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发放标准和形式(2022年)

发布时间:2022-03-18 09:03 信息来源:舒城县杭埠镇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实施奖励扶助制度的基本原则:
统一政策,严格控制。制定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条件和奖励扶助的最低标准,确保政策的一致性。
公开透明,公平公正。通过张榜公布、逐级审核、群众举报、社会监督等措施,确保政策执行的公平性。
直接补助,到户到人。依托现有渠道直接发放奖励扶助金,尽量减少中间环节。
健全机制,逐步完善。建立健全确保奖励扶助制度落实的管理、服务和监督机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逐步形成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
第三条 奖励扶助制度实行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社会监督“四权分离”的运行机制。人口计生部门负责资格确认和组织管理,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管理,代理发放机构负责资金发放,监察、审计等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密切合作,相互衔接、相互制约,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一卡发放、到户到人。
第四条 国家人口计生委和财政部负责制定奖励扶助制度的基本政策。省人口计生委依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我省相关政策法规,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和确认奖励扶助对象的具体规定。
第五条 奖励扶助专项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按比例负担,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地方财政负担的资金以省财政为主。
第六条 奖励扶助专项资金由省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代理发放机构统一发放,以“直通车”方式直接发放到户到人。
第七条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对奖励扶助制度实施全过程监督。实行奖励扶助对象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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