管理和监督全镇行政事业单位集体资产,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规范处置和盘活集体资产;
9、履行会计管理职责。组织和服务全镇财务会计专业培训和资格考试,学习《预算法》、《会计法》、《税收征管法》,提高会计人员综合素质;
10、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监督乡镇范围内各单位的财务活动;
11、认真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乡镇交办的其它事项。
机构负责人:闫 柳
在岗人员: 夏玲娟 副所长
方 静 工作人员
陶国爱 工作人员
孙 兴 工作人员
陈方正 工作人员
陈 浩 工作人员
办公地点:杭埠镇经济开发区办公大楼二楼西一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办公电话: 0564-8035011
邮 编:231323
邮 箱:cz@hangb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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