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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安全事件类预案】杭埠镇校园安全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4-04-08 09:59 信息来源:舒城县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杭埠镇校园安全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各中小学(幼儿园)应对各类校园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的校园安全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安全事件:包括学校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
   2、公共卫生事件:包括学校内发生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校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突发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或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事故灾害事件:包括学校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气等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灾难事故等。
   4、自然灾害事件:包括洪水、气象灾害、地震灾害等各种自然灾害。
   5、影响学校安全与社会稳定的其它突发公共事件。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镇政府成立校园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校园安全突发事件的统一指挥和协调。
   组  长:施申美
   副组长:朱 兵、李 勇
   成  员:袁良成、赵  勇、余克银、李鸿胜、李光定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心校,李光定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4个工作组。
   1、治安保卫组:主要由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等部门组成,负责校园周边安全治理工作,严密防范涉校恶性暴力案件发生,负责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校园内外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及治安的情况;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相关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交通秩序,密切掌握现场动态,控制事态发展并做好调查取证工作;按照领导小组下达的指令,配合做好现场的有关处置工作;保护案发现场,侦破校园内发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2、政治教育组:主要由宣统委员、中心校、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组成,负责做好有关师生的思想工作,加强师生的思想政治、法制教育和安全培训,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能力和法制观念,做到防患于未然;组织各有关政治工作队伍以及相关学校政教人员、管理人员等深入学校师生之中,了解思想动态,稳定师生情绪;对师生提出的合理要求,要尽快提出解决办法并抓好落实,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说明情况,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研究落实化解方法和加强防范的具体措施。
   3、后勤保障组:主要由党政与社会事务办公室、财政分局、卫生院、供电所等部门组织,负责督促有关学校加强食堂安全管理,严格伙食质量,保证饮食安全;指导有关学校加强后勤服务检查和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后勤服务条件;保证处置校园安全事件特别是群体性事件期间供电、供水和通讯正常。
   4、医疗救护组:主要由卫生院、中心校等部门组织,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及时救治受伤人员;监测学校人群的健康状况,并根据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或提出处理意见;督促有关学校开展健康教育;负责学校常见病和传染病的防治;对影响学校人群健康的有害因素实施医务监督,并提供咨询和技术指导。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中心校:负责校园安全事件的日常应急管理工作,落实、管理学校安保人员,配全警用器械,督促各中小学认真落实内部防范措施和值班、巡逻、安全检查等各项制度和预防措施,提高防范犯罪、制止犯罪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严防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校园;并定期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开展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演练、抗灾自救,妥善安置受灾师生,稳定师生思想情绪,帮助学校恢复正常教学秩序;组织编写师生公共安全知识和应急防护知识教材,并开展宣传教育。
   2、派出所:密切关注社会动态,搞好矛盾纠纷排查,对刑事解教人员、上访老户、精神病人员进行详细排查,监控到位;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维持校园周边良好环境;指导、督促学校做好校园保卫、交通和消防等安全工作;依法妥善处置相关的校园安全事件;保障应急车辆的运行畅通,依法落实各项强制隔离措施。
   3、综治办:积极做好辖区内信访案件处置工作,参与处置因信访问题引起的校园师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4、财政分局:负责应急处置资金的保障及管理工作。
   5、民政办:负责协调做好受灾师生的临时救助和死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6、卫生院:组织医疗机构对受伤人员进行医治和救护,及时向指挥部报告人员抢救情况;对学校卫生防疫和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做好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防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对校园周边饮食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
   7、经发办:负责学校安全检查工作;指导和协调涉及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8、工商所:负责查处、取缔校园周边无证经营的商店、饮食摊点。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本,及时控制。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立足于防范,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排查、整改和调处机制,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究,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突发公共事件控制在基层,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社会秩序失控和混乱。
   2、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发生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后,按属地管理原则,各中小学校要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3、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后,应急领导小组要组织人员及时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快速形成各级、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4、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引导师生和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5、加强保障,重点建设。从法规上、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经费保障、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四、预防与预警机制
   (一)预测预警。各有关部门和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把安全稳定工作的重点放到安全防范上,切实做好预防工作。要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一线,经常开展安全大检查,特别是校园周边安全、校车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危房改造检查,实地督促、指导尽快解决存在的问题,消除各种隐患,预防校园犯罪、恶性中毒、火灾事故的发生;加强对学校周边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严格执行值班巡逻和门卫制度,做好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各学校要建立和完善预警预防机制,收集、分析有关信息,及时发现可能引发校园安全事件的苗头,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其他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校园安全事件的监测和预警,及时通报有关信息,指导学校做好预防工作。
   (二)应急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校园安全突发事件的学校或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不得隐瞒、谎报或者拖延不报,违者将追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三)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3、事发学校、当地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已采取的措施;
   4、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5、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6、需要报送的其它事项。
   (四)预防预警行动
   1、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各部门及中小学校必须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要结合工作分工,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人员,明确责任,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2、各中小学校要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定期对各种可能引发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对存在的隐患及时联系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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